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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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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苏斯一直把尼克莱斯老板跟他说的那些阴谋和官家的不满藏在心里,从来没有跟格温普兰说过,因为他怕格温普兰会因为担忧而影响了演出的心情。要是有什么灾害来临,我们总会预先知道的。

第五章 铁棒官

不过有一次,为了谨慎的缘故,他认为他应该放弃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应该让格温普兰担点心事。说真的,那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使于苏斯认为比走江湖的和教会的阴谋还要严重的事情。有一回,在计算当天收入的时候,格温普兰拾起一枚落在地上的铜元,当着客店主人的面,把代表百姓的贫困的铜元和铜元上代表皇室豪华的寄生生活的安妮的铸像,作了一番对比,这种话很刺耳。这番话经尼克莱斯一传,越传越远,到了末了,经过费毕和维纳斯又传到于苏斯的耳朵里。于苏斯着急了。这是煽动。这是欺君犯上。所以他把格温普兰狠狠训斥了一顿。

“要注意你这张可恶的嘴巴。老爷们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干;平头小百姓也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说。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他们只可以说一个字:‘是’。承认和同意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对法官说‘是’。对国王说‘是’。老爷们如果高兴,就赏我们几棍,我就被他们打过,这是他们的特权,他们即使把我们的骨头打断,对他们的尊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秃鹰跟鹰是本家。我们应该尊敬国王的权杖,这是第一根棍子。敬重别人才算明智,平庸无能可以保身。侮辱国王跟一个女孩子拿刀子冒冒失失地砍狮子的爪子一样危险。我听你说过关于铜元的废话,说它只是一枚小钱,还诽谤过那个庄严的铸像,说在市场上,凭这个铸像只能买到八分之一条的成眷鱼。千万要留神。不能马虎。要知道,还有惩罚呢。你应该把立法的真理记在心里。你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锯掉一棵三年的小树,就得安安静静地被人送上绞刑架。骂人的人应该戴脚镣。喝醉了酒,就被装在一只木桶里,桶没有底,让醉鬼可以走路,顶上有一个窟窿,伸出他的头,桶边有两个窟窿伸出两只手,使他不能躺下。要是谁在西敏寺里打人,就得终身监禁,财产充公。谁在王宫里打人,就得把他的右手砍掉。谁要是把别人的鼻子打破,自己就得损失一条胳膊。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异端邪教的罪,就该活活烧死。格培脱·辛泼逊为了一点小事受了车裂之刑。三年以前,一七○二年,也就是说在不久以前,他们把一个叫作丹尼尔·笛福①的罪人上枷示众,因为他居然敢把隔夜在国会里讲过话的议员的名字印出来。谁犯了欺君的罪,就该活活地剖腹,把他的心取出来,用来打他的脸。你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公理与正义的概念。千万不要乱讲话,处处要提心吊胆。这就是我的实践,我也劝你这样做。要跟飞鸟一样胆小,跟鱼儿一样沉默。英国有一个值得羡慕的地方,那就是它的法律是很宽大的。”

①英国小说家,《鲁滨孙飘流记》的作者。

作了这番劝告以后,于苏斯还一直担着心事。格温普兰却没有放在心上。年轻人的勇敢大概是缺乏经验造成的。不过格温普兰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并不是没有缘故的,因为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安安稳稳地过去了,看样子,关于女王的那番蠢话并没有引起后果。

我们都知道于苏斯不是个生性鲁钝的人,他跟一只牙獐一样,日夜警惕着,注意周围的事情。

在他劝告过格温普兰以后没有好久,有一天,他望着墙壁上那扇对着木球草地的牛眼窗,突然面色惨白。

“格温普兰?”

“什么?”

“瞧。”

“哪儿?”

“广场上。”

“怎么啦?”

“你看见那个过路的人了吗?”

“那个穿黑衣服的人吗?”

“是的。”

“是那个手里拿着一根粗棍的人吗?”

“是的。”

“怎么啦?”

“格温普兰,这个人是铁棒官。”

“什么叫铁棒官?”

“就是百家村的拘役。”

“什么叫做百家村的拘役?”

“就是praepositus hundredi①。”

①拉丁文:百家长。

“什么叫做praepositus hundredi?”

“一个可怕的官”

“他手上拿的什么东西?”

“铁棒。”

“什么叫做铁棒?”

“就是铁铸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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