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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欢戏曲和历史,我却喜欢流行音乐和时尚,我们本来是两个性格和爱好完全不同的女子,在别人眼里,我们两个人甚至连一点共同话题都可能找不到,但是事实是我们做了很多年的好朋友。我们从来都不干涉对方的喜好,自从有一年的阳春三月,我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相遇了,我们便相知相惜,相互包容和理解,或者就像龙儿曾经说过的那样,如果有前生,那么我们的前生一定是有一段未了的情缘,所以此生我们便注定会相遇再续前缘,注定也要纠缠这一生。龙儿最开始这样说的时候,我总是笑一笑,这是爱好古文和传说的她的美好想像,可是在若干年以后的今天,我已经相信这样的解释,或者只有这样美好和浪漫的解释才可以说明我们的情谊。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年那一天的下午,我们一起去火车站买火车票。龙儿穿着杏黄色的灯芯绒短夹克和深蓝色绣花牛仔裤,而我则穿着深杏色拉链外套和大腿处故意磨得发白的深蓝色牛仔裤。我说,龙儿,你看看我们怎么就这么默契地穿着杏色衣服和牛仔裤。我们相视而笑,牵着手走向车站。

公交车上的人不多,那一天不是周末,也不是什么节假日,只是一个平凡的日子。但是对于我和龙儿而言,那一天之后我们将要分离,我们将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牵挂对方,我们将相隔了两千多公里的距离。我们肩并肩坐在靠近下车门的双人座,那是我们最喜欢的位置,龙儿总是喜欢笑着跑在我的前面,然后坐在那里向我招手,她兴奋的样子总是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还是那个样子。

我们一起看车窗外的风景,虽然已经看过无数次了。我们一起聊天,聊一些每天都在说的内容。我们再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这样坐在一起聊天的机会。我们聊梦想,一些通过努力便会实现的小小心愿。

那天,龙儿一直扭头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林立高楼,她说,都欣赏了这么多年了,都是些这么熟悉的东西,可是我却没有一点不舍得,我惟一舍不得的只是你。

龙儿,你真的决定要离开了?既然舍不得我,为什么不为了我留下来?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我必须为自己选择的路一直走下去,即使是错。龙儿的眼神里忽然有一种伤感。我知道,那是她对于未来一切的迷茫和困惑,那个陌生的城市,那个半年多不见的男人,那个未知的明天,那个还未抓到手中的幸福。龙儿的感觉,我是一定懂得的,因为我又何尝不觉得迷茫和困惑呢?这个熟悉的城市里同样是有着未知的明天和还未抓到手的幸福。

龙儿突然地对着窗外抛下一个飞吻。她说,我终于要离开你了,我的家。她回过头望着我的时候,目光中满是兴奋的神采替代了伤感。这么些年了,龙儿依然是这个样子,她永远都不会被伤感打败。我知道,她对明天充满了热切期待,无论是事业或是爱情。我知道,只要给她一个希望,她便可以赴死追随,因为我的骨子里其实也是这样的人。我只愿那个遥远的陌生城市,可以让她得偿所愿,毕竟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火车站每一天都是繁忙的,总有很多来来往往的人,不断地离别,不断地重逢,不断地擦身而过。非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的火车票都很好买,我们很快便买到了票,顺利地踏上了返程的路。

乘坐的公交车还没有来,车站七零八落地站着几个等车的人。龙儿忽然地靠近了拥抱我,然后松开手臂,然后再次拥抱住我。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虽然我们认识这么些年,虽然我们是这么熟悉的好朋友,可是这样的拥抱却几乎很少。第一次拥抱是在我们相识两年以后,我们把酒聊天无比畅快,屡屡都有共鸣之处,最后在结束之时情不自禁地相拥庆祝。上一次拥抱是在一年前一个大雨滂沱的深夜,不开心的龙儿大颗大颗地掉眼泪下来,我走上前拥抱住她,那一刻,我恨不能代替她伤心难过。这一次的拥抱如此意外,突如其来的拥抱,我才想起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拥抱彼此了,我们的心总是紧密相连着,所以我们总是可以忽略了这些肢体语言带来的温暖和感动。

