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第一次遇见罗丝·摩斯的那晚以来,他拚命读了一个星期书,可还是不敢去看她。他好几次鼓起勇气想去,然而在袭上心头的顾虑的影响下,他的决心垮了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去看她最适当,也没有谁来指点他,他生怕犯下一个没法挽回的错误。摆脱了那批旧相识和过去的生活方式,又没有新的伴儿,他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只有看书,他一连好几个钟点埋头看书,换了一般人的眼睛,准得毁掉十来双了。可是他的眼睛挺强,它们有一个强健非凡的身体作后盾。再说,他的头脑是片休闲地。就书本上的那套抽象的思想来说,它过去一辈子老是休闲着,如今可已准备就绪,盼着下种了。这头脑从没被学习弄得精疲力竭过,因此它用一口利齿咬住了这些书本中的知识,不肯放松。
等到这一星期的末了,他觉得好像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因为过去的生活和看法被抛得非常远了。可是因为缺乏准备工作,他受到了挫折。有些书籍需要事先有好多年的专门研究才看得懂,他竟然也想看。一天,他看的哲学书是一本过了时的,下一天,却是一本超时代的,这一来叫他的头脑被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理论弄得糊里糊涂。对经济学家的著作也是同样的情形。在图书馆里同一只书架上,他找到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密尔的著作,而一个经济学家的深奥的法则,一点儿也不给他线索,说明另一个的理论是过时的。他被弄糊涂了,可是想弄个明白。他在同一天内,对经济学、企业和政治发生了兴趣。有一回,他穿过市政厅公园,看见有一群人围在那儿,中间站着五六个人,涨红着脸,扯高了嗓门,在认真地讨论着。他站到听众中去,从这些人民哲学家的嘴里听到一种新鲜而陌生的语言。他们中间有一个是流浪汉,另一个是工人鼓动家,还有一个是法学院学生,其余是唠唠叨叨的工人。他第一次听到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单一税,知道还有着种种相互斗争的社会哲学。他听到几百个陌生的术语,因为书读得实在太少,而这些术语正是他从没触及的学术科目中的。由于这一点,他没法完全听懂他们的辩论,只能猜测、臆想这些陌生的词句包含着什么意义。再说,还有一个黑眼睛的饭店侍者,他是个神智学者;一个入了工会的面包师,他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个老头儿用一套“自然即公理”的奇怪的哲学叫大家摸不着头脑;还有一个老头儿,滔滔不绝地谈论着什么宇宙,什么阳原子和阴原子。
马丁·伊登听了几个钟点才走开,只觉得头脑里昏昏沉沉的,他马上赶到图书馆去查十多个不寻常的字眼的意义。他走出图书馆时,胳肢窝下挟着四本书:勃拉伐茨基夫人的《秘密教义》、《进步与贫困》、《社会主义精义》和《宗教与科学之战》。很不幸,他先看的是《秘密教义》。每一行都满是他不识的多音节的字眼儿。他坐在床上看,词典搁在面前的时间竟比那本书更多。他查了那么许多生词,等到有些生词再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忘了它们的意义,又得再查了。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把词义写在一本笔记簿上,这一来写满了一页又一页。然而他还是看不懂。他一直看到早上三点钟,头脑里乱得一团糟,然而还是没有掌握住文章里的一点要旨。他抬眼一望,只觉得这房间好像大海里的船只一样,在一忽儿上升,一忽儿倾斜,一忽儿下沉。于是,他把《秘密教义》扔到墙角里,咒骂了好一阵子,扭熄了煤气灯,准备入睡了。对其他三本书,他的运气也好不了多少。这可不是因为他脑筋鲁钝无能;如果不是没有受过思想训练、没有用来思考的思想工具的话,他的脑筋是满可以领会这些思想的。他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一时怀着这个想法:旁的且不读,光读词典,读到能掌握词典上的每个词为止。
然而,诗歌才是他的安慰。他读了很多,发现那些比较质朴的诗人给他最大的快慰,他们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爱好美,他在诗里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深深地打动了他,虽然他自己还不知道,他实在正在训练自己的头脑,预备将来担当更繁重的工作。他的头脑像一张白纸,他所读到而爱好的不少诗篇,都不费力气地一节节印在这纸上,因此他不久就能够把读过的铿锵、优美的诗行高歌低吟一番,从中得到极大的愉快。后来,他偶然发现盖莱的《古典神话》和勃尔芬区的《寓言时代》并排放在图书馆书架上。这是个启发,像一道强烈的光芒,直射进他那无知的黑夜,于是他更贪得无厌地读诗了。
图书馆写字台边的那个管理员看到马丁来的次数那么勤,变得十分和气,看见他走进去,老是对他笑笑,点头招呼。正因为这样,马丁放胆干了一桩冒昧的事。他拿了几本书到写字台旁,等那人在借书证上盖印的时候,脱口而出地说:
“喂,我有件事想请问你。”
那人笑笑,注意听着。
“你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她请你去看她,你该过多少时候上门去?”
