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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1页)

闷儿而已。可是我丈夫不一样,他没法儿去赚大钱,也没能力当大官,也许跟着他,我一辈子都享受不到您拥有的那种生活…”她喘了口气,来平复自己颤抖着的声音:“但是他一辈子都会在乎我,也不会嫌弃我,更不会抛弃我。所以我心甘情愿的嫁给他,再苦,再累,我也会陪着他!”

我回味儿着她的话,并挥手让她离开。

随着一声如释重负的喘息,她赶紧向门口走去。

“等等。”我想起了什么,又把她叫住。

她站住了,背对着我的肩膀又开始发起抖来。

“这是你的房间。”我站起身来:“该走的人是我。”

人…真是奇怪啊,我靠在自己的床头这样想着。在这个世界上,有喜欢持强凌弱的人,有喜欢锄强扶弱的人,有喜欢沽名钓誉的人,也有喜欢隐姓埋名的人,还有各种…嗜好奇特的人。但是我想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有个共性——喜欢做梦,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梦想,每个人都会这样那样的梦,包括那些弱智和疯子,这原本就是人的本性。

那些持强凌弱的人,总想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让所有人都任其欺凌;那些锄强扶弱的人,总想剔除世界上所有的压迫,然后让那些弱者们感恩戴德;那些沽名钓誉的人,总想飞黄腾达,名震天下,受千人敬仰,得万人膜拜;那些隐姓埋名之人,总想找一处世外桃源,揽美酒佳人,看花前月下。

可是,他们总会选择性的忽略一些问题,凭什么?!你只是一个浪迹于街头的地痞,一个行走于乡野的布道者,一个在镇政府窝了大半辈子的书记员,一个根本没几个人认识的文人而已,就想让梦想成真?你有什么资格?!

何况你应该看到,我天真的朋友,我可悲的失败者,在这个世界上,就算有人干得勤勤恳恳,却依然在吃苦;就算有人活得踏踏实实,却依然在受累;就算有人付出了所有,却依然得不到一丁点儿回报…就像也许永远都得不到晋升的卡妮娅和她那永远都拿不上台面的丈夫。而我想说的是,这类人根本不值得同情!这样的生活,我相信不是他们想选的,只是因为他们的个人能力、家庭背景和自身条件等种种限制使他们只配过这种日子。也正是因为有他们这样的人作为陪衬,才越发的突显出另一些人是如此的出类拔萃,卓尔不群。

比如说星辰。

比如说怀特。

比如说…我。

在我们这类人脚下,卡妮娅们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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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关于理想

我们正在马不停蹄的赶往宿命高地的路上,然后直奔同铸会的主城,整个教会的灵魂之所——荣耀城!就如同它的名字,那是个神圣的、光芒万丈的、四千万教众最崇敬的地方!而根据怀特的承诺,数日后我和格林将在那里参与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格林将在真理大教堂正式成为光铸牧师,而我当然是加冕灌铸法师!虽然怀特本身没这项权利,但是就凭我们浴血希利苏斯的这些年,再加上怀特的力荐,圣堂们应该没有任何理由否决…不过上述的这些,都不是让我如此兴奋的原因。

据说这次将为灌铸法师们加冕的人…是星辰之泪。

那个画儿中的人,终于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你猜这么着?

我的脑子好像在一瞬间停转了。

我该怎么站?

立正站好,还是尽量从容?

立正的话,身子要挺成什么样儿?

从容的话,怎么才能做到足够潇洒,又不显得吊儿郎当?

我的手该放在哪儿?

是放在胸前,还是贴着裤脚?

放胸前的话,是用左手还是右手?

贴裤脚的话,大拇指是跟四指并拢,还是缩在手掌里面?

我要给她一个什么样的表情?

我应该一脸郑重,还是保持微笑?

郑重的话,会不会看上去太严肃?

微笑的话,要笑到什么程度才不会显得太轻浮?

我应该穿什么衣服?

是庄重的,还是独特的?

庄重的话,是不是就只能穿军装?

独特的话,怎么才能不花里胡哨,还能让她眼前一亮?

看来在剩下的这些天里,我得尽快想清楚这些问题。

跟身边儿的人商量商量会不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不不,这些凡夫俗子能有什么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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