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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在中国商务部和法国驻华使馆的积极斡旋下,2007年12月21日,双方经过一个下午的艰难谈判,终于在晚上达成休战共识。而宗庆后提出的和谈条件之一,就是坚决要求对方撤换范易谋,不然自己不会回到谈判桌前。

在争斗刚开始时,就有人担心,范易谋会因处理“达娃之争”过于强硬造成不良效果,从而被总部调离。对此,当时范易谋不以为然,开玩笑说:我不会离开中国的,假如我不在中国了,那一定是我在放假,和家人去旅游同乐了。

但10个月后,范易谋却食言了。达能高层意识到:范易谋辞职,最多只是他丢了面子的问题,让他升任集团CFO也算是一种安抚和补偿;如果把宗庆后彻底打倒,则可能没有胜利者,将会对达能公司的利益造成严重损伤。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种得不偿失的战争,无论如何要悬崖勒马了!

一场未完的利益争夺战

范易谋与宗庆后的战争,也可以总结为法国职业经理人和中国传统企业家的战争。

第二章 首富们的肉搏战(25)

作为职业经理人,范易谋守职尽责、严谨不苟,讲究依法办事,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本无可厚非,但作为亚太区总裁,他却不懂得中国的人情世故,不懂得对各方利益的平衡,不懂得得理且饶人的妥协艺术,以一味强硬的个性挑起争端,却最终无法掌控从而让自己也“丧身”其中,成为一只“替罪羊”。

作为中国老一辈的优秀企业家,宗庆后有能力、懂世故、通情商,在中国的市场上游刃有余。但他却缺乏现代企业的相关常识,从而签订了“不平等”的条约,又因为缺乏市场的契约精神,以至于落下了“毁约者”的不良形象。

通过此事,双方应该找个时间,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长短与优缺。

当然,此次范易谋的辞职,并不意味着宗庆后的最后全胜。达能主动示好,已经给足了他面子,现在等待的是宗庆后也退一大步,让出足够的空间来进行和谈。

在根本利益上,达能很难退步。作为全球上市公司,任何一种正或负的消息面都会影响其股价。如2007年12月11日,当商标归属仲裁结果的不利消息传出后,达能股价应声下跌欧元,跌幅,跌至59欧元。 中国因素对达能股价触动如此之大,达能绝不会放弃维护其权益,必将争取商标的归属权,双方肯定还得进行一番激烈的明争暗斗。

而近段,达能在继乐百氏经营一蹶不振、与光明乳业合作失败后,又传出与蒙牛的合作宣告夭折,如果再失去娃哈哈,那么意味着在中国满盘皆输、十数载的苦心经营付诸流水。

范易谋“易谋”,但达能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搞掂了!果不其然。2008年4月14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报道:2007年8月份,一名自称“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举报人,实名举报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而媒体从美国联邦税务法院网站获悉,宗庆后针对美国税务部门要求其缴纳约2000万美元税款和罚金的诉讼申请,将于2009年6月22日开庭审理。而宗庆后之所以陷入“个税门”,幕后“捅刀者”高度疑似达能。

双方果真“鱼死网破”才善罢甘休?

【财富观察】

民营企业的“帽子戏法”

“帽子戏法”是英文Hat…trick的意译,它源于刘易斯?卡洛尔的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一位制帽匠能够出神入化地用帽子变戏法。

后来,“帽子戏法”被借用到英国的板球比赛之中。板球队员使用的球拍是一块木板,打的是红皮小球,凡进板球场观赛的球迷都严格遵守着一条规矩:一迈进球场大门便须脱帽,这意味着对球场上所有球员、裁判和观众的尊重。在这里,帽子就代表了尊重。 一般说来,板球投手能用连续3个球得分,是件相当牛的事。早在19世纪,每当板球俱乐部碰到这样牛的事,便授予那个投手一顶帽子,作为一种至上的荣誉象征,而且观看比赛的观众也会脱下帽子向选手致意。

