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等待壹修理的功夫,谢见洵自己溜溜达达地回了旅馆。
亚历克斯把账本收回抽屉,有些疲惫地捏了捏鼻梁。
他看上去怪累的,像是每天都熬了大半个深夜,然而旅馆内部的事物早就安排的井井有条,每个雇员都按照自己分内的事干活,照理来说,作为老板他没理由会累成这样。
亚历克斯顺口道:“马上就晚班了,壹没回来的话,你替下他的岗?”
谢见洵没有异议:“好啊。”
既然是大堂跑腿岗,而不是前台花瓶岗,他自然就穿那身更朴素些的制服,在一楼忙前忙后。
在楼下吃饭的大多是常客,黄金城内部人口流动不大,来吃饭的基本是这条街的熟人,或者将这里作为据点的商队和冒险团。
基本来回跑几趟,就能跟客人们认个脸熟,对来人有些大概印象。
得些空闲,他也能坐在客人的桌子旁边,好奇地听商队众人讲之前的旅途。
其中巴塞罗的嗓门最大。
“那风沙大的啊,明明知道前面是一片空地,但你什么都看不见,眼睛睁都睁不开。身边的人被吹飞了,你也不敢张嘴去喊,因为你一张嘴,那嗓子眼里就指定全是沙子,到时候就咳嗽,咳得满嘴都是血……”
商队其他人心有余悸:“是啊是啊,幸好我机灵,一脑袋埋在地上,风就吹不进来了。”
“该给你个狂风鸵鸟的美称。”
正好后厨的雇员探头喊:“小谢,19桌的熔岩薄荷水好了!”
“噢噢!”
谢见洵连忙站起来,听故事听得入迷,都忘记去盯后厨的进度。
在熟悉了业务之后,就连脾气最不好的客人都变得友善起来,他也愈发如鱼得水,混迹在客人群里,大家反而很欢迎他混进来玩。
——谁不喜欢漂亮少年撑着脑袋听你讲故事,哪怕是老掉牙的故事,也依旧捧场的很。
颜色罕见的眼睛亮到犹如灯下宝石,任谁都颇为受用。
谢见洵不知道自己的见识浅薄在其他人那里变成了“捧场”,他去后厨拿上托盘,小心地将调制酒饮品端上来,送到19号桌那里去。
“您的两杯熔岩薄荷水!”
“我点的明明是岩石烈酒。”
19桌客人披着斗篷,戴着兜帽,声音听上去有明显的不悦,不知道是谢见洵记错了点单,还是让他等了太久。
谢见洵一愣,第一反应:“怎么会!我明明听见的是熔岩薄荷水……”
糟糕,听错点单内容,在这一行里简直就是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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