中篇 6

我们在龙儿所住的小区楼下的菜场买了很多材料,牛肉、土豆、洋葱、番茄、玉米、番茄沙司。我们的双手都提满了黑色或蓝色的塑料袋子。我刚才在车站主动向龙儿提出,今晚要做罗宋汤。她很开心,也很兴奋。她最喜欢吃我做的罗宋汤。那是我们共同的最爱。当年在一家很小的餐馆,我们同时爱上了罗宋汤的味道,于是在我下次去的时候,特别向老板请教,然后经过两次实验,我终于可以做出最正宗和最美味的罗宋汤。

有时候,我会不知道,我究竟是太爱罗宋汤,或者是我太怀念和龙儿一起走过的那段张扬的青春岁月。那段时间,我和龙儿经常光顾一家小小的酒馆,选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一人一小瓶二锅头,一人一大碗罗宋汤,再点几份卤水凉拼。我们一边吃,一边聊,常常就那样打发了一个傍晚。那里的老板有一个女儿嫁到了国外,他很难见上女儿一面,所以总是非常喜欢我们,在他的眼里,和他女儿年龄相仿的我们也像是他的女儿一样,他经常会拿着酒杯过来和我们聊几句,他经常拿着女儿从国外寄回来相片给我们看。

就在前几天,我们再一次去了那个经常去的小酒馆,外面下着雨,天气阴冷。龙儿告诉我,她决定离开家,她要去找她爱的那个远在几千公里以外另一个城市的男人。我淡淡地说,你一定会回来,在不久之后。

龙儿望着我,她问,为何我一定会回来?

我们都不再是可以为爱情奔赴天涯的人,如果他让你看不到将来,你会觉得没有任何希望;如果他让你看到的将来太清晰,你会觉得将来太没有希望。所以他让你看到了一个并不确定的将来,他等着你和他一起去为了明天困惑和迷茫。

我和她对坐着,喝酒,抽烟。我们聊很多已经过去的琐碎小事,聊这一路走过来的不易。我们不屑于这个世界,却又无奈于这个世界。我知道,我们都是没有明天的人,我们也同时遗忘了过往。

几天以后,我一个人站在厨房里,卷起袖子,挽起长发。我在为龙儿下厨,为她做罗宋汤。我不知道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我说她一定会回来,因为我希望她可以早些回来,这样我们便不用再面对分离。我不知道龙儿离开以后是否还能喝到这么正宗美味的罗宋汤,我只是不想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所以我主动对龙儿说,今晚,我为你做罗宋汤。

如果不爱一个人,必然不会为对方做罗宋汤。那么多的材料,需要一样一样仔细地洗净,然后一样一样地切成丁状,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如果不爱一个人,必然不会为对方做罗宋汤。切洋葱的时候,有谁会不流泪。一滴一滴地流下来,一滴一滴地滑过脸庞,一滴一滴地落进洋葱里,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我将所有准备好的材料一样一样放入锅中,倒入适量的清水,然后点上火。我轻轻拿勺搅动着,我看着那些金黄色、白色、褐色的材料在锅中旋转着。

龙儿已经准备好了第二天离开的行李,她走进厨房,站在炉子前面,掰着玉米。她说,掰玉米的活一定要留给她,她不忍心看见我一个人这么辛苦,她说她养过一对小松鼠,对于掰玉米可有一番心得。于是,我看着她将那些黄灿灿的水嫩玉米一粒一粒撒到锅里,我想起那对我曾经见过几面的小松鼠,她唤它们波波和毛毛,她很宠爱它们,总是给她买最新鲜的水果玉米和圣女果。我仿佛再次看见它们抱着玉米饱餐的样子。

