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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4页)

“叶残了呢,”

“听打在上面的雨声。”

他抬头望着我,微笑着,如一个静雅纯明的少年。我要不是熟看了他那些手段,也会被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年人所迷惑,十四岁,这样的心境,这样的玲珑剔透————可,这孩子有十二万个心眼子,晶莹灵透是他拥有的一颗,深沉阴霾也会是其中一颗,他不会无缘无故为我种这一池荷花,更不会闲情逸致至此对我说这么一番“赏荷言”————事实,什么都落在那个“惜”字上。小小年纪,可心思真不小,他在用“荷”教我一个“惜”字,惜福,不错,惜福。他那个时候就在告诉我啊,我,这个叫佛隅的人,一切的一切,一切的福气,都是他给的,佛隅要珍惜,这个叫佛隅的女人要珍惜!

所以,后来每一处他攻掠下的城池府邸都有一池荷,

所以,每一池“荷”都只有一个名字,“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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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池落成后的第三天,京城传来圣旨,皇上诏晋王燮承阳入京晋封受赏!我才更加明白,这个“惜”字背后的深意:佛隅,回京后要老实点儿,想想你的小命到底拽在谁手里。

(解释一下:一,佛隅的脚镣没卸,上章要开锁是栓着脚镣的铁链。二,承阳也不会因为一个故事就迷了佛隅,他高兴,只是因为那个故事让他想通了些事情,后面故事发展会有表现。)

老子当然不会老实。能见着习宠,就算钻进他身体里粘在他身上,老子也不放手了。死就死一块儿,死了算了。也许那是丧气话,可,足见老子一听说能回京,那个破釜沉舟般伴着赌气样的兴奋,有点象耍赖。

铜镜里模模糊糊显出一个赤裸的身影:柔顺的长发,美丽的五官,皙白的肌肤,纤细的腰肢,这个十五岁佛隅的身体里偏偏住着二十六岁的成熟灵魂,瞧,那双眼睛,里面总有些莫可而知的香艳我微微仰起脸庞,妖娆地迈开三七步,一手抬起,偏要揉乱那一头乌丝,烦躁地啧一声,闭上眼。这里确实不是老子想呆的地方,这个身体,确实不是老子喜欢的模样。

十五岁,我剪着利落的短发。十五岁,我叼着香烟蹲在局子的角落里。十五岁,我泡在姥爷的书房里架着黑框眼睛不日不夜啃完了福柯的《疯癫史》。…十五岁,习享的十五岁没有这样的窝囊。

我知道他在我的身后一直看着我,他看见了我杂乱的发,看见了我嫌恶的眼,看见了我红润欲滴的唇…宫人们上前为我一层层裹上衣,为我束起发,还是那个清俊少年模样。转身,脚镣滑在地砖上“哗哗”做响,它时时提醒老子:你连囚徒都不算,只是个被栓着的表子。

从他身旁走过时,他拉住了我的手,为我亲手戴上了一斗面纱,遮住了我所有的冷漠、愤恨、妖艳

浩浩荡荡。朋末二十年,晋王承阳“霍邑大捷”后回京。

越接近中原越繁华。这次不象大半年前那样日夜兼程赶路,而且也不全走的是官道,走走停停,所以没来时那样难受。特别是到了晋阳境界时,承阳把他的精兵们都留在了封地,我们换乘普通车舆继续向京城进发,没有仪仗,没有皇家标记,只有普通护卫,随行人员也少,这样就更自在了些。

这是个名叫“苘秀”的地方,山清水秀,承阳来了兴致,拉着我的手下了车舆说要逛逛。他什么人都不让跟着,我和他俱是最简朴的少年模样,走在热闹的街市上。

这次,他还是想的周到了些,怕容貌惹是非,也不能戴着面纱斗笠逛街呀,干脆,抓了把土一人脸上抹了些,到象两个顽童,脏兮兮。可是,还是很奇怪,首先,咱俩走的都慢,他是身体不好,本来人又柔弱,我是脚上有脚镣限着,不过,这也好,他是一直养在深宫没怎么见过市井,我是初来乍道,看什么都新鲜,反正两个人肆无忌惮地敞着看,这次,我猜身边的“隐卫”不下二十个,怕谁?

再来,就是两个人的情状。说来,又象两个乡下孩子,就象什么都看不够,两个人走一块儿,可也互不说话,他看他的,我看我的,不过,大多两个人都会对同一些事物感兴趣,比如,那街头耍戏法的,你知道他是骗人的吧,可那技术真叫一个牛,手指的动作非常快,老子看的是目不转睛。

“诶,挤个什么,”

这吐火圈的看的人特多,古代劳动人民娱乐项目少,又不买门票,自然火暴,这里三层外三层的,一个大个子推了老子一把,老子又没挤他,这人这么多难免踩了一下他嘛,老子也没计较他,可他这一推好,我身后的承阳差点被挤地上坐着,幸亏老子及时向后环住了他,“抱着我!”我匪里匪气地吼了声,其实气多半冲那个推老子的大个子。承阳也还真乖乖环住了我的腰。

“你看不看得见,”我向后靠了靠,双手抓着他环住我腰的双手问他,眼睛扫着看往哪儿挤咱俩看得更清楚些,

他摇了摇头,双手突然环地更一紧,把老子梏地差点啜不过气,老子车过头就要发飙,“你发什么————”疯字还没出口,看着脸侧那双眼睛,老子心真是一紧!小狗日养的,你现在用这样的眼神望着我安什么心!那眼神真叫一个楚楚动人,柔软的如一弯秋水,艳丽的又象如荼杜鹃,————我咬着唇又车过头去,要笑不笑的,————他这是干嘛!是的,自从从霍邑城出发,老子情绪一直不稳定,想着回京的兴奋,又有厌恶这一切的烦躁,没多搭理他,他也一直没招我,坐车里,他看他的书,我磨我的烟叶,两个人很少说话,更别说,Zuo爱。

他现在的模样真象个突然讨好的小朋友,有些任性,有些委屈,又有些霸道。我只觉得好笑。

人挤人,大伙儿都热情高涨地看着那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吞刀吐火,叫好声,吆喝声,口哨声不绝于耳,谁会注意黑乎乎象野孩子的两个鬼贴在一起都想着些什么。老子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刺激,眉一挑,唇一弯,坏水儿就一翻。老子左手往下移,探到两个人紧贴的腰腹部中间————突然狠狠一抓!

“啊!”一声闷哼,我被狠狠往前一推,推我的小王八蛋自各儿也没站稳,两个人一前一后都摔了下去,这下好,象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旁边挤着的人也掺的掺,拌的拌,“哎哟”声四起,只是而后骂娘的声音都集中在了一个点上,只见两个摔在地上的少年,一个撑着手哈哈笑地不知有多自在,一个———死死盯着,又象气,又象羞,又象不可思议————

人们的目光慢慢变的复杂与贪婪,因为,脚镣露出来了。众目睽睽下,纯粹的金黄是那样耀人眼。

老子也有点不自在。再看承阳,他到沉静下来,自己先站起来,就要过来扶起我,我握着他的手,周遭突然安静地有些紧张,人们或惊奇,或打量,或思索,或揣摩…都冲着我那双已经被长袍掩着的脚,

突然二十几个身强力壮且动作利落的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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