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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明与我皆是孤苦无依,他自幼丧父丧母,妹妹走丢,奶奶因弄丢妹妹而愧疚自杀,被爷爷单独抚养,我是被卖来的,爷爷看着可怜,将我买下,让我和李朝明一起长大。
在他及冠后,我与他成亲不过一年,我将将怀上身孕,爷爷因病去世。
贫寒的家中,只有我和他,现今又多了一个女童。
李朝明为她取名舒也。
在我醒后三个月,我的身体越加丰盈,孩子离不开人,我亦不敢踏出家门。
因为书中写,「我」出门浆洗,遇到地痞调戏,李朝明为了救我,被地痞砸中后脑勺。
他生命垂危,家中无钱为他诊治,我上街求诉各个医馆,均被赶出馆外。
在我心灰意冷之时,一个来自上京的公子偶然看中了我,向我抛出橄榄枝,将我收为妾室,救治了李朝明,让我不许再与他来往。
我答应了。
而李朝明醒后失忆,只知道自己有一个贪图富贵抛夫弃女的妻子,便再不去想她。
公子收我只是一时兴起,待兴头下去后,就忘了我这一号人,我饱受他后院之人的排挤,在得知李朝明尚公主后,很快抑郁而终。
我不要落入那般田地。
但,我不能阻止李朝明出门,他每日到镇上为人代笔,赚钱糊口,贸然阻止只会引起他的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