然后,我们便站在厨房里聊天,站在那一锅罗宋汤前。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说,我们的将来只能靠自己。我们没有机会学会依赖。龙儿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酸酸甜甜的香气。

每隔半小时,龙儿都会问,好了吗?那一刻,她迫不及待的样子可爱极了,她不断地说很香了呢,然后转过头望着我。可是她是否知道我的心情,当那一锅罗宋汤做好之后,我们离分别又接近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才可以成就这一碗罗宋汤。美味的罗宋汤。深情的罗宋汤。我看着龙儿兴奋地将碗捧在掌心里,满足地闭上眼睛,闻着那酸酸甜甜的香气。我知道那一刻,我和她都是觉得幸福的。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在一家叫做凤凰楼的酒楼里,龙儿坐在靠窗的位置,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将她染上了一抹耀眼的金黄,她轻挽起毛衣的袖口,安静抽烟的样子。她的额前随着微风垂下丝丝缕缕的秀发,仿佛吹开了春天的记忆。她抬起温柔得如同春风拂面的目光,告诉我,她一直在等我。那一刻,樱花迎来了一年中最深情也最绚丽的等待。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龙儿穿着轻纱薄裙,凭栏远眺的惆怅眼神,她如同婵娟般起舞弄清影的样子。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她的办公室找她玩,在白砖绿墙的办公室里弥漫了她身上的烟草味道,那些周围的女人都变得模糊而不真实,只有她,只剩下她,清晰如同刀刻的笑颜,辗转了所有未开启的凝望。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如同夸父般追逐落日般的样子,扬起了幸福的脸庞向着龙儿奔跑,那一个普通路的十字路口,那一条平凡的水泥小路,铺展了我们情真意切,情投意合的地图。在多年之后的春日午后,那不足五分钟的奔跑距离,成了我对她最思念的证据。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看海。在迎着风浪,头发飞扬的深夜时刻,我挥舞着手臂召唤她,就像在她的目光里,一直那样站着,就那样陷进夜里,就那样沉于海底,就那样和着咸涩的海风和眼泪,安静地永恒地睡去。

在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在隔绝了寒气的温暖酒吧里,龙儿投奔到她的爱人的怀抱,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小鸟依人,百媚千娇,风姿万种,幸福满盈。我望着那个男人,我想他太瘦了,我想他也不太帅了,不过他一定会很爱她,这就足够了。

无论多少年以后,我都不会忘记,我们分别的那一天,龙儿坚持不让我去送她。我们站在每次分别的那个十字路口,路边的银杏花飞飞扬扬地飘向远方。我们站在夜雨阶前滴到明的屋檐下,泛着潮意的青石上书写着她远行的足印。龙儿的手指冰冷,却将最浓的温暖传达到我的心怀。我微笑着站在那里看着她一步一步地远离,入未知的明天,淹没于人海中,我微笑着站在那里突然就站了一千年。

知性物语我想起一个酷爱厨艺的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你爱的人做菜,你是幸福的,你爱的人为你做菜,你也是幸福的。一碗罗宋汤,先不谈制作之人的厨艺如何,光是心中的那份浓情已经令人感动。这不是一碗普通的罗宋汤,这是一碗饯行的罗宋汤,在喝过这碗罗宋汤之后,两个知己好友便要天各一方,各奔东西,奔向迥异的风光,谁也不知道她们将要面对的明天有怎样的不同,谁也无法预测她们的情谊是否可以海枯石烂,她们只能在分别的最后一刻竭尽所能地留住这一份美好,表达内心的不舍和珍惜之情。我们经常从书中看到过古人分别时互赠芍药以慰相思和遥祝平安,这里的罗宋汤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送行的人和离开的人心情是截然不同的,送行的人希望送出的是一份祝福,一份不舍,还有一份彼此熟悉的味道,那个味道里有彼此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笑过哭过的记忆。离开的人收到的是一份不舍,一份珍重,还有一份勿忘我的美好心愿。这一碗罗宋汤就像是一个回忆的线索,无论两个人分隔得多远,无论是否还可以喝到罗宋汤,都不会忘了那一段友情和那一场离别。

