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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写在前面的话

从来没有这样迫切的想把心里的故事敲击成一个个真实的仿宋字。散漫的心性,浅薄的见识也使我对是否能将那段耳熟能详的历史转化成一篇上可能读的小说而缺乏自信。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不会安排一个后世诸葛用光怪陆离的方式和现代的科技去侮辱古人的智慧,也不会用我们的狡诈与阴险来玷污先贤们的品行。我当然也需要虚构,将我品味到的性格赋予那些曾经存在的人物。我不敢奢望那些已成为铅字的却依旧沉甸甸的名字能够在我的小说里成为一个个丰满鲜活的人物。我同样不敢奢望他们能被更多的人所接受。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点,在历史人物上同样适用。只希望自己那并不丰富的词汇形成的文字能够同我心中的感受一样真实。

第一章

(一)

明思宗崇祯八年,后金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弹性力学基础定律虎克定律的创始人英国物理学家罗伯特&;#8226;虎克出生在怀特岛;同年,意大利十七世纪伟大的艺术家乔凡尼&;#8226;洛伦佐&;#8226;贝尼尼创作了《康士坦察&;#8226;布奥诺列里可》;此外,建立了大黎巴嫩的法赫鲁丁二世也于这一年被俘,并在伊斯坦布尔被绞死。相对于世界的平静,已经270多岁的大明帝国却已泥足深陷,病入膏肓。如果自明熹宗天启七年白水王二起事算起,风雨飘摇中的明王朝与“流贼”的“恩怨”已经拖进了第九个年头。同九年前不同的是,昔年几个衣衫褴褛、木棒柴刀的“匪类”却已是控甲十数万,纵横中原,势不可挡,愈发映衬出官军的积弱,唯一不变的还是那无休无止、骇人的干旱。

(二)

已经将近七月了,本已是雨季的陕西还是很少有雨,延绥全境甚至滴雨未下。旷野上,一轮焦阳缠绕着火焰般的丝线,骄横的在无云的天空中肆意的游走,不时投下毒辣、致命的金箭。无垠的大地完全被燃烧的空气包裹。从宁州到庆阳县的官道上随处可见遍是龟痕的土地,像是曝晒后皲裂的皮肤,又像是一张布满一个个绝望、干涸嘴唇的劣画。稀疏的树木懒洋洋的散布在漫长的道路两旁,星星点点的民居伴随着零落不全的人或动物的骸骨一同出现。与青天白日对应的却是死气沉沉,廖无生机。

一串串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四五骑哨马交错着在官道上划过,腾起一道道烟尘。烟尘过后,随之而来的是阵阵的春雷!大队的骑兵卷裹着满天的尘雾呼啸而来,又飞驰而过。薄雾未消,一队队步兵突现在道口,霎那间,裸露的黄土被密集的人潮漆成黑色,远远望去像是徐动的山林。

在整肃的队列中间,在十几个一身戎装,身手矫健的骑士的簇拥下,一个身材高大,样貌英武,全身披挂,大约四十岁左右的武将稳坐在一匹健硕的白马上。他腰间斜挂着一柄黑漆弰靶摩挲刀,另一侧的黑漆弓袋和黑漆箭囊分别插着一张桑木弰黑漆弓和十多支黑鵰翎铁箭。如此炎热的天气里,额头上已渗出一层细汗的他仍不肯松一松头上的抹金凤翅盔,一身鱼鳞叶明甲虽已满是尘土,却依然在日光的映衬下泽泽生辉。跟随他多年的旗牌官和掌旗官分列左右,一个怀抱着他心爱的黑漆杆黑披缨长枪,另一个一直高举着他那面半卷着的蓝滚边白缎大旗。乌丝绣线绣成的硕大的一个“曹”字彰显着他的身份。他,就是大明援剿总兵官曹文诏。

(三)

曹文诏是四月初奉太子太保兼兵部尚书,总督五省军务,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的飞檄,从湖广进入陕西的。一个多月前,他刚刚率领马步军三千,在商州附近击溃了一支数万人的农民起义军。但随即又得到了闯将李自成、八大王张献忠进犯凤翔、氵幵阳、陇州的塘报,不得不全力驰援。不想农民军又折向静宁、泰安、清水、秦州,短短一月间竟裹众二十万。曹文诏本部只有三千人马,无奈间只能回军宁州。他自崇祯三年七月升任延绥东路副总兵进剿农民军以来,已征战五年。五年间,几乎人不解甲,马未卸鞍。本想借机厉兵秣马,暂作休整。不意六月间的一件大事不得不迫使他立即起兵,挥师庆阳。

行军的旅程是单调无趣的。新的征战固然能为许多人带来升迁的希望,但同样要面对更加残酷的死亡。即使是征战多年,习惯了杀戮的老兵,在被即将到来的血腥刺激的兴奋的神经下,同样埋藏着对死亡的恐惧。

曹文诏是个不畏死亡的人。就像清张廷玉编纂的《明史》里记载的一样,他“勇毅有智略”并且“忠勇冠时,称明季良将第一”。但是这一次不同,不久前的一件事,深深地触动了他那坚毅的神经,他真实地感到了一种不安和焦虑。那感觉糟透了,一点一点侵蚀他的心,又一点一点蒙蔽了他的眼,他似乎再也分辨不出方向。他打开了尘封的记忆,重温那一幕幕惨烈却又酣畅的厮杀,试图让荣耀和孤傲重新占据他的心。可记忆却也在这个时候同他作对,三年前的一幕周而复始的在他脑海中浮现,那曾经是曹文诏最值得骄傲的一段往事,但一个挥之不去的名字,却把足以铭刻一生的荣耀变成了惨痛的回忆。孤山副将艾万年,三年前那个跃马横刀第一个杀进重围的艾万年死了,不巧的是他也是曹文诏唯一义结金兰的兄弟!

