第一学期的课程里,我最喜欢是英语课。英语老师是个可爱的五十多岁的老太太,据说在解体前的苏联留过学。有一次,我们的英语课文是一个短短的故事,叫PerfectMatch(完美配偶):一个男人去婚姻介绍所征婚,工作人员把他的条件劈里啪啦输入到电脑以后,电脑给他匹配了一个完美符合他期待的妻子,而他也完美符合妻子的期待,简直是天作之合。结果,结婚十年后,他觉得这种完美的日子过得厌倦了,开始和妻子分居,并且在考虑要不要和妻子离婚。
英语老师讲完课文后,让我们发表看法。其他同学们有的说,根本不会有这种机器;有的说,电脑那么笨,怎么搞得清楚人脑呢;还有的说,这个男的可能是有第三者了。我对第三者虽然没什么好感,但是要我说,是不是第三者且不管,这个故事本身就简直不可理喻。男主角明明是贪心不足嘛:都天作之合了,怎么还要分开?我也同意那个婚介所的机器肯定不够完美,没把条件参数什么的都考虑详尽,找到的应该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换了我是工程师,肯定给他鼓捣个更完美的机器来。我也开始思考,如果我是男主角的话,属于我的perfectmatch会是什么样的呢?老实说我也没想好,也许我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自己的期待是什么。突然,我想到了那个活泼可爱的戴茜,她好像对我还不错。她,会不会是那个她呢?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好像这事儿也没这么着急弄明白不可,那就姑且观察观察再说。
体育课是我最不擅长的:因为个子小,我干什么都吃亏,跳远、跳高、折返跑,我都是最后一名。男孩子和女孩子中的那些高个子和灵活的中等个子被体育老师挑了出来,成立了班级篮球队:这是资校的传统,因为每年一次的省里的大专中专学校都会组织校际篮球赛,而我们学校是历年的强队,就连校内的不同班级的比赛也一样十分激烈。这种事,自然没我份,红玫也是小个子,但她身手灵活,所以倒是入选了。
没选入班级篮球队,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反正就我这水平,就算加入了,也只会拖累球队。不过,虽然不能参加班上篮球队,我还是想自己打着玩,就当锻炼锻炼身体也好。但有一次,在篮球场上和大家抢球的时候,我手背让一个同学的指甲刮去好长一块皮。南昌的冬天,伤口一直好不了,让我有了心理阴影。就这样,我对打篮球也逐渐失去了兴趣。
小时候我也没少调皮:什么摔断腿呀,脚上被钉子戳到呀,磕破皮呀,磕到头呀,被蜘蛛要到呀,总之没个完。我爸妈倒是顾不上生气,一般都是赶紧带我去看医生。农村的家庭,孩子一多,哪里带得这么精细,磕磕碰碰的事情太常见了。我对小时候受伤破皮的总结就是:要是破皮的话,我宁可在夏天破皮。夏天的伤口好得快,两三天就没事儿了。要是冬天的话,且不说伤口不容易好,没伤口都会被冻出冻疮和干出裂口来。除了玩雪和过年以外,我小时候对冬天基本就没什么好印象,除了冷就是冷,冷得去上学的路上都想跑着走,彷佛这样就会暖和一些。南昌的冬天简直比家里的冬天还更冷。这次,我算是领会到了南昌的冬天能多坑人了。我想,这南昌,还不知道有多少新的惊喜等着我呢。我又开始想念家乡的好了。
说来也怪,我们班的课程里没有化学。一个资源学校,居然没开化学课,我也算服了。说归说,这倒也没妨碍大家成为无师自通的化学家:开学后不久,有好几个同学就开始谈恋爱了,郑松是我们寝室最早谈的,然后就是老班长。看来他们初中的化学应该学得不错,并且学以致用的能力还真不差,很容易就和其他人有一些化学反应(chemistry)。我猜少年的荷尔蒙这东西就像洪水,既然没有升学的这个堤坝阻拦,自然就流到阻力更小的地方,自然而然就朝感情方向发展了。
老班长的女朋友是另一个隔壁新生班的。她个子中等,长得相当漂亮。她刚开始来我们宿舍找老班长的时候还显得不太好意思,看到这么多男生关注到她,还会有些脸红,不过熟了倒好像也能自然一些了,开始和大家也都打招呼。我得承认,她看上去还挺有魅力的。我们宿舍一帮没谈恋爱的同学,大家都嚷嚷着他肯定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大德,这辈子走了什么狗屎运,才捡到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好几个家伙说,嫉妒死老班长了。我倒是觉得,这种美,远远地欣赏、让人能赏心悦目就好了,犯不着真去搞什么横刀夺爱之类的小动作。该是你的跑不掉,不该是你的得不到,有什么好嫉妒的呢。
