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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许笑尘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却已经双手握剑,在林子中挖起了泥土。原来,这正是那南霸天埋尸之处!

入门测试在即,以他的身体状况,简直比一般的百姓都要差很多。即使能够饮鸡血提升,也不是一天能够解决问题的。他在与郭神医谈话之时,终于下定了决心,决定饮用那胎境第三重,炼精境界高手,南霸天的血液!

饮用人血,这种行为要是传出去,肯定会被人指为妖魔。因此,许笑尘并没有将这事告诉郭神医,更不会让沈醉等人知道。好在,南霸天已经死了,又不是许笑尘所杀,许笑尘又是出于无奈,倒没有太多不安。

“从昨天到现在,最多十二个时辰,天一直在下雨,土地比较潮湿,南霸天的血液,应该没有凝固、干枯吧。”

许笑尘有些忐忑道。

很快,他便挖出了南霸天的尸体。果然,周围泥土中都是殷红血水。许笑尘用身体挡住透过树木,倾倒起来的秋雨,双手微微颤抖着,将这些泥土捧起,然后再使劲挤出其中血水,装进了瓷碗之中。

片刻之后,血色泥土都被处理完毕,许笑尘得了满满的三大碗血液。当然,这血液其中倒有大半是雨水。

尽管如此,这血液是胎境第三重高手的血液,其中蕴含的血气显然不是区区鸡血之类能够相提并论的。

至于那南霸天的尸体,其中虽然也有一些血液,许笑尘却几乎没有去动它,甚至连看都没有多看几眼。

“南霸天前辈。我今天喝了你的血液,也算欠了你的人情。有朝一日,我若是遇到那金刀张三,定会狠狠教训他一回,为你出口恶气。这样一来,你我便各不相欠了。还有,惊扰了你两次,深感不安。为了表示歉意,我会帮你立个碑的。”

许笑尘看向尸体道。他如此一说,心中最后一丝不安,立即完全消失了,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了许多。

他取下雨笠,盖在三碗血上,接着将泥土埋回土坑之中,果然又砍断了一颗小树,取了一截树干,劈成两半,用精钢剑费力的刻上了歪歪扭扭的“南霸天之墓”五个字,当作墓碑立在了南霸天葬身之处。

忙完这一切,他这才端起大瓷腕,闭着眼,忍着刺鼻的血腥味,以及呕吐的冲动,咕噜咕噜的大口喝了起来。

先前喝过一些鸡血,他知道血液其实并不好喝。此时,他却发现,这高手的血似乎比鸡血要美味许多。

不过他并不在意血液好不好喝。因为此时此刻,他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身体的变化吸引了过去。

大量的血液刚被喝下,他立即感觉到腹部升起一股热流。这股热流不仅让他血脉喷张,还快速在其身体中流走,使他身上毛孔中涌现出大量略带黑色的汗水,同时还觉得暖洋洋的非常舒服,甚至舒服的几乎要叫出声来了。

半个时辰之后,血液效果终于被身体吸收,许笑尘体内的奇异热流消失不见,身体也不再出汗了。

“果然,南霸天的血液,比鸡血效果好许多。这一次我终于能够踏入胎境第一重,固本境界了!甚至连原本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全好的伤势,居然因为这三碗血,直接康复了!”许笑尘狂喜,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体质有了一次飞跃提升。他活这么大,从来都有一种虚弱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到自己身强体健、神清气爽、头脑清醒、耳聪目明过!

他知道,这一定就是胎境第一重,固本境界了!胎境一重固本境界,原来是这样的感觉,这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赵叔叔,笑尘终于踏入胎境第一重了。可惜,您永远也看不到了!何谐,你等着,你的死期不远了!还有老天爷,你也等着,我一定会战胜你,摆脱怪病的折磨、威胁,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

许笑尘笑着笑着,却笑出了泪水。泪水之中,即有遗憾、仇恨、愤怒,也有狂喜、张杨、斗志!

好一会,他发泄完这些年和这两天来的压抑,终于冷静了下来,再次恢复了谨慎。他摔碎了三个空碗,戴起雨笠,提着精钢剑,跑向了镇子。

“胎境第一重,实在是太幸福了。居然能够小跑,都这么远了,都感觉不到一丝疲惫。”许笑尘感受着身体情况,忍不住欣喜想道。

此时,他也不觉得冷了,也不觉得手中的精钢剑重了。更加令他吃惊的是,自己跑了大半里路,居然都不觉得累,这要是放在以前,他早就累趴下去了!

其实,胎境第一重固本境界,还停留在养生健体的层次之上,抛开剑法、刀法之类,比起凡人不过是体力更好、更持久一些,更能挨饿、受冻、抗打一些而已。不过这一切,对于许笑尘来说,跟以前相比,却是天地之别。

许笑尘甚至有一种停住脚步,立即修炼《精元诀》的冲动。

这《精元诀》正是赵丹心当年得自龙家的那本心法。不过许笑尘只知道胎境第一重,固本境界的功法。

后面的部分,赵丹心考虑到许笑尘的身体情况,不想许笑尘因为功法招来杀身之祸,所以并没有传授。

许笑尘也并不知晓,《精元诀》是自己的家传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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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9章 龙舟

“不行。马上蓝天刑要来了。万一耽误时间,错过了机会。那便是因小失大了。反正我已经进入了胎境第一重,以后有的是时间修炼。现在赶路要紧。”许笑尘瞬间打消了冲动,同时还大胆的加快了脚步。

他觉得,尽情奔跑的感觉真是畅快,他非常喜欢这种感觉,仿佛鸟儿喜欢在天空飞翔,鱼儿喜欢在水中畅游一般。

放在以前,他哪能尽情奔跑啊?

他跑得兴起,全身微微发热,索性扔去雨笠、蓑衣。如此一来,他跑的更加畅快。很快,他便到了小镇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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