第二章

(四)

铁角城坐落在陕甘交界、两河交汇的向阳山坡上,是一座始建于宋代的军用城堡,刚好横亘在一条纵横数百里,连接陕甘的傍山山道上,扼住了进入陇东的咽喉。经历了元代的荒芜,到了明末,这里被起义军占据,重新修缮,成为多支农民军进退攻守的屏障。

城堡南北长,东西窄,依山势而建,北高南低。新掘的一丈多宽的壕堑将整个城堡围裹在中间,修补过的两丈高的城墙上旌旗招展,每个垛墙都遍布岗哨,城垣北端的高台上更有五十个人拿着弓箭和鸟铳驻守,随时注视着山道上的动向。整座城堡都沉浸在如临大敌的气氛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分明的写着不安和恐慌。

入夜时分,城堡上逐次点起了松脂火把,壕沟之外,竟也像是得到了命令似的,升腾起一点点的火光。那火光就像是烽火台间的接力,一个接着一个,初时很慢,渐渐的,竟成片成片的亮起,从山顶蔓延到山脚,顷刻间,已将整座山映红,映亮!一簇簇火光下,或多或少的围聚着衣衫褴褛的人们,晚风乍起,随处可以听到婴儿的啼哭和妇妪的哀泣。

(五)

此刻,城堡中最大的一间屋子里也已灯火通明,十几张制式各异的方桌被胡乱拼凑在一起,堆满了乱其八糟的食物和酒。太师椅、圆凳、长凳,甚至门槛上,拥挤的坐着六七十个男人。他们大都光着头,甚至精赤着上身。近三分之一的人多多少少都新添了伤。

可天飞、郝临庵和刘道江就坐在拼凑的长桌的一侧,尽管很早之前,还在神一魁手下做部将时,他们就已闯出了自己的名号,但事实上他们的年纪都不大,年纪最长的可天飞也还没过三十岁。就在不久之前,三家人马刚刚被巡抚练国事、延绥总兵王承恩所败,甲帐兵马折损了大半,不得不退守铁角城。随即,独行狼和李都司也率兵来投。五家人马暂推可天飞作了头领。这几天,不断有哨马往返,风闻几路官兵同来进剿。五家人马新败未久,阵痛未消,恐慌之余,连夜召开军事会议,商讨退敌之策。

吃喝了半夜,众人唯唯诺诺,全无头绪。刘道江第一个沉不住气,粗声粗气地道:“在座的,都是带过五百兄弟,有名有号的大头领。大半我都认识。平素里个个都趾高气扬,彪横跋扈,怎么大敌当前,都变成怂包软蛋啦。”

李都司一脸的不悦。“三当家自然是英雄好汉。只可惜还不是和我们一样被王承恩这条老狗追的躲躲藏藏?也没见你有什么破敌的良策。”

刘道江大怒。眉头一挑,腰间长剑已然出鞘。一旁的二驾和大小头领也各拔刀剑。李都司也不示弱,从护驾手中抢过大刀,伸手就要掀桌子。没成想,一只巨大的手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杯盘碗盏弹起一片,一只酒坛重重的跌在地上,甩得粉碎,溅了他一身酒水。

可天飞阴沉着脸大吼一声:“闹够了没有!”他刀子一般的目光环视着那些举着兵器的人们,直到他们畏避他的目光,仓皇地收拾起刀剑,才又缓缓地说:“大敌未至,自家兄弟到反起水来。也不怕被诸路兄弟耻笑。谁能打?从我这里讨个先锋印去,杀败他几路官军,给咱们兄弟长长威风!”

独行狼的眉头紧锁的像一团化不开的墨。“大当家,不是做兄弟的齿冷,只不过,大家最近的日子都不好过。我辛辛苦苦几年攒了三千匹骡马,三千副盔甲,才不到一个月都丢光了。”

李都司连忙在一旁附和。“可不是。我这七八千人,老弱家小就占了大半,青壮也大半带伤,能打仗的不过千把人。为今之计,不如紧守铁角城。延绥全境的官军也不过七八千人,料他们也不敢来攻城。”

刘道江怒气未消。冷笑了一声,道:“铁角城不过是个巴掌大的地方。我们兄弟虽然经营了四五年,遍植农桑,但现在不过五月,还未麦熟。如何能养活眼下这三四万人?说道困守,哪里来的粮食?”

独行狼深思片刻,眼前一亮道:“合水就在左近。不如发兵去合水取粮,多少也能补充些兵器、甲帐。”此言一出,他手下的头领自然大声叫好,李都司与他走得最近,当下也随声附和。

一旁半晌不语的郝临庵突然开了腔。“去合水倒也未尝不可。只是,合水虽小,但也守备甚严。咱家兄弟新败未久,人马折损不说,兵器也丢了不少,更不用说攻城的军械。更何况,几路官军就在左近。别肥肉没吃到,倒把自己的骨头喂了狼。”

刘道江也大声道:“还有曹文诏那老狗,在座的兄弟哪个没吃过他的亏?从前,我们好几万人马还不是败在他那三千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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