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倾城先去查看了小周脸上的伤,又见何朝露已经转身出去,而林梵行还一脸痴傻相的站在原地,遂恨铁不成钢地朝他喊道:“你别愣着,赶紧躲起来。”
林梵行只是站在原地看热闹,心想:关我什么事呢?偷腥的是你,又不是我。
何朝露翻开后备箱,一阵狂风暴雨似的挑拣,端出来一柄□□。
林梵行:“……”
粱倾城:“!”
“快跑!”粱倾城把小周往林梵行身上一推,大声喊道。
小周本来还想凭着伤口撒娇做痴,见此情景吓得腿都软了,而林梵行是见识过何朝露的火爆脾气,当即二话也不说,拽着小周的手腕,逃命似的从地下室通道里溜走了。
两人从梁宅出来,一口气跑了一里多地,才气喘吁吁地停下,各自靠在花圃旁边休息,小周脸颊上的伤早就凝固住了,他自顾自的抱怨了一阵,从便利店里买了口罩和帽子,又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了。
林梵行无家可归,唉声叹气地在路边吃了一碗热干面,他只好重新回到梁宅。
那辆漂亮的汽车还停在门口,林梵行见了就发憷,只好遮遮掩掩地来到车库。里面停放了三四辆豪车,林梵行爬进他最常开的那辆车里,里面有饼干、糖果和水,林梵行在车内枯坐了很久,糖果和饼干也吃完了。他忽然想,我可能要不到何朝露的签名了!
而且,自己大概也要被粱倾城赶出去了吧。
林梵行想到这些,拿出手机,犹豫了一会儿,给粱倾城发微信:梁先生,我出来的时候没有穿外衣。
很快,粱倾城给他打电话了,语气还挺悠闲:“没事了,回来吧。”
林梵行有些将信将疑,他从车库里出来,走进屋内客厅,只觉得空气比之前更暖和了一些,还掺杂着一点很淡很好闻的香水味。
客厅的角落里是一架三角钢琴,琴下铺着极柔软的苏格兰地毯,何朝露穿着简单的私服,盘腿坐在地上玩游戏,身子靠在粱倾城怀里,而粱倾城则闲闲地用手摆弄他的头发。
“梵行,快过来,我介绍你们俩认识。”粱倾城很和气地对他招手。
林梵行微微有些害怕,但还是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在很近的距离内,林梵行发现何朝露是真的很漂亮。他的皮肤非常白,白皙莹润,宛如瓷器玉石一般,容长脸,眉眼妩媚,风流婉约。他是那种气质非常出众的男子。
粱倾城很随意地介绍了两人的名字,又说:“朝露喜欢玩游戏,梵行可以陪着,两位都是年轻人,大概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何朝露微微仰起脸,目光流转,在林梵行身上转了一圈,眼角微挑,露出一个很淡的笑容。
林梵行本来是傻站着的,看见何朝露的笑容,下意识地蹲在了地上,眼巴巴地看着他:“何老师,给我签个名吧。”
何朝露歪着脑袋看他,半晌点了点头,声音有些沙哑,然而很好听:“可以啊,我这段时间都住在这儿,你随时可以跟我要。另外,”他眼尾扫了一下粱倾城,平淡地问:“你们两个没有睡过吧!”
林梵行汗毛乍起,慌得连连摇头:“没!”
粱倾城有些不高兴,伸出手指重重地戳何朝露的脑袋,只说了一句:“你啊。”然后就去书房工作了。
林梵行干巴巴地蹲在旁边,半晌磨磨蹭蹭地往何朝露身边凑,他想:何朝露真好看啊,身上还那么香。两人不知道谁先说了一句,然后就巴拉巴拉地聊开了。何朝露瞧着很冷淡,但是说话斯斯文文的,没有什么心机。两人先坐在地上玩了一会儿拼图,然后就打开电视玩枪战了。
粱倾城在书房看了两封邮件,又接了三个电话,忙碌一阵,已经是正午了,他忽然想起楼下还有两个人,登时心里一惊,急急忙忙地跑下楼,又舒了一口气——何朝露在教林梵行弹琴。
正午的阳光从高大的落地窗户外洒进来,两个漂亮的青年坐在钢琴旁边,白皙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跳跃,流淌出优美的旋律。
何朝露是明媚耀眼的,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脱颖而出,他天生就是一个浓墨重彩的人。而林梵行在他面前,则显得太过简单了,眉目凝重,神情内敛,藏而不露。
粱倾城提议去外面吃饭,因为天气冷,三人决定去附近的火锅店。
临出门时,粱倾城去取车。何朝露则去更衣室全副武装,然后才下来。他披了一件带毛领的黑色斗篷,遮住全身,只留下脚底一双高帮皮靴,脸上带着口罩墨镜,整个人像是武侠小说里的神秘剑客。
而林梵行在万年不变地穿着那件羽绒服。
车库的门锁被冰雪冻住,粱倾城懒得摆弄,干脆领着他们两个步行去。何朝露哼了一声,将斗篷的帽檐拉得更低,几乎遮住了整张脸,才靠在粱倾城身边,慢吞吞地往前走。
林梵行跟在两人身后,忽然就有点后悔了。梁、何二人小别胜新婚,自己跟着凑什么热闹呢。他有些艰难地跟着走了几步,忽然跑到粱倾城身边,低声说:“梁先生,我想回去了。”
粱倾城没有看他,只是暗地里轻轻地握了林梵行的手指,隔着一层手套,不算很用力。
“没事。”粱倾城很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安慰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