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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老奶奶杀手(第1页)

犯罪心理画像就是指专业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在凶案发生后,根据警方在侦查阶段中所掌握、提供的已知的凶案线索和案情,对未知的或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嫌疑人的心理特点进行分析的过程。在将这些分析内容转换成文字形式之后,这份分析报告就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的外在形象以及活动特征等情况描述出来。

1989年3月1日,位于澳大利亚悉尼北海岸的莫斯曼市已经进入了秋季,这里气候宜人、风景秀美,是当地非常著名且让人向往的旅游城市。莫斯曼市的治安一向很好,这里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任何一起治安案件,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显得特别闲适,他们欣赏着秋日里独特的美景,享受着富足且安逸的生活。

格温多琳·米其儿·希尔是一名82岁的寡居老妇,她独自生活在莫斯曼市的一套小公寓中。3月1日下午时分,格温多琳太太先去购物中心购物、就餐,然后于4点钟左右回家,她像往常一样漫步在莫斯曼市的街头,但就在这一段并不算远的路程上,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当格温多琳太太路过一个俱乐部的时候,一名陌生人悄悄尾随了她。在格温多琳太太来到公寓楼前准备打开大门的时候,这名陌生人攻击了她。十几分钟后,几名来到公寓玩耍的小孩子发现了倒在大门前的格温多琳太太,她的头斜倚在乳白色的门框上,头部流了很多血,门框和地面上已经被大片的血迹染红了。

几名孩子以为老太太是不小心摔倒在地的,他们找来家长将老太太送进了医院。当天夜晚,格温多琳太太因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在初步调查之后发现,老太太随身携带的一个装有大量现金的红色钱包不见了,这让警方对这起案子产生了怀疑。

警方邀请了悉尼州最有权威的法医病理学家约翰·达福罗博士对格温多琳太太的尸体进行尸检。约翰博士通过法医尸检发现了一条十分重要的线索,他在格温多琳太太的脑后发现了一处伤口,并在颅骨中线的位置上发现了一处骨折痕迹。

按照常理推测,人在向后跌倒的时候头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一侧,这是人体非常基本的一个动作,因此如果是向后跌倒在地,就不可能使颅骨中线部分出现骨折的状况;如果是扑倒在地,则又不可能伤到后脑勺。所以,约翰博士推测格温多琳太太是死于意外袭击。除此之外,整起案件还有另一条重大线索。格温多琳太太遇害后,她的内裤、裤袜和鞋子都被脱了下来,虽然尸检报告证明格温多琳太太并没有遭到性侵犯,但这同样意味着这起案子是不同寻常的。

在拿到尸检结果之后,警方马上展开调查,但不幸的是,由于公寓内的管理人员误以为格温多琳太太是意外跌倒受伤的,所以在将她送进医院之后,物业管理人员就将门框和地面上的血迹清理干净了。当警方在几个小时后赶到现场准备搜集证据的时候,案发现场只剩下一些残留的血迹了。

虽然案发现场距离莫斯曼市的主街区仅有几米,公寓附近的不远处还有一个小规模的建筑工地,但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老练,没有被任何人目击到他作案的过程,案发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再加上这起案件在当地只属于“个案”,因此这起案件在初期调查无果后就陷入了停滞。

1989年5月9日,84岁的维尼·弗莱德·阿仕顿从俱乐部内走了出来,她是澳大利亚著名风景画家威廉·阿仕顿的遗孀,威廉去世后,她就独居在莫斯曼市。维尼太太先去了一趟购物中心,然后准备回家。走到家门前的时候,维尼太太先去查看了自己的信箱,然后又转身去了公寓一侧的垃圾房,她想要将信箱中取到的无用邮件丢掉。就是在这个时候,凶手突然袭击了她。凶手凶狠地将维尼太太的头撞向地面,很快就将她击昏了过去。

等到警方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维尼太太躺在垃圾房的地板上,她虽然穿了一件红色的大衣,但依然不能将地板上的大摊血迹遮掩住。维尼太太的下半身赤裸着,她的裤袜被脱了下来,凶手就是用这条裤袜将她勒死的。维尼太太的手包丢在尸体旁不远的地方,手包是打开着的,一支口红掉在不远处的地上,这意味着凶手可能翻动过这个手包。死者的拐杖和鞋子被整齐地放在她的脚边,这显然是凶手故意摆放在那里的。

