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被告方诉讼律师进行的陈述。
谢亮的行为,完全属于卡bug了。
提前通知李飞,让他们离开陈斌的家里面。
等同于说在当时谢亮到达的时间点,李飞他们不属于非法侵入住宅。
毕竟李飞当时站在门口呢,没有进入陈斌家里面,当然不属于非法入侵住宅。
谢亮等人“没有证据”,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合法合规,完全没有任何的毛病。
也就是说,在规章制度的规则内,利用规章制度,合理合法。
在蒋东林陈述的这个过程当中。
当时谢亮到场,没有看到李飞进了陈斌家里面。
所以从主观上默认,李飞等人没有非法侵入陈斌家里面。
即,不能预见陈斌和何丽娟的危险,不构成玩忽职守。
啧啧
牛啊!
所以这是事先通过气,不想留下任何的把柄吧?
对于谢亮的行为,苏白算是看出来了。
这叫什么?
“合理规避。”
啧啧。…
6到飞起!。
…。…。
审判场上,宋远辉在听完被告方当事人的陈述,看向苏白继续开口:
“被告方陈述完毕,请问控告方有没有需要继续补充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方针对于被告方的陈述有疑问。”
“请陈述。”
“好的。”
听到宋远辉的话,苏白点了点头:“审判长。”
“根据检方提交的资料和口供,在谢亮了解到讨债的这个情况的时候,在赶往陈斌家的时间点,有过和讨债的老板,进行过电话交流。”
“这个电话交流的内容是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电话交流?”
“再有,根据我方当事人陈斌的口供,李飞在谢亮等人没有赶来的时间点,是在陈斌的家里面的。”
“可是。”
“在拨打完报警电话,李飞那边也接过了一个电话。”
“在挂断电话后,就从陈斌家里面走了出去。”
“没多长时间,谢亮等人赶到,也就是谢亮见到的,李飞等人站在陈斌的家门口,对于陈斌和其母亲何丽娟进行辱骂!”
“在这一过程中。”
“李飞接到的电话是谁的电话?”
“是讨债老板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