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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综艺 为盟主加更四(第2页)

台下观众席中,小美与好朋友小芳正坐在一起看着台上马上进行的演唱。

“陈启明有什么好的,我还是觉得小志更好,《十七岁的雨季》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歌。”

瞄了一眼小芳,她忍不住撇嘴道。

她与小芳是高雄市附近村庄的农家儿女。

俩人现在都在台北大学上学(台北大学与主角的宝岛大学不是一个学校)。

年轻人嘛!喜欢接收新事物,俩人来到大城市后,迅速爱上了大城市的生活。

虽然经济条件不是太好,但俩人也常勤学俭工,在外打工。

受同学影响,俩人从上半年开始,也开始追星。

最开始,俩人都喜欢林志颖,觉得林志颖又帅,歌又好听。

但没多久,小芳便叛变了,他成为了一名陈启明的粉丝。

刚好,小芳是《连环泡》的节目群众演员,今天又刚好陈启明的节目。

所以,在小芳的软磨硬泡下,小美被她拉了过来。

对于陈启明,说实话,小美并不是太喜欢,虽然他的确很帅。

“出来了出来了!”

这时,旁边的小芳突然激动了起来。

“陈启明,我喜欢你!啊啊啊,你好帅!”

当陈启明站到舞台上,小芳立刻站起身,大声尖叫起来。

“搞不懂,他到底有什么好的!”见此,小美忍不住再次嘀咕。

就在这时候,台上开始放起了陈启明《小酒窝》的音乐。

舒缓中带着丝丝甜蜜的音乐让小美也是忍不住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陈启明。

“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

“谁替我祈祷,替我拥抱!”

“为我生气为我闹!”

陈启明干净的声音响起。

听到这歌声,小美一愣。

相比之前的《不潮不用花钱》跟《王妃》,这首歌舒适的节奏感真的太好了。

小美就很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再看台上,小美突然发现,陈启明好像也不是很差。

长得不比林志颖差,唱歌好像也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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