马丁觉得衬衫紧紧地贴在自己肩上,因为这一来吃力得汗水直冒了。
“唔,我想什么时候都可以吧,”那人回答。
“不错,可是这情况不同,”马丁表示不同意。“她——我——唔,你知道,是这么回事:也许她不在家呢。她在大学里念书。”
“那么下次再去好啦。”
“我说的不能表达我的意思,”马丁结结巴巴地招认,一边打定主意完全听对方的吩咐。“我不过是个粗人,我从没见过什么社交界的世面。这姑娘跟我压根儿不一样,我呢,也跟她压根儿不一样。你看我这不是在发傻劲,对吗?”他陡地发问。
“不,不;绝对不,你放心好了,”对方坚决声明道。“你的要求并不完全是参考室的分内事,不过我十分高兴帮助你。”
马丁钦佩地望着他。
“要是我会这么扯,那就行啦,”他说。
“请问你说什么?”
“我是说,但愿我能讲得这么轻松,讲得客气,这一套玩意儿。”
“哦,”对方说,听懂了。
“什么时候去最好呢?下午?——不太近吃饭的时候?还是晚上?还是星期日?”
“我来告诉你吧,”图书馆管理员面露喜色地说。“你打个电话给她,问一声好啦。”
“好,我就这么办,”他说完,拿起书来就走。
他又转过身来,问:
“你跟一位年轻小姐讲话的时候——譬如说:丽茜·史密斯小姐——你叫她‘丽茜小姐’呢?还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管理员用权威人士的口气说。“一直叫她‘史密斯小姐’——直到你跟她更熟悉了才改口。”
马丁·伊登就这样解决了问题。
“随便什么时候来好啦;我整个下午都在家,”罗丝这样说,这是他在电话里结结巴巴地问什么时候可以去还那几本书时所得到的回答。
她亲自开门迎接他,她那双女人的眼睛马上看清了裤腿上笔挺的烫迹线,还看出他多少改进了一丁点儿,虽然还说不上来改进了些什么。她还被他的脸打动了。他那股生气勃勃的劲儿,简直是一股蛮劲,像一阵阵浪潮似的从他身子里奔流出来,向她冲击。她又感到一股冲动,真想靠拢他去取得温暖,一方面又不禁惊异,一见着他,自己竟有这么大的反应。而他那方面呢,当她伸手问好、碰上他的手的时候,又感到那种叫人沉醉的莫大喜悦。他们俩不同的地方是:她是冷静而沉着的,而他却涨红着脸,一直红到头发根。他还是那副老样子,笨拙地跟在她后边一步一颠地走,肩胛一摇一摆,东歪西倒,叫人捏一把汗。
他们在起居室内一坐下,他就觉得比较轻松了——轻松得出乎他意料之外。她使他感到轻松;而叫她这么做的那种体恤别人的心肠,使他更疯狂地爱她了。他们从他借的那两本书谈起,谈到他深爱的那本史文朋诗集,还谈到他看不懂的那本勃朗宁诗集;接着,她把话题从这一个引到那一个,一边思量着怎样来帮助他的问题。从他们初次会面起,她就时常想到这问题。她很想帮助他。他激起了她的怜悯和柔情,过去谁也没有这样做到过,而她这份怜悯,与其说是对他有所贬损,还不如说是她母性的流露。她这份怜悯绝对不是寻常的,因为激发它的这个男人如此富于男人气概,叫她那战战兢兢的处女的心大为震惊,叫种种陌生的念头和感情刺激她的心灵,弄得脉搏卜卜的跳。跟前一回一样,他那截脖子吸引着她,一想到把她自己的手放上去,就感到甜蜜。这似乎仍旧是一股荒唐的冲动,可是她变得愈来愈习惯了。她想不到新生的爱情竟会用这种方式集中地体现出来。她也想不到,他在她自己心里激起的感情竟然就是爱情。她以为自己大不了对他发生了兴趣,把他看作一个有着种种潜在优点的不寻常的人物罢了,因此她甚至感到有点儿慈悲为怀。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望着他;他那方面呢,可是另一回事。他明白自己爱上了她,想望着她,他过去一辈子从没对任何事物这么想望过。他过去爱好诗歌,是为了美;可是自从认识了她,那扇通往爱情诗的辽阔原野的大门就大大地敞开了。她给他的理解,甚至比盖莱和勃尔芬区给他的还多。有一行诗,一星期前他不会想上第二遍——“天字第一号的恋人愿为一吻而死”;可是现在,它始终死钉在他脑海中啦。他对这行诗的妙处和真实性感到惊异;他这会瞅着她,明白自己会心甘情愿地为一吻而死。他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随你授予他什么骑士爵位,都不能叫他更得意。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生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