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华逸史
作者:而山
男主角:林逸
内容简介:
林逸的历史就是中华民族发展富强的历史,林逸的爱情史就是中华革命的浪漫史。回到清代的林逸是怎么富强中华的呢?
正文
第一章 误入时空 回到过去
“请到天涯海角来!”这几年海南旅游业发展迅速,吸引着全国各地,世界各地的八番游客乐意不绝的到来。2003年的暑假,在华南理工大学物理系读大三的林逸受不了梦想过千百回的海风椰岛美景的诱惑,怀里揣着省吃俭用的零用钱和大姐很无奈赞助的一些私房钱,背着简单的旅行包,兴冲冲的奔向了海南岛。
“啊!海南姑娘,我来了!”林逸一阵怪笑。
其实,林逸并不是那种“作奸犯科”的人,只是喜欢恶作剧,人比较开朗,长得也斯文,英俊,一米八六的身材,修长而挺拔,显得温文尔雅。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微笑,时常迷得一些花痴少女走路时老是摔跤,当然这只是林逸静下来时的形象。
第一次乘海轮,尽管有蔚蓝而高旷的天空,有湛蓝而远阔的大海,还有不断飞翔时而尖叫的海鸟,令林逸倍感新鲜心情开阔,但那波荡起伏的海浪还是把林逸的心掏得七上八下,欲呕难受。
登上了海南岛,一时也不知哪里去的林逸脸色一片苍白,走走停停,只想好好平静一下难受的心脏。其实,出发前林逸作了一个计划,早就安排好了日期与游玩的路线。现在最要紧的是找一家旅店落脚休息一下,港口车站旁的旅店、或是那些招手旅店、人手举牌的旅店是住不得的。质量差不说,对待客人的服务态度没有进店前,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情人一样好,住进去后那就像对待自己老婆一样随便。林逸可不想被别人当作菜鸟。“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看过猪走路吗?嗯!我林逸可不想白白挨宰。”他自以为精明地想。
林逸边逛海口的街市,边找正规的旅店,顺便买了一张海南省地图。当然吸引他眼球最多的还是那些穿得少露得多的凉快时髦女郎。
在旅店醒来,已是第二天的事了。海口没有什么好玩的,现下流行一句话:不到北京不知你的官小,不到深圳不知你的钱少,不到海口不知你的身体不好。尽管林逸身体一级棒,但没有钞票也是不行的,何况这也不是他来海南的目的,他最想去的是神秘的五指山和浪漫的有“天涯海角”之称的三亚。
“时可待我,可钱不待我啊!”林逸考虑到日渐干瘪的钱包,决定马上奔向五指山。由于海南岛历来人口稀少,以农业为主,所以资源的毁坏很少,五指山可以说是原味保存下来了。五指山是海南岛最高最大的山,也是海南岛的象征。它位于海南岛中部,峰峦起伏成锯齿状,形似人的五指,因此得名。五指中的第二指为最高峰,海拔达1876米,比五岳之首的泰山还要高出三百多米。远眺五指山,只见山体如人的五个手指,直插云间,景色十分绚丽。立在山巅俯瞰南海,万顷碧波中有点点白帆,水天相接,令人思绪万千。山内是层层叠叠的热带原始森林,里面有各种兽类和鸟类。海南主要的江河都是从五指山发源的,因而这里还有不少山泉及湖泊,为大山平添了几分秀色。