“帽子戏法”的称呼后来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体育竞赛场合,尤其是橄榄球比赛和足球比赛。只要运动员有独中三元的表现,就誉称为“帽子戏法”。

对于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而言,商场无异于一场竞争惨烈的比赛。在瞬息万变的赛场上,有的民营企业家们表现出了超强的适应能力——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土帽子”、“红帽子”、“洋帽子”之间巧妙地自由转换,上演了一出出精彩的“帽子戏法”。

第二章 首富们的肉搏战(26)

“红帽子”的悲喜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西部某省,有一家知名私营企业,经营的是涉外业务的宾馆。老总办公室原来挂有一张价值不菲的虎皮,因为业务蒸蒸日上,需要对宾馆进行重新装修,于是这位老总决定把它先拿回家保存。不多久,他却接到了检查机关的起诉书,罪名是侵占集体财产。他才想起,自己的企业曾经挂靠过国有单位。几经折腾,最后虽然免除了牢狱之灾,但企业却因此垮了,他也只得远走他乡。

这个故事具有寓言的意义——民营企业是羊,虽然反应灵活却体格孱弱,即使戴上“红帽子”披上“虎皮”行得一时的威风,但在关键时候却往往丢盔弃甲败下阵来。

与上述民营企业家的“悲壮”相比,有“红色民营企业家”之称的蒋锡培则更显机智与幸运,在企业发展的20年时间里,把“红帽子”戴了又取、取了又戴,而企业却在这眼花缭乱的戴取之间飞速发展。

1991年,蒋锡培在家乡某个开发区建厂。这个家庭式小作坊,主要产品只有照明用电线,生意却出奇得好,成立当年即实现销售收入462万元,第二年更是达到了1800多万元。但在考虑扩大生产规模时,蒋锡培却遭到了银行的“白眼”。 蒋清晰地记得当时去拜访一位银行行长:抱着一大堆甲鱼、鲑鱼等特产,蒋告诉行长自己有多得不得了的订单,银行资金投入进去一定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但是行长也很无奈:“小蒋啊,不是我不支持你,国家的政策我也不能违背啊。”

蒋锡培灵机一动,主动向当地的乡政府提出改制,把自办企业变为了乡办企业。1992年后,正是江苏及沿海地带“戴红帽子”现象盛行的时期,一顶“红帽子”,意味着从银行贷款、职工福利,到税收,都可以得到政策支持。但是要获得这顶帽子,却要付出“所有权”的代价。

为了企业的发展,蒋锡培已经顾不得这些了。事实证明,这顶“小红帽”为蒋锡培带来了巨大的实惠——因为大量的政策与资金的支持,远东集团在1994年销售规模第一次突破亿元大关,成为江苏宜兴最大的企业。

但不久,乡镇企业产权不清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开明的当地政府主动提出了退出。于是,在政府文件下发后3个月,远东迅速完成资产评估,年末全面推行股份制改革,在宜兴市第一个摘掉了“红帽子”。此后的1995、1996年的生产效率得以爆发式增长——2年时间远东利润同比分别增长和。

1996年的一次偶然机会,蒋锡培再次戴上了“红帽子”。经过近一年16次之多的谈判,华能、华电、中国电网、江苏电力等大型国企决定和远东集团一起共同投资亿元,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在当时,这被政府视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突破,而远东也借四大国企的入股,迅速实现同行业第一。

2001年,在国退民进的潮流中,蒋锡培又成功摘掉了第二顶“红帽子”。远东与华能等国有股、集体股股东签署协议,回购68%的国有股和7%的集体股,远东再次实现民营化。

蒋锡培对时机拿捏得当,在“红帽子”的戴与摘之间显得游刃有余,最终把“红帽子”变成他推进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最佳“魔术道具”。

像蒋锡培一样,国内很多民营企业家在前两年掀起了一股“脱帽”热潮。2006年10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座谈会上透露,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名为集体实为私人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工作,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钟攸平所说的“名为集体实为私人投资企业”,正是通常所说的“红帽子”企业。中央部委层面出手研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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