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前,莉莉姐受骗上当,买下这间三百坪的大工作室,根本不知道这座房子以前发生过凶案。听说当时住在里面三个外地来的,玩Postpunk的年轻人全部在喝醉后被人割喉,而凶手至今都没有落网。
所以,宋子墨的大学同学白莉莉,才会以破天荒的低价,把这座房子租给亟需一间画室和住所的宝芙父女。
不知是不是被宝芙父女强大的气场镇住,反正自从他们搬进来以后,三年里除了下水管道偶尔堵塞,以及邻居的狗常常把宋家门口当作厕所使用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传言中的夜半歌声和朋克式打扮的阿飘,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宝芙常以此自嘲:当一个人过得连认真照一下镜子的心思都没有时,连鬼也不会来烦你了。
“你也知道我们那个小气鬼制片强子,这次的预算卡得很紧呐,超过二十块钱的盒饭都不让定,宝芙,你就当帮帮我好了。”
“是吗,也许是我看错了,昨天好像见到一个和强子哥很像的人,带女朋友去吃街角那家墨西哥店,送她LV的包包。”
“你确定?”
那边传来倒吸气的声音。
“我可以确定,是春季款的LV。”
“×××!这个死秃子,一定是又A我们剧组的经费用来泡妞了!”
一听到莉莉姐那句国骂出口,宝芙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莉莉姐正是那种在火头上什么事都会做出来的女人。
“宝芙你好好干,钱不是问题,死秃子吞下去的,老娘一定让他加倍吐出来!”
莉莉姐气急败坏挂了电话,宝芙的心里也闪过一丝丝因为出卖强子哥而产生的罪恶感,但是她很快就收起了猫哭耗子的假慈悲,正视自己是一个为了金钱会六亲不认的冷酷女人这一现实。
因此一扔下电话,她就一蹦三尺高,穿着拖鞋和身上那条完全是dry的破洞仔裤,随便裹了一件爸爸的旧帽衫跑出门。
今天再不好好犒劳自己一番,说什么也太对不起可怜的胃了。
烤肉、拌菜、啤酒。
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小饭店,把点的东西全部吃下去,还真是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青春的寂寞。
“小宋,要不要我家小海送你回去,最近走夜路不太安全,听说有好几个女孩被抢了。”
这家常来的饭店,东北那旮沓的老板娘已经跟宝芙很熟,见宝芙又是一个人这么晚了出来吃东西,忍不住提醒她。
老板娘的儿子小海,就是那个比牛还壮,刘海遮住半张脸,余下的半张脸上还长满青春痘,基本上让人看不清庐山真面,店里明明有那么多空地方,偏要和貌美如花的女朋友挤在一张板凳上的家伙。
今天吃得有些过饱,宝芙可不想因为一路上看免费的限制级真人秀,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所以她还是婉言谢绝了老板娘的好意。
反正,身材偏瘦,再把套头衫的帽子一兜,走在夜晚的街上,宝芙相信自己绝对属于那种不会引起任何犯罪欲的女生。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想到自己还这么早就认命了。
这到底算悲剧还是喜剧啊!
不过,走到离家很近的那条僻静巷子时,她后悔了。
第一夜 ④篇 生人勿近
俗话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但古语也有云:君子当趋利避害。
最近的抢劫案,宝芙不是没听说过,她甚至猜得出案犯是什么人。
这片街区附近有好几个网吧和年轻人喜欢扎堆的夜店,十有八九,是那些小混混,或者瘾君子干的。
作为一个贪生怕死的十七岁柔弱少女,她还没打算把自己本来就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生活,变得更麻烦。
所以当她看到,巷子里,微弱的路灯光下,三个人正围殴一个蜷缩在地上的黑影,她果断的当成自己幻视,调头就走,反正绕路远一点,也可以回到家。
宝芙知道,这是胆小鬼的行径。
听说在战场上,活下来的可都是胆小鬼。
“手表!项链也脱下来……”
“这丫真××死倔,还不放手……”
“喂,你会把他头打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