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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他们好吃人肉。

他们喜欢在杀了人后,把人煮了来吃,下的佐料,就跟煮狗肉、鹿肉、羊肉的没啥两样。

他们还喜欢送酒下箸,三父子还吟诗作对,臧否人物,纵论时弊,酒到酣时,还我夹给你一块人肉,你夹给我一块人肉,对饮大啖起来……

有时候,赋出绝联妙句的,欣赏之余一伙闲谈吃了能壮阳益气的睾丸;要是词章欠顺,文句不通,那就罚吃一粒吃了睾丸会痛的眼珠──这些器官当然都来自给他们宰杀了的人的身上。

有人指出他们残忍,他们却不以为然。

“残忍么?我看不见得。人都死了,不吃白不吃,吃了也不会再让他多痛一点,多死一次。”

也有人笑他们什么不好吃,却吃起人肉来了,禽兽不如。他们却申辩:

“不吃人肉,不懂人生。人肉滋补得很呢!人吃牛羊猪狗鸡鸭,多低压!人该吃人才是!人不是天天亦吃着人么!?只不过不同吃法而已。我们是将他杀了才吃,对着干,明着吃,吃得光明正大,他们才是笑里藏刀,吃人不吐骨头!”

还是有人说他们这样连人带骨都啃了,不怕冤魂来烦缠?他们也表明了意思:

“既做得了杀手,就不怕鬼。就像剃得了头,就不怕汗冒于顶。人死了,土葬会臭会烂,火化变尘变烟,本来好好一个人,多可惜呀,多浪费呀,不如尽吃到我们肚里,好进补进补,死了的没蚀着,活着的是净赚了。”他们便如此说得头头是道,自鸣得意。

他们杀人也杀得自得其乐,洋洋自得。

可是不是这一次。

这一次不行,

他们三人,一向是联着一起出手的。

──一人出手两人护。

──一人遇险两人救。

一旦突袭,一攻前,一顾后,另一则进可助攻、退可援后。

但这次他们以为敌人已倒,所以他们分了开未,三人,三刀。

刀极快。

──斩风快刀。

不过没有用。

贾中锋忽然只觉眼前一黑。

麻三斤的布袋已兜头兜脑套住了他。

贾风骚忽见父亲给一大布袋罩住,大惊收刀,陈风一掌打到,他情急间百忙中危殆时将刀背贴身一格,陈风那一掌“啪”地打在他刀身上。

他挡过了陈风的一掌。

可是没有用。

他只觉胸口一麻。

他的刀只挡住了敌人的掌,但挡不住对方的掌力。

掌劲仍透过刀身,击中了他。

也击倒了他。

贾风流的情况更糟。

他是负责对付龙舌兰的,可是他那一刀,并不是斫向龙舌兰。

而是撩。

──也就是说,他出刀不是为了即取龙舌兰的命。

而是撩割她的衣衫。

他要看她,这么一位白皙、粉丽、轻俏且有威名的姑娘,水绿华衫里面到底是怎么个的优美身子。

想到这里,他浑身都热了起来。

他决定要先看一看。

看了才杀。

杀了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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