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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资本运作中往往需要为数众多的“壳公司”,由于壳公司没有实际业务,所以注册在案的“董事”毫无意义,永远不必露面。由于动辄十几家、数十家壳公司会同时存在,如果假借他人名义充任“董事”,会难免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这些“董事”指不定哪天会跳出来向资本运作人要求点什么债权,或者惹一些其他的麻烦。因此,离岸公司的董事许多都是子虚乌有的,有的是用低层离职员工的身份证,有的用偶然得到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有的是干脆用假的。这种“伪造”的行径得以成为一条行规,与离岸公司注册地,包括BVI、开曼等地的当地法律有很大关系。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这些董事信息是保密的、不允许披露的,所以即便伪造,也很难被查到。

因此,达能说“偶然”发现这个消息,大大的不可信。这不是偶然发现,而是苦心证据收集的结果,而且收集证据的程序很可能难说是合法的。对于董事的身份,达能耗费了巨大的精力去进行调查——因为存在宗庆后会做假的可能性。万一某一个宗氏合资公司董事登记的是某乡某村某组,某村民的名字,万一在派出所户籍档案中,从来没有这个名字——或者有唯一叫这个名字的一个出外打工的人,被达能辗转找到以后拉到公证处询问:你在某一个公司任董事职吗?你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吗?他可能回答说“我很懂事,但我不知道什么叫‘董事’;你说股票?我这么穷,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哪里有钱买什么股票,我见都没见过那种东西。”——这下达能就会揪住宗庆后说,宗总你又添一宗罪,你假造身份证,是刑事罪。

我很为宗庆后庆幸:他在离岸公司的注册中,居然没用一个假身份。陈仲华所言如果确实属实,说明宗庆后谨慎到极点,他不像大家都在做的那样,他没有去做假身份证,没有用任何一个假签名,不用任何一个“假人儿”来充当离岸公司“董事”。凭他的谨慎,少了一宗罪。

对宗庆后实施调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达能的调查撞出了丑闻。

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想法,达能开始对宗庆后实施盯梢;而达能的雇佣人员竟然把所作、所为、所知全捅给了警方。盯梢的委托机构、调查机构,甚至调查费用,这次全被媒体曝光了。

第一起调查活动的曝光,起因于警方对一桩刑事案件的偶然排查。

最初是警方盘查一辆停留在娃哈哈下沙生产基地门口的小轿车,车上有一男一女。这两位当事人交代,他们分别为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邦信阳”)的经理助理王某和员工张某。日前,邦信阳召集王某、张某等数十人开会,安排这些员工组成三个小组分赴沈阳、山西和杭州,负责调查娃哈哈公司和跟踪监控宗庆后。邦信阳公司共派出9人,分乘6辆小轿车抵达杭州,随后实施全天候监控,用摄像机拍摄监控情况,并将监控结果记录在册。

无孔不入:达能的情报战(3)

获悉这些信息后,警方进行了深入调查,得知该公司是受北京“捷福斯”公司的委托。“捷福斯”全称为英国捷福斯全球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其注册地为英国,目前并无在中国开展商业调查的资格;警方获悉幕后调查委托人是达能集团,调查费用数额不菲。

第二起监视事件的曝光也极为偶然。

在杭州下沙开发区十号路一家咖啡店门口,一位市民的自行车与一辆京K牌照轿车发生轻微剐蹭。由于纠纷一时无法解决,肇事双方均被带回下沙交警支队问讯。经查,驾车男子王某,是北京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的一位负责人,当天他正在调查娃哈哈及跟踪监控宗庆后。

据王某向警方交代,当时王某与刘某等人在下沙开发区十号路咖啡店见面,安排刘某前往娃哈哈下沙基地附近实施调查;正当王某等人准备离开咖啡店时,一场剐蹭事件使得他们的监控计划暴露。

据警方搜查发现,他们已在娃哈哈位于杭州的多个生产基地进行了长时间的监控,记录了大量与娃哈哈公司有关的影像及文字资料。

而刘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坦陈,上述调查的委托方为达能亚洲公司。

警方随后在萧山娃哈哈生产基地发现上海某公司员工胡国威。据胡某供述,他实施的调查行为同样受到达能委派。

据消息人士透露,达能支付给上述多家机构的调查费用高达400美元天。

媒体争相采访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范易谋矢口否认:“这完全不符合事实,我们从来没有雇佣任何人,任何公司来监视宗先生。”但他同时表示:“在整个过程当中,我们雇佣了调查公司和有关的保安公司,他们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合法的,都是中国有关法律许可的。”

侦探只是达能综合证据采集手段中的一种,这些手段是非常有效的。调查公司把达能这样痛快的供出来,是因为背后有一些财务上的纠纷,出于一种报复心理,也许还会有一些民族情感在内——致使达能在这么高风险的事情上,终于不出所料地出了风险。

在中国,盯梢、监视仍旧被视为下三滥的手段;在美国,律师雇佣私人侦探侵犯他人隐私属于严重违反执业纪律;在法国,侦探行为绝不允许超越公民权——24小时跟踪他人、录像并向雇主汇报,这不属于严重违法才怪呢。

而达能的调查范围之广,令人乍舌。

也许宗庆后几年后回首达娃之争,会再次感到“头皮发麻”。达娃之争两年间,跨国公司“调查宗庆后”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这一调查延伸到了“宗氏家族”。达能还调查了宗庆后家族的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宗庆后家族多人获得美国绿卡或已经加入美籍,其中,宗庆后本人已于1999年获得美国绿卡,其二弟宗端后(现任杭州三和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参与组建余姚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获得美国社会福利号,三弟宗泽后(娃哈哈早期创始人之一,投资有杭州捷尔思阻燃化工有限公司、美国鼎盛国际有限公司等,现任美国浙江经贸文化联合会会长)及其家人均已经取得美国国籍,仅有其四弟宗宇后(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诚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在美国居住的记录。为了获取美国身份,宗庆后甚至在美国设立了专门用于投资移民的公司。”

就连宗庆后自己,恐怕也很难“如数家珍”般地这样历数家族成员的身份情况,而达能恐怕还掌握有大量与“宗庆后负面形象”无关的其他轶事。想到这一点,怕一切与宗庆后关系密切的人,都会倒吸一口冷气——可能也包括那位陈仲华先生。

而这些调查,就是在诉讼、和谈的背后进行的。跨国公司的“制度”力量强大,这个系统一旦启动,的确具有非常巨大的威力,这是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目前望尘莫及的。

釜底抽薪:达能揭了宗庆后的老底(1)

我第一次得知宗庆后“三宗罪”

由于上市公司股价在一定程度上来自股民信心,所以达能一直迷信舆论。关注舆论是我最早分析案件的途径,也是成为娃哈哈代理律师后判断达能心态与动向的工具。

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一件与合资纠纷没有什么关系的事情,忽然被媒体称为达娃之争的“焦点”,报道的大标题是:《娃哈哈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成达娃之争关注焦点》。这种口吻当然是达能的公关稿:“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宗庆后本人是否有转移国有资产之嫌?”文章的中心意思是娃哈哈集团系国有企业,但其资产正在通过各种形式向宗馥莉名下的离岸公司转移。

一石击起千层浪。文章发布之后,网民的愤怒爆发了:

“建议宗庆后先生向支持您的中国人民大众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办那么多离岸公司?”

“宗庆后不是天天说娃哈哈是民族企业吗,现在怎么全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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