我对戴茜的微妙想法,也很快就有了下文:她有了男朋友,是隔壁班的一个很帅的小伙子,篮球打得很好。和她男朋友相比,加上在一堆球场上飘逸的身影的衬托下,我觉得自己显得那么的不起眼,感到有点儿灰心。
话说回来,看着戴茜和她男朋友傍晚在操场上开开心心地散步,我好像倒没感觉到自己有多难受或者在吃醋,反而希望她能一直这么开心幸福下去。我想,我还是没有那么喜欢她吧,或者说,没有到那种喜欢她吧。
我也有点儿迷茫,我们现在就开始找朋友,合适吗?要找的话,找什么样的?怎么找?这些问题,想想就让我头疼。这种事肯定不能和爸妈说,也不能和朋友说。甚至是老乡,我也觉得问这种问题挺让人难为情的,毕竟有点儿私密。我想起了当时的那个军训的闫教官,他比我们大,见过的世面多,也对我很好,更关键的是他不在我们学校,不用担心见面尴尬。想到这个,我就找到了他留下的联系方式,给他写了封信诉说我的困惑。
过了没几天,我收到了闫教官的回信:他不建议我现在发展男女朋友。在信里,他引用了一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很有豪迈气概。这话用来解答我的迷茫还真是恰到好处。我有点儿印象这话像是赵云说的,赵云真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豪杰,是我最喜欢的三国角色。他和闫教官都这么看,那一定有其道理。想到这一层,我就觉得自己可以不忙着主动追求发展,顺其自然就好了。
闫教官书信里引经据典,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他带我们军训的时候,对不认真的学生,一生气,嘴里就会冒出脏话骂他们,和写信的风格反差真大。他脏话说得多了,我们同学也跟着说。我觉得他们之前都好像没说过呢,怎么学起坏来这么快!我虽然这么觉得说脏话不好,但其实自己都被教官带着,也开始说这个脏话了,简直是难以想象。我在家的时候要是说脏话,我爸妈就会很凶,觉得小小年纪,就脏话满嘴,像什么样子,长大了肯定不学好。我虽然觉得脏话和学不学好没什么关联,但是这种话在爸妈生气的时候说出来的话,那肯定是火上浇油,自己估计要挨更多的骂,所以我也就犯不着为了这种想法去和他们争了。
其他没有谈恋爱的同学们也没都闲着:初中毕业的老同学们忙着书信往来,我也给之前的几个好朋友写了些信,互相通报近况。除了我的最好的朋友-我的发小-还在老家外,其他几个玩得好的都去外地上学了。从他们的回信分享的内容看上去的话,大家都在新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面对的烦恼也有几分相似。写信给远方的陌生人,也就是笔友,也成了大家的一种新消遣。看上去,拿它来打发闲暇时间和排解内心的烦恼还真是个好主意。
在我看来,电话普及之前的书信往来,别有一番风味:等待的时光被拉长,收到来信的惊喜就被加倍,或者再加倍。而拆信的那一刻,简直和中奖一样,你永远也猜不到信里会有些什么新的东西让你激动一下。总之,书信往来给他感觉就像拥有一个百宝箱,总是猜不完的快乐。相比之下,那些电话,让人一下子知道了结果,一点儿也不含蓄,反正我是不喜欢。给我感觉就像是从吃满汉全席的细腻,进化成了一包速食方便面的快捷:快是快了,乐可就少多了。
室友冯春,和我一样是小个子,他是南昌本地人。他脾气随和,和我聊得比较多。他最先从在外地上学的老同学的室友中发展出一个联络热烈的笔友,叫什么小黛的,差不多每个礼拜都有一封信来。有一天,他看完信后,兴致勃勃地和我说:“小芳,你要不要认识个女老乡,你们宜春的?他和小黛是室友,也想找个笔友认识认识呢!”
知道是老乡后,我有点心动,因为上次暖心的老乡聚会的那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还很清晰。是老乡的话,我们很容易就有共同话题。再说了,多个可以远方通信的新朋友也好。我就说:“真的?那你给我她的联系方式,我试试看?”
