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后会是礁石,是港口还是利维坦那样的深渊巨物?
没有线索,他怎敢妄下断言。
薄荷叶的味道是不好闻,切下它们揉碎后用来除臭也是无路可走的下策。一杯酒,他得去找家酒吧,点杯酒喝。
每次战斗过后都是这样,这是他的习惯。
薄荷汁盖在身上的滋味,可有够受的。
但不这么做的话,估计十家酒馆里会有九家把但丁当成杀人犯或赶尸人。
最后一家还可能跑路去通知宪兵队。
“啤酒,要温的。”
推开大门后,但丁对吧台丢出两块银币。
坐在角落的游侠浪人与黑甲骑士,他没时间去管他们了。
店主收下银币,一阵摸索后抓起酒杯走向木桶。
倒酒的声音是但丁从一礼拜前展开追逐过后,他所能倾听到的最佳协奏。
……
……
我是铅笔,对,哥布林四人组里的技术参谋。
脸上刷着两条油漆杠,右耳廓真的夹着根铅笔的那位。
知道么?当其他绿皮同类还在抱着石头啃的时候,我从一个被他们袭击的商人那里拿到一本书,自那之后我就发现了片新大陆。
学习和探索总要伴随尝试,接受错误。
五岁那年我给自己做了馅饼去皮机,后来我发现我可以直接去街上逛,从发传单的人类手里拿张披萨店电话卡来。
七岁那年我又做出液体糖料分离机,八岁那年,就在我准备为分离机申请专利前,我意识到早就有人在卖无糖可乐。
在我看来,碌碌无为可真是种犯罪。
浪费钱财,浪费时间浪费成本,还是在慢性自杀。
想知道我现在正做着什么吗?快速型自杀,伙计们。
“啊…我快要死了…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会儿?”
“我要申请休假,就是不带薪也要休。”
我正举着一块超出我体积十倍的实心冰球,没戴手套。其实也用不着手套,手冷到一定程度就和麻醉没有区别。
你问我为什么不放下冰球?
要是你的新主人,也是左能指挥寒风暴雪,右能唤来妖鬼大军,苏醒前的千百年里都躺在冰冻棺材里的老妖怪,相信我—
你不会在未经她允许的情况下罢工的。
看到我面前讨人厌的家伙了吗?
白色长发,穿着湖蓝色皇室礼服,手里还在飘出雪花的美丽女士。
要是你能忽略她的性格和对王冠的“独特品味”,没准你也能成为她的朋友。你问我对她态度如何?哈,智者不入爱河,伙计。
通讯结束。
铅笔的话是在讲给他的录音机听,也是在向身边的麦片做出留言。
芙洛斯特苏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他们四个冻在这里。
她所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将手伸入地下,通过体内残存的能量唤醒同她沉睡千年的冰骸大军。
骷髅,僵尸,幽魂,冰雪元素凝结成的傀儡,巫术师和元素生命。
正对铅笔与麦片严加看管的四名卫兵,它们体表遍布蜥蜴般的蓝鳞,覆有冰雪。看起来像维京人、雪怪和高原牦牛的半人形嵌合体。
比起关心它们长着牦牛还是盘羊角,铅笔更关心它们手中坚冰拳套的重量。霜巨人—这些留有花白胡须的高大侍从,它们不需要铁器就能把哥布林捏成肉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