五指山有一个神话传说,原名是“五子山”,是为了纪念一个农户家的五个儿子保护宝剑和宝锄而得名的。从前,海南岛上没有五指山的,是一块平原。在这块平原上,居住着一对夫妻,生了五个儿子,七人整天劳动,只能开垦半亩荒地。有一夜,丈夫梦见白胡子老人指点,从土里找到一把宝锄和宝剑,把荒地变成了良田。父亲临死时,嘱咐儿子好好地管好土地。父亲死后,五个儿子遵从父亲的遗嘱,把宝剑作为陪葬,同时埋下土去了。这个消息传到坏人亚尾的耳朵里,他便派数百人来,杀死了母亲,把五个儿子捉了起来,逼他们交出宝剑,用火烤他们,他们流下来的泪水把平原冲成了五条溪。他们死后,四面八方的熊、豹、白蚁、毒蜂、恶鸟,成群结队的扑来,把亚尾和海贼统统咬死了,并搬来许多泥土和大岩石,把五个儿子的尸体埋了,堆成五座高高的山。从此以后,人们为了纪念这五个儿子,便把这座山叫作五子山。后来,又因为五子山直竖着,好像五个手指头一样,人们就把它叫作“五指山”。
五指山原始的森林、成群野生的动物、阴森幽暗的大峡谷、还有许多悠久的历史和动人的神话传说,深深吸引着各地来的探险爱好者。坐了半天的长途公共汽车,嗅到越来越浓的原始森林气味,林逸知道五指山到了。
五指山最高峰——第二指峰中段有一个很有名的当地少数民族古时祭示用的寺庙,这是林逸的第一个目的地。听到清泉潺潺的流水声,看到幽密的亚热带森林,他一路兴奋的往山上跑去。
五指山毒蛇很多,还有一种特产——吸血虫,有点像水田里的蚂蟥,这些林逸在书上曾经看到过,所以路上走得特别小心。晌午时分,只见眼前高峰一角,千尺瀑布,犹如银河泻地,飞流直下,蔚为壮观,这是闻名遐迩的珍珠泉,看那溅起的水滴,还真像一颗颗闪闪发光的珍珠呢!林逸游兴浓起,忘记了饥饿,扑向潭边。
五指山山峰上气压很低,林中渐渐腾起一层白雾,有下大雨的迹象。林逸感到一丝丝凉意,有了下山之意。山上毕竟不同于山下啊!突地天空阴沉下来,黑压压的一大片,伴着雷鸣闪电,一场大雨眼看将要来临。林逸懊恼得很,暗忖:“下山是来不及了,先找个避雨的地方再说吧!”
匆忙奔跑的林逸,到处瞎找,见洞就钻,没等他钻入一个小山洞里,雨哗哗地倾盆起来。落汤鸡似的他刚钻进洞内,一道闪电“啪!”地炸在洞口处,一片白光,照得洞内炽白,他吓得一顿呆痴,半晌恍不过神来,手抚胸脯不已,暗叫:“要死了!要死了!”
雨过天晴,森林中一片清新,林逸钻出山洞,心情爽快不少。“天已渐黑,得赶紧下山啊!”林逸心想,“不然,就得露宿山野了。”
下到山脚,林逸惊得呆滞,揉了揉眼睛,怎也不敢相信地惊叫道:“怎么有那么多人躺在地下?”
“死人?”这是他产生的第一个念头,身体忍不住地有点颤抖。作为一个现代人,除非是学医的,是很少有在第一线见识过死人的。
“不对啊!怎么那些人的衣服那么特别,清朝兵卒的服装耶!在拍电影,有可能哦!”林逸这样一想,心里踏实了很多。
“不对,不对,怎么没有拍摄的工作人员啊?也没有工作的设备啊?”林逸的心又悬了起来,“不管啦!去看看再说。”
他麻着胆子,走近一看,一摊摊的血,漫满大地,人体也血肉模糊。
“啊!”林逸一声尖叫,转身就跑。跳过几具尸体,由于慌张,踩在一样柔软的东西上,摔倒在地。他惊慌地爬起来,刚想跑,一只手拿着了他的脚倮,吓得他一阵哆嗦,“妈啊!妈啊!”直叫。
“公子,公子……”
林逸听到一声微弱的叫唤声,他更是吓得双脚直跳,生怕自己的双腿没了似的。可是有一支脚却怎也跳不高,他转身一看,一位老者孱弱地用他那沾满血渍、枯瘦的手抓着他的脚倮死死不放。原来,刚刚林逸因为紧张,踩到了这位晕死过去的老者的手,他吃痛不过,苏醒了过来,看见林逸不同于山贼,哪还不像溺水者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
“活人?没有死?”平静下来的林逸,镇了镇心情,把老者扶坐起来,肩靠着自己,倒了点矿泉水给老者润了润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