就这样,我开始了和臻梵的书信联络。臻梵似乎挺风趣的,恰好她和我的名字的缩写都是ZF,也算是一种缘分。她说起很多我们都熟悉的宜春风土人情,还说说自己看英语课本,就像“老虎看筒车”。我猜这是我们宜春特有的说法,我在南昌从来没听人说过。这个话的大意就是,老虎从来没有见过河边能够自己舀水的筒车,会被这个自己不懂的东西搞得糊里糊涂。
我觉得,一个人能拿自己开玩笑那是真幽默,要是老拿别人开玩笑那可就太低级了。小的时候,我就特烦别人取外号,嘲笑其他同学,高个子同学被叫成“竹竿”,矮个同学被叫成“矮挫”,什么跛脚的、肥胖的、口吃的等等,什么缺陷都被拿来取外号,真是不成样子。你要问我什么不喜欢呢,我可以告诉你,那个被人叫“矮挫”的,就是我,你说我能喜欢吗?我既不喜欢被人取笑,也一向来很同情被取笑的那些人,因为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如果你不是豆豆,打豆豆可能会让你很开心,但是,万一你正好就是那只被打的豆豆呢?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觉得臻梵能拿她自己来开玩笑,很对我胃口。
臻梵每次来信,都总能找到别出心裁的信纸折叠方式。有时候是心形,有时候是船型,有时候是箭头,有时候又是十字型。我总是搞不懂,她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么多样式,每次都不重样的?最开初,我没有留意她的这么多花样,随意拆了头两封信后,我就留心了,每次收到她的信,都先研究一下到底怎么拆,然后自己可以学着也这么折叠信纸给她回信。我用偷师学来的技巧,把我的信纸叠成那些花样给她寄回去后,她很开心,夸我心灵手巧。我要说,她才是心灵手巧的那个人。等我式样都学得差不多了,她又会每次换用不同的信纸。她总是花样多多,给我很多惊喜。
我觉得,我可能有点儿喜欢她了,可是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哪种喜欢。我又想,管它呢。有个有趣幽默的朋友已经很不错了,发展到哪里算哪里吧,现在说这些都还早得很呢。
第一学期的课程里,我最喜欢是英语课。英语老师是个可爱的五十多岁的老太太,据说在解体前的苏联留过学。有一次,我们的英语课文是一个短短的故事,叫PerfectMatch(完美配偶):一个男人去婚姻介绍所征婚,工作人员把他的条件劈里啪啦输入到电脑以后,电脑给他匹配了一个完美符合他期待的妻子,而他也完美符合妻子的期待,简直是天作之合。结果,结婚十年后,他觉得这种完美的日子过得厌倦了,开始和妻子分居,并且在考虑要不要和妻子离婚。
英语老师讲完课文后,让我们发表看法。其他同学们有的说,根本不会有这种机器;有的说,电脑那么笨,怎么搞得清楚人脑呢;还有的说,这个男的可能是有第三者了。我对第三者虽然没什么好感,但是要我说,是不是第三者且不管,这个故事本身就简直不可理喻。男主角明明是贪心不足嘛:都天作之合了,怎么还要分开?我也同意那个婚介所的机器肯定不够完美,没把条件参数什么的都考虑详尽,找到的应该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换了我是工程师,肯定给他鼓捣个更完美的机器来。我也开始思考,如果我是男主角的话,属于我的perfectmatch会是什么样的呢?老实说我也没想好,也许我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自己的期待是什么。突然,我想到了那个活泼可爱的戴茜,她好像对我还不错。她,会不会是那个她呢?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好像这事儿也没这么着急弄明白不可,那就姑且观察观察再说。
体育课是我最不擅长的:因为个子小,我干什么都吃亏,跳远、跳高、折返跑,我都是最后一名。男孩子和女孩子中的那些高个子和灵活的中等个子被体育老师挑了出来,成立了班级篮球队:这是资校的传统,因为每年一次的省里的大专中专学校都会组织校际篮球赛,而我们学校是历年的强队,就连校内的不同班级的比赛也一样十分激烈。这种事,自然没我份,红玫也是小个子,但她身手灵活,所以倒是入选了。