小镇情思读书的时候,曾经为了一部金庸先生的巨著《天龙八部》疯狂过,印象最深的便是具有传奇色彩的大理段氏。工作以后,曾经有一个男同事便是祖籍云南大理,他姓段,白族,只是他的父母从小便到了上海,他也讲一口标准的上海话,对于大理的了解倒是还不如我从《天龙八部》中了解的多。于是,我对大理的了解仍然只是停留在金庸先生的描写,还有一些旅游书籍介绍。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满足对世界名犬的好奇,陪一位有计划投资名犬的朋友去广州参加国际宠物博览会,于是遇到了小镇。

小镇的祖籍在贵州,他幼年时期就随父母迁居大理,在那个古城生活了20几年的他活脱脱成长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大理人。他是一个长得高高瘦瘦,眼神中蛮是倔强的年轻男子。凡是第一眼看见小镇的人,都会感觉到他长得很像日本有名的大帅哥反町隆史。当我忍不住地这样告诉他时,他笑了,略带腼腆的样子,像是一个羞涩的大男孩。小镇有着棱角分明的轮廓,抿起的嘴角,这使他看上去有一抹30多岁男人的沧桑和成熟,而那一年,小镇还不满24岁。

当时,小镇带着他的爱犬到广州参加国际宠物博览会,那是一只将近半岁的英系苏格兰牧羊犬,有着优良纯正的血统,黄白相间的毛色闪着缎子一般的光芒,它随时都站在小镇的腿边,高仰着头,眼神中满是坚定,看上去像极了一个英勇的骑士。之所以形容它像一个骑士,而不是一个高贵的王子,因为它虽然有着出生名门的高贵血统,可是却没有王子的骄贵和跋扈。它站在小镇的身边,仿佛随时都准备为了自己的主人效力,尤其是那种坚定的眼神仿佛它随时都可以为了主人牺牲自己的生命,那绝对是一种属于骑士的忠诚。这样的感觉,只有见到它才会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当然,它还有一个好听而特别的名字,叫礼拜六。

我注意到小镇的时候,他正蹲在那里抚摸着礼拜六的小脑袋,他的眼睛里储满了柔情。我以前接触过几位喜爱养狗的男人,可是像小镇那么专注和深情的眼神却是第一次看到。他看起来正在和他的爱犬低语些什么,那个样子看上去像是一个慈爱可亲的父亲正在对自己的孩子说话。他的嘴角挂着幸福满足的笑容,那样的表情也是一种骄傲和自豪。我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用满是欣赏的目光看着小镇和他的爱犬,有一种温暖包围着他们,这让只是在一旁关注他们的我心里立即涌现出一股暖流,还有一些羡慕。听说过很多关于狗与主人之间默契和感情的感人故事,有朋友曾经写过一本书,书中更是有详细的描写,看得人禁不住热泪盈眶。看着眼前的小镇和爱犬,我的心中再次找到了感动的感觉,那种感动任你藏都藏不住,在一瞬间会有一种强烈的泪涌感觉。

爱狗的男人,都会爱家。走在身边的朋友刻意将这一句说得很大声音,我扭过头去看朋友时,小镇也抬起头来看着我们。

也许爱狗的男人是因为他们没有家。这句话是小镇说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站起了身子。他穿着深棕色短风衣,敞开的胸前露出浅米色T恤胸前的夸张图案,看起来有些怀旧风味的蓝色牛仔裤,深棕色的系带绒面皮鞋。他的爱犬贴着他的腿笔直地挺立着身体,也抬着头看着我们,眼神中满是警觉。

好漂亮的苏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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