这起凶杀案和第一起几乎完全一样,没有任何一个目击者,警方也没有掌握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让此案的调查行动进展缓慢。警方既不能确定嫌疑犯的身份,也不能确定嫌疑犯的作案动机。经过初步分析,警方认为此案可能是由外地人所为,因为他们觉得莫斯曼市的市民都是很善良的。连续两起凶杀案让当地政府倍感压力,警方也组织了大规模的搜索行动,他们先后调查了莫斯曼市方圆4千米内的两万多名住户,但这次行动并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随即,警方又在几名“疑似”目击者的帮助下勾画出了嫌疑犯的头像。这幅嫌疑犯头像画的似乎是一个瘾君子,他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满口黄牙、面相凶恶。乍一看,这幅生动的画像描绘的就是一个大坏蛋。但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看来,这幅画像所描绘的不过是人们的一种固有观念,人们常在潜意识里相信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杀人,才会是警方需要逮捕的对象。

悉尼首屈一指、经验丰富的法医精神病学家罗德·弥尔顿博士应邀对凶手的心理面貌进行推断并研究凶手的犯案动机,以帮助警方尽快破案。罗德博士认为,嫌疑犯很可能是一个有正当工作的当地人,因为两起凶杀案的案发地点距离并不远,这说明凶手是有选择且目的很明确地作案,只有当地人才能轻松做到这一点。

至于凶手的作案动机,很可能是在他的某段重要人生经历中,和某个与他有着重要关系的女人关系异常,这种异常的关系在嫌疑犯的内心里播下了罪恶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流逝,罪恶不断积累,最终爆发。凶手的这段经历就是他心理变态的根本原因,也正是致使他残害老年妇女的最终原因。

通过这个人的作案手法来看,嫌疑犯应该是一个身体强壮的白人男性(一般的连环凶杀案都是同种族异性作案,被害人都是白人女性,作案者就应该是白人男性),这个人还应该当过兵,有服兵役的经历,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且不留痕迹地作案。一般情况下,像以上所述的重大恶性案件,作案者应该是年轻且身体强壮的男人。

当地警方根据罗德博士的分析以及凶手的作案时间、作案地点等因素,很快就将视线锁定在了距离案发现场很近的一所学校,他们认为在这个范围内,学校里年纪不大且强壮的学生有非常大的嫌疑。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对这所学校内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并反复询问了该校的校长及老师。此外,警方还调查了驻扎在莫斯曼市附近的海军及陆军,以求可以找到与凶案有关的线索。

就在警方努力调查的时候,案情出现了新的进展。原来,维尼太太的邻居在检查她的信箱时,发现了她丢失的钱包。有目击者称,这个钱包最早被丢在莫斯曼市的阿仕顿公园内,这个公园正是为了纪念维尼太太的丈夫——阿仕顿先生的父亲而建造的。警方随即对公园进行了大规模的搜查,但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随即,警方又将破案的重点放在了外来人口作案上面,在当地,这种类型的罪案只占据全部罪案的20%,属于最难侦破且线索最少的案件。

警方认为这两起谋杀案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两名被害的寡居老人都是被暴力杀害,且死后都被凶手摆成了一副带有侮辱性的不雅姿势。被害人的裤袜、内裤、鞋子都被脱掉,被害人的钱包被拿走,显然都属于谋财害命型的罪案,尽管第二名被害人是被勒死的,但众多证据证明了这两起谋杀案之间是有联系的,这两起凶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1989年10月18日下午4点10分左右,住在莫斯曼市斯比特路附近的84岁寡居老妇陶丽斯·考克斯正在公寓外的人行道上散步。当时,杀手正准备去邮局,在看到陶丽斯太太之后,马上就跑到她的身后尾随起来,而陶丽斯太太则毫不知情。当陶丽斯走过一段走廊,转过弯来到一堵矮墙前的时候,凶手突然从她的身后冲了出来,他抓着陶丽斯的头,狠狠地、连续不断地撞向墙壁。

在这种高强度的攻击下,陶丽斯太太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她很快就昏死过去了。幸运的是,陶丽斯太太被路人发现并送进了医院,但案发现场依然被清理了(人们误认为陶丽斯太太是意外跌倒的),一直到晚上10点,医生才察觉到了异常。

可惜的是,陶丽斯太太患有老年痴呆,她不能给警方提供任何线索,也不知道是谁将自己击昏在地的。这起谋杀未遂案发生以后,警方就开始进行悬赏,他们从各个渠道搜集线索,有目击证人称,在案发时间段内,曾有一名十八九岁、踩着滑板的男孩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警方着手绘制嫌疑人画像,并开始搜查。

罗德·弥尔顿博士推荐介入调查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如此老练的犯罪过程意味着凶手是一名犯罪老手,他一定犯过同类型的凶案,虽然当时他可能并没有杀人。凶手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只是将被害人的内裤、裤袜、鞋子脱掉,而第二次则用从被害人身上脱下的裤袜将被害人勒死,这意味着第一次作案成功给凶手带来了非常强烈的自信心,所以他才会在第二次作案的时候尝试以新的方法杀死被害人,而第三次作案意味着凶手的杀人停滞期正在快速缩短,这就意味着他马上就会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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