没选入班级篮球队,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反正就我这水平,就算加入了,也只会拖累球队。不过,虽然不能参加班上篮球队,我还是想自己打着玩,就当锻炼锻炼身体也好。但有一次,在篮球场上和大家抢球的时候,我手背让一个同学的指甲刮去好长一块皮。南昌的冬天,伤口一直好不了,让我有了心理阴影。就这样,我对打篮球也逐渐失去了兴趣。
小时候我也没少调皮:什么摔断腿呀,脚上被钉子戳到呀,磕破皮呀,磕到头呀,被蜘蛛要到呀,总之没个完。我爸妈倒是顾不上生气,一般都是赶紧带我去看医生。农村的家庭,孩子一多,哪里带得这么精细,磕磕碰碰的事情太常见了。我对小时候受伤破皮的总结就是:要是破皮的话,我宁可在夏天破皮。夏天的伤口好得快,两三天就没事儿了。要是冬天的话,且不说伤口不容易好,没伤口都会被冻出冻疮和干出裂口来。除了玩雪和过年以外,我小时候对冬天基本就没什么好印象,除了冷就是冷,冷得去上学的路上都想跑着走,彷佛这样就会暖和一些。南昌的冬天简直比家里的冬天还更冷。这次,我算是领会到了南昌的冬天能多坑人了。我想,这南昌,还不知道有多少新的惊喜等着我呢。我又开始想念家乡的好了。
说来也怪,我们班的课程里没有化学。一个资源学校,居然没开化学课,我也算服了。说归说,这倒也没妨碍大家成为无师自通的化学家:开学后不久,有好几个同学就开始谈恋爱了,郑松是我们寝室最早谈的,然后就是老班长。看来他们初中的化学应该学得不错,并且学以致用的能力还真不差,很容易就和其他人有一些化学反应(chemistry)。我猜少年的荷尔蒙这东西就像洪水,既然没有升学的这个堤坝阻拦,自然就流到阻力更小的地方,自然而然就朝感情方向发展了。
老班长的女朋友是另一个隔壁新生班的。她个子中等,长得相当漂亮。她刚开始来我们宿舍找老班长的时候还显得不太好意思,看到这么多男生关注到她,还会有些脸红,不过熟了倒好像也能自然一些了,开始和大家也都打招呼。我得承认,她看上去还挺有魅力的。我们宿舍一帮没谈恋爱的同学,大家都嚷嚷着他肯定是上辈子积了什么大德,这辈子走了什么狗屎运,才捡到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好几个家伙说,嫉妒死老班长了。我倒是觉得,这种美,远远地欣赏、让人能赏心悦目就好了,犯不着真去搞什么横刀夺爱之类的小动作。该是你的跑不掉,不该是你的得不到,有什么好嫉妒的呢。
我对戴茜的微妙想法,也很快就有了下文:她有了男朋友,是隔壁班的一个很帅的小伙子,篮球打得很好。和她男朋友相比,加上在一堆球场上飘逸的身影的衬托下,我觉得自己显得那么的不起眼,感到有点儿灰心。
话说回来,看着戴茜和她男朋友傍晚在操场上开开心心地散步,我好像倒没感觉到自己有多难受或者在吃醋,反而希望她能一直这么开心幸福下去。我想,我还是没有那么喜欢她吧,或者说,没有到那种喜欢她吧。
我也有点儿迷茫,我们现在就开始找朋友,合适吗?要找的话,找什么样的?怎么找?这些问题,想想就让我头疼。这种事肯定不能和爸妈说,也不能和朋友说。甚至是老乡,我也觉得问这种问题挺让人难为情的,毕竟有点儿私密。我想起了当时的那个军训的闫教官,他比我们大,见过的世面多,也对我很好,更关键的是他不在我们学校,不用担心见面尴尬。想到这个,我就找到了他留下的联系方式,给他写了封信诉说我的困惑。
过了没几天,我收到了闫教官的回信:他不建议我现在发展男女朋友。在信里,他引用了一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很有豪迈气概。这话用来解答我的迷茫还真是恰到好处。我有点儿印象这话像是赵云说的,赵云真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大豪杰,是我最喜欢的三国角色。他和闫教官都这么看,那一定有其道理。想到这一层,我就觉得自己可以不忙着主动追求发展,顺其自然就好了。
闫教官书信里引经据典,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他带我们军训的时候,对不认真的学生,一生气,嘴里就会冒出脏话骂他们,和写信的风格反差真大。他脏话说得多了,我们同学也跟着说。我觉得他们之前都好像没说过呢,怎么学起坏来这么快!我虽然这么觉得说脏话不好,但其实自己都被教官带着,也开始说这个脏话了,简直是难以想象。我在家的时候要是说脏话,我爸妈就会很凶,觉得小小年纪,就脏话满嘴,像什么样子,长大了肯定不学好。我虽然觉得脏话和学不学好没什么关联,但是这种话在爸妈生气的时候说出来的话,那肯定是火上浇油,自己估计要挨更多的骂,所以我也就犯不着为了这种想法去和他们争了。
