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子,你也看看,是不是他,是不是眼花了。”
程处默嘴里的馒头掉了出来,他一把从地上捡起来,吹了吹,三秒之内放进嘴里,那都是绝对干净的。
长孙冲撩开额头前披散的头发,看向了程处默指向的方向。
当即直接哭了出来。
孙冲铁骨铮铮,就连长孙无忌的冷暴力都没让他屈服。
可在看到李恪的瞬间,直接哭了出来。
这一幕好比,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说不激动,那绝对是假的。
此时,毫不知情的李恪手里捏着两个核桃,身上穿着的是王府之中的裁缝定制的袍子,那袍子儒雅之中带着些道门元素,不仔细看,以为是书生学子,名门之后,玉树临风英俊潇洒。
仔细一瞧,气质之中冷门之中带着点邪门儿。
手里拿着肉夹馍,嘴里哼着小曲,一旁的丫鬟跟在后面,拎着刚刚从市场里买回来的新鲜菜蔬,那叫一个悠哉。
走一路,遇到一些商贾路人,都朝着他行礼。
李恪也极为礼貌的回礼。
这种被尊重的感觉,在长安从没有过,甚至从小到大都没有过。
在长安,别人尊重他是因为他是三殿下,当今圣上的儿子,并不是因为他的才华,他的聪慧,他的人格魅力。
那他么是尊敬么?那是害怕!
他李恪不是傻子,他试图告诉别人,皇子,不是流氓,也可以跟你们平起平坐,跟你们平等相处,可换来的却是疏远。
现在,他感觉很爽。
交州这边,除了自己人,没人知道他是谁。
那些曾经的阿谀奉承,如今换成了真心实意的赞扬,这种尊敬,是他想要的。
第一次体会到人格魅力征服别人的感觉,很上瘾。
“玥儿,黄瓜一定要好好洗洗才能用啊。”
玥儿红了脸,低下头。
“公子,你讨厌。”
这种放肆的感觉真痛快啊,以前在皇宫里循规蹈矩的时候,母妃总是说,你以为你的弟弟李愔在交州很快乐吗?
现在看起来,弟弟的快乐,我李恪想象不到啊。
真香啊。
“还有,那个什么豆腐脑,我要放糖的,甜滋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