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片龙鳞(五)
迷烟之中,二人装作已经昏迷的模样,这时候一只手伸过来,似是想要握住玲珑的手腕将她带走,不知为何,殷无垢瞧见那手便觉得分外碍眼,他将这归咎于看到犯人的厌恶,没等那人的手碰到玲珑,他便已经将人扣住,反手一剪,已是捆了个结结实实。
采花贼轻功再好,又怎么是他的对手,再狡猾的狐狸都要被猎人拿下,更何况是个败类。
玲珑推开窗子在鼻间扇啊扇,抱怨道:“诶,你这人,下次迷烟能不能换个味儿啊?这茉莉味儿的闻着我脑壳疼。”
采花贼这会儿见不是自己要抓走的杜小姐,反而是自己一见钟情求之不得的那位美姑娘,顿时骨子都酥了,他这人谨小慎微,惟独有两个缺点,一是心高气傲,二是好美色,有美如此,他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当下也不顾自己被捕,连声应道:“是是是,姑娘说的是,下回在下必定换个味儿,不知道姑娘喜欢什么味儿?”
“我喜欢红烧肉味儿的,你有吗?”玲珑眼睛一亮,还真就跟人聊起来。“倘若你有,不如给我一点让我防身啊。”
殷无垢冷眼看他们相谈甚欢,一只手把玲珑挡在了身后,不再叫犯人再去盯着他瞧,采花贼终于反应过来屋子里还有一人,对殷无垢的态度就不那么友好了。“干嘛,被挡着我跟美人说话。”
“他是我相公。”玲珑从殷无垢背后露出一颗头如是说。
对采花贼而言,这无疑是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那表情,仿佛遭雷劈了一般:“这、这这这!这岂不是焚琴煮鹤,对牛弹琴!姑娘你这样美,怎生做这木头桩子的娘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你不懂,我就喜欢无垢哥哥这样不解风情的。”玲珑挑起一边眉毛,灵动至极,叫那采花贼心心念念,被捕快押走的时候,口中还不住地念叨着倘若能一亲芳泽,别说是被抓,就是立刻砍头死了,他也不枉此生。直听得殷无垢隐忍到极限,将他封口,这才得了片刻安宁。
杜县令经此一事,对杜小姐更是严加看管,至于杜小姐跟方秀才最后能不能在一起,那可不归殷无垢管。玲珑就更不会管了,陌生人的死活与她何干,她还要跟无垢哥哥培养一下感情呢。
押解犯人回了京城,玲珑终于如愿以偿住进了三法司,就连殷无垢的下属们都默认了她是未来的殷夫人,殷无垢就是不想承认也没办法,尤其玲珑还威胁他倘若不收留她,她就立刻扮成小乞儿再出去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殷无垢本不应该在意这种可笑的威胁,可他也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心软,默认她留了下来,任她作天作地,昨儿是嫌弃床不够软被子不够轻暖,今儿是嫌没有漂亮衣服穿,明儿又是吃不惯三法司的粗茶淡饭……总之殷无垢那点家底,没几日就被她花了个底朝天。
他的钱是真不多,除却给她的那一百两希望她能做个人之外,剩下的多余的银子大多被他赠予了贫穷人家,可以说是真正的两袖清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留着钱也没有用。然而直到养了玲珑,殷无垢才知道银子有多么重要。
说出去旁人可能都不信,这小姑娘非说一个人睡会害怕,霸占了他的房间又不许他离开,殷无垢就一直坐着睡觉,若非他早已习惯这般艰苦,怕是精气神儿都没了。然而属下们每每看到他都是一副又羡慕又畏惧的模样,殷无垢又不擅长解释,所以根本无人知晓,虽然两人共处一室这数日,他却连她的头发丝儿都没碰过。
就是平日里玲珑朝他身上蹭,殷无垢也会立刻躲开,决不占她便宜。
后来为了避嫌,他干脆晚上都不回去了,原本想着这么个小姑娘家家的,虽说脾气古怪些,却到底是柔弱女子,然而万万没想到……
“无垢哥哥!”
一听到这娇滴滴的声音,殷无垢就头大,只他也不想想,这若是旁的女子缠着他,早教他绑起来扔牢里饿个几天了,偏他却躲着玲珑走,若不是她特别,又怎会如此?
“我给你送午饭来啦,马大哥告诉我说你在这里。咦,这位是谁呀?”玲珑提着饭盒好奇地看向坐在殷无垢对面的锦衣男子,他年约而立,眉目英俊气质尊贵,身后还立着两名侍卫,一看便是非富即贵。可殷无垢坐在他面前却没有丝毫卑微,二人同样出色俊秀,不过玲珑还是喜欢殷无垢,因为他干净美味。
那男子见了玲珑,先是目露惊艳,随后便被遮掩下去,笑起来,他一笑,眼角便有数道皱纹,由此可见,虽然保养得宜,可岁数确实也是不小了。
“这位是当今圣上亲叔叔,平阳王。”殷无垢站起身,不着痕迹地挡在了玲珑身前。“王爷见谅,这位姑娘是我的——”
话没说完被玲珑打断了,“我是无垢哥哥的玲珑小娘子,王爷好。”
平阳王还是第一次见这样活泼可爱又美得出奇的小姑娘,知道他是王爷也没有丝毫畏惧,不卑不亢,倒是与殷无垢如出一辙。他轻笑:“玲珑姑娘。”转而对殷无垢道,“想不到素来铁面无私孑然一身的殷大人,也有这样一位佳人陪伴在侧,真是叫本王欣羡不已。”
“王爷谬赞。”殷无垢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句,对玲珑道,“回去等我。”
“不要。”她立刻拒绝了。“我给你做的午饭,一定要立刻吃,否则就不好吃了。”
殷无垢便对平阳王拱手:“王爷所言,属下心中记住了,属下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