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一副酒鬼模样。
大清早喝酒,也不怕早死。
卡斯姆忍不住腹诽一句,随后看了眼劣质的酒杯盛着高档的威士忌,没错,吉姆喝的威士忌是高档货。
只要有钱,什么东西弄不到?
这个钱不单单指金灿灿的金币,还有指万物。
毕竟金子未发光之前,人类以物换物。
吉姆这一口干了,根本停不下来,连续又干了五杯。
卡斯姆见状,赶忙劝阻道:“好了,不要再喝,你再喝下去,醉了,我跟谁谈生意?”
“放心,这瓶威士忌干了,我不会醉。”
说着,吉姆直接拿起酒瓶往嘴里灌。
咕噜咕噜。
橘黄色的威士忌顺着口腔,沿着喉咙,直流而下。
不一会儿。
酒瓶见底。
紧接着。
砰的一声。
吉姆豪爽地将酒瓶砸在桌上,没碎,也不敢碎,只因酒瓶是炼金阵里的“希望之火”烧制而成的透明玻璃酒瓶,高档的威士忌酒水只够它的零头。
“你看,我喝完,一点事都没。”
吉姆炫耀酒量的同时,炫耀酒瓶。
如果卡斯姆开口说一声,他眉头皱都不皱一下,直接双手奉上。
做生意嘛,靠得是人脉。
只要靠上卡斯姆这层关系,往后的奴隶不愁卖不出。
搞不好接上大单子。
出海”捕鱼”,进林“救人”。
然而卡斯姆对眼前的透明玻璃酒瓶不屑一顾
如果放在以前,不,一个月前,他定然会心动。
钱嘛,谁不爱。
但去伊思特亚出差几天,三观尽毁。
且,不知不觉间养成习惯,早晚洗漱。
卡斯姆看着吉姆,言归正传,说道:“我这次来,虽然购买的奴隶很多,但不是什么奴隶我都要……”
不等卡斯姆把话说完,吉姆高兴地打断道:“我知道,奴隶不得有信仰,年龄最大不得超过35岁,最小不得小于10岁,是吧?”
“不仅如此,我只要人类、翼人、半兽人。”
“为什么?”
吉姆脸上的高兴神情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追问道:“上次挑选奴隶的时候,没有这个要求啊?为什么这次不要地精和兽人了?”
游荡公会抓捕最多的奴隶是地精。
无他,这个种族太弱,太好抓。
其次,地精的繁殖速度比人类快,人类怀胎十月,地精怀胎五月,并且,生长周期还短,在营养充足的情况下,五六年的时间便可成年。
都说大山是矮人的家园,森林是精灵的家园,然而绿意盎然的森林里最常见到的却是绿皮地精。
地精,又名哥布林。
愚笨的胆小如鼠,欺软怕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