其他没有谈恋爱的同学们也没都闲着:初中毕业的老同学们忙着书信往来,我也给之前的几个好朋友写了些信,互相通报近况。除了我的最好的朋友-我的发小-还在老家外,其他几个玩得好的都去外地上学了。从他们的回信分享的内容看上去的话,大家都在新的地方开始了新的生活,面对的烦恼也有几分相似。写信给远方的陌生人,也就是笔友,也成了大家的一种新消遣。看上去,拿它来打发闲暇时间和排解内心的烦恼还真是个好主意。
在我看来,电话普及之前的书信往来,别有一番风味:等待的时光被拉长,收到来信的惊喜就被加倍,或者再加倍。而拆信的那一刻,简直和中奖一样,你永远也猜不到信里会有些什么新的东西让你激动一下。总之,书信往来给他感觉就像拥有一个百宝箱,总是猜不完的快乐。相比之下,那些电话,让人一下子知道了结果,一点儿也不含蓄,反正我是不喜欢。给我感觉就像是从吃满汉全席的细腻,进化成了一包速食方便面的快捷:快是快了,乐可就少多了。
室友冯春,和我一样是小个子,他是南昌本地人。他脾气随和,和我聊得比较多。他最先从在外地上学的老同学的室友中发展出一个联络热烈的笔友,叫什么小黛的,差不多每个礼拜都有一封信来。有一天,他看完信后,兴致勃勃地和我说:“小芳,你要不要认识个女老乡,你们宜春的?他和小黛是室友,也想找个笔友认识认识呢!”
知道是老乡后,我有点心动,因为上次暖心的老乡聚会的那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还很清晰。是老乡的话,我们很容易就有共同话题。再说了,多个可以远方通信的新朋友也好。我就说:“真的?那你给我她的联系方式,我试试看?”
就这样,我开始了和臻梵的书信联络。臻梵似乎挺风趣的,恰好她和我的名字的缩写都是ZF,也算是一种缘分。她说起很多我们都熟悉的宜春风土人情,还说说自己看英语课本,就像“老虎看筒车”。我猜这是我们宜春特有的说法,我在南昌从来没听人说过。这个话的大意就是,老虎从来没有见过河边能够自己舀水的筒车,会被这个自己不懂的东西搞得糊里糊涂。
我觉得,一个人能拿自己开玩笑那是真幽默,要是老拿别人开玩笑那可就太低级了。小的时候,我就特烦别人取外号,嘲笑其他同学,高个子同学被叫成“竹竿”,矮个同学被叫成“矮挫”,什么跛脚的、肥胖的、口吃的等等,什么缺陷都被拿来取外号,真是不成样子。你要问我什么不喜欢呢,我可以告诉你,那个被人叫“矮挫”的,就是我,你说我能喜欢吗?我既不喜欢被人取笑,也一向来很同情被取笑的那些人,因为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如果你不是豆豆,打豆豆可能会让你很开心,但是,万一你正好就是那只被打的豆豆呢?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觉得臻梵能拿她自己来开玩笑,很对我胃口。
臻梵每次来信,都总能找到别出心裁的信纸折叠方式。有时候是心形,有时候是船型,有时候是箭头,有时候又是十字型。我总是搞不懂,她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么多样式,每次都不重样的?最开初,我没有留意她的这么多花样,随意拆了头两封信后,我就留心了,每次收到她的信,都先研究一下到底怎么拆,然后自己可以学着也这么折叠信纸给她回信。我用偷师学来的技巧,把我的信纸叠成那些花样给她寄回去后,她很开心,夸我心灵手巧。我要说,她才是心灵手巧的那个人。等我式样都学得差不多了,她又会每次换用不同的信纸。她总是花样多多,给我很多惊喜。
我觉得,我可能有点儿喜欢她了,可是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哪种喜欢。我又想,管它呢。有个有趣幽默的朋友已经很不错了,发展到哪里算哪里吧,现在说这些都还早得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