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谷秋莎抓狂的是,她认得这幅画中男人所穿的衬衫,袖子管上的条纹标志,那是十年前她在商场里亲手挑选,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未婚夫的。
他是穿着这件衬衫死的。
她冲进画室,抱住孩子拉到一边,盯着他的眼睛:“望儿,你生病了吗?”
男孩的面色苍白,额头冒着豆大的汗,战栗着摇头:“我做了个梦。”
谷秋莎看着那幅黑白素描:“你画出了噩梦里的景象?”
“是。”
这也是她的噩梦,十年来每个凌晨都会浮现——申明的尸体被警方发现时的场景。
至于发现尸体的警官,那个叫黄海的男人,最近一年来,频繁出现在公司附近。贺年被杀的案件没有进展,公司里许多人都被警察问过话。谷秋莎总有一种感觉,黄海警官的注意力是在十年以前。
就像水银针里的温度,空气越来越冰冷,路中岳的态度却突然好转。对于不跟自己姓的养子,路中岳有了更多的笑容,经常主动跟望儿说话,甚至坐在一起看NBA或意甲。
虽然,家庭和睦本是一桩好事,却让她隐隐不安起来。
她在画室里发现的那幅噩梦素描,第二天就悄悄地烧了。当她再次看到望儿的目光,就会想起那个早已死去的男人——他总是两眼低垂,看起来有些羸弱,面部的轮廓颇为清秀,皮肤也是苍白的。他有双大而黑的眼睛,安静时就会陷入沉思,有时又会闪烁最凶恶的憎恨。他的头发不是全黑的,夹杂着一些奇怪的深褐色,几乎盖住了大半个额头。
谷秋莎已经不敢再直视望儿的眼睛了。
有几次晚上陪他睡觉,醒来却发现枕边躺着申明的脸,谷秋莎吓得跳起来尖叫。望儿睁开眼睛,睡眼惺忪地问她怎么了,她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推说做了噩梦。
寒冬的黑夜深处,他的眼里射着奇异的光,完全不像是个孩子。他缓缓靠近谷秋莎,双手环抱她的后颈,就像久违了的情人,温柔地亲吻脸颊与耳根,把小猫般的热气吹进她的耳膜。这片早已干涸见底的池塘,却被这个男孩唤醒与浇灌,回到二十五岁那年。
谷秋莎这才意识到,自己依然爱他。
某个凌晨,她听见嘤嘤的哭泣声,看到望儿抱着枕头痛哭,从没见过他那么伤心,几乎把床单哭湿了。她忍着没把他推醒,反而把耳朵贴在他嘴边,听到一声声悲戚的梦话——“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小……枝……”
小枝是谁?
第十四章
“你到底是什么人?”
路中岳已抽了满满一缸的香烟,眼中布满血丝,还在喝着黑咖啡,手表上的时针,走到了凌晨一点。他更愿意侧身在阴影中,让对方看不清他额头上的青色胎记。
“跟你一样的人。”
马力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对面可以看到静安寺的尖顶。女服务生又送上果盘,不免抬头多看了他几眼。
三个月前,马力成为尔雅教育集团的总经理助理。上任不满一个月,就为集团拿到了数千万的银行贷款,很快掌握了高管的生杀大权,也常有人私下说——谷秋莎不过是看中了他的长相,说不定他晚上还要兼职做老板的面首。
这样的人,自然是路中岳深恶痛绝的对象,在公司里他俩从不说话,每次看到马力都让他自惭形秽。
不过,路中岳并不知道,马力跟他一样都是南明高中毕业的,只不过比自己晚了七年——1995年,申明作为老师被杀的那一年。
十年来,路中岳都想要忘记那张脸,但每逢阴冷时节的清晨,就仿佛会看到申明的眼睛,晃在高中时代的寝室上铺,喊他起床别误了食堂吃早饭。
那时他们住在同一间寝室,最多的娱乐就是下四国大战,路中岳主攻,申明主守,胜率达到90%以上,是远近闻名的黄金搭档。路中岳的另一项爱好是斗蟋蟀。初秋,床底下摆满了蟋蟀盆,吵得室友们睡不好觉。学校附近的野地里,申明帮他抓到过一只威武的梅花翅,打遍天下无敌手,蟋蟀入冬死了,他还哭得很伤心。路中岳的爱好很多,但就是读书不行,每次考试都是申明帮他作弊,才让他顺利读到高三毕业。
路中岳与申明是最要好的同学,这是谁都未曾想到过的事。自从他们第一次相遇到现在,差不多已二十年了。
2005年,深秋,申明早就成了一把骨灰,路中岳却比被烧成骨灰还要难受,忐忑不安地打量眼前的年轻男人。
“半夜把我约出来,就为了说这句话?”
“路先生,有件事恐怕谷小姐与谷校长都不知道吧?你在香港开的那家公司,表面上与集团的业务无关,其实是在转移公司的财产。”
“你是怎么知道的?”
路中岳的面色一变,下意识地摸了摸嘴唇,却连半根胡子茬都没有。
“谷小姐不懂财务与管理,谷校长也已经老了,我倒是为你感到侥幸,居然到现在都没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