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春水老老实实地回答,“那你也别想喝酒。”
春水从家乡来到X市,觉得自己像一株被嫁接了的植物。过去的生活被割裂,长出新的枝条,惶恐,不安,更多的是欣喜和希冀。
凌晨一点,酒吧打烊,春水总是最后一个走。他小心的关掉所有的开关,只留吧台上方一排小射灯。酒吧瞬间陷入一片黑暗,靠近朦胧的光影,春水从角落里拿出自己的吉他。
这是一天之中他最喜欢的时光。坐上高脚凳,调整好话筒,一曲曲地弹,一首首地唱,直到手机嘟的一声响,定时结束。
“今天就到这里了,各位晚安。”面对着台下黑漆漆的一片,春水俏皮地扬起嘴角,他微微地鞠躬,然后背起吉他关门离去。身后的几个小射灯从沉醉中醒来,互相交换着眼色,它们由刚开始的不屑、嘲弄,到后来的惊喜和着迷,现在已经习惯在春水的歌声里入眠。
还有人知道春水的小秘密,轮到辛迪唱最后一场的时候,她会在酒吧外面的走廊里等男友来接她。周秦是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贝斯手,有时候玩儿疯了会稍稍忘记她,这种时候她也不着急,从走廊的窗子望向外边被霓虹灯染成紫色的夜空,什么也不想,也很美好。
后来有一天她听到了春水的歌声,透明,质感,像清澈见底的小溪中金黄的沙砾。
“第一眼望见你,瞬间天堂,而后地狱……”每次他的独角戏结束都是这一首,辛迪觉得很有趣。她坐在地板上,从包里翻出一支烟,再去找打火机,头顶一亮,简捷的脸在光影里熠熠生辉。
“简老师你不抽烟为什么要装打火机?”辛迪凑着他的手燃着香烟,拉他在身边坐下。
“随时给一位先生点烟。”简捷惬意地伸直他的长腿,“当然,也包括女士。”
“春水很有天赋,也许你该让他去中央舞台那试试。”辛迪看的出简捷很喜欢春水,却不明白他为什么只让他做一个普通侍应。
“那里乱哄哄的,不适合他,他应该有更好的未来。”
“开玩笑,做侍应就能做出个前途来?”
“辛迪,等他哪天红了,再也不会听到今晚这样的歌声了,你不觉得多听一天是一天吗?”
“自私。”辛迪笑骂,她感觉到自己手机的震动,周秦应该到门口了。
春水收了琴打算走,忽然听到轻轻的声响。他坐在凳子上没动,停了一会儿,扫了一下琴弦。
“现在,最后一曲,向我最爱的歌手致敬。”
耳熟能详的经典吉他曲,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
简捷在春水长达三四分钟的轮指里几乎没能呼吸,夕阳下曾经富丽堂皇的宫殿如今荒废的让人心碎,他虽然远未经历过辉煌,此刻却想为自己掉泪。想想也没什么啊,可空洞洞的伤感,无边的寂寞,潮汐一样涌来。他知道,这是音乐的魔力,而郝春水,是音乐的精灵。
春水放下琴缓缓走向黑暗,简捷宽厚温暖的胸膛迎住他,心跳的缓慢而有力。
“简老师……”春水沉醉于他的气息,耳鸣的厉害,他觉得身体里有一只小兽在左突右撞,想要冲破身体的樊笼。
“我想上台唱歌。”
春水的同屋吴奢是夜未央的伴舞,近来最喜欢的事就是叹气。
“我俩不吃不喝攒一辈子,也别想在这个城市买一套哪怕两室的房子。”他的女友也是伴舞演员,两个人很投脾气,最近有了结婚的念头。
“那就回家乡去,我老家十多万就能买一套。”春水不解。
“那你为啥不回去?以后不结婚不要孩子,在宿舍住一辈子?再说也得人家让住啊。”
“我还小呢,”春水指了指吴奢脸上的痘痘,“等跟你似地急的起这玩意儿的时候就回老家去。”
吴奢撇嘴:“童子鸡!”
于是春水瞅个空子也开始考虑自己的人生大计。一般酒吧驻场的歌手都是一晚上跑几个场子,春水只在一个地方唱只能混成个温饱。辛迪一个月大概能赚七八千,像自己这样没什么花销的,春水琢磨,大概两年就可以给妈妈他们在家乡买套像样的楼房。
“不许去。”简捷拒绝的很干脆。他给春水找了个声乐老师,每个星期上三次课,剩下时间就是在自己眼皮底下一边学习一边锻炼,等到时机成熟了,介绍给唱片公司的朋友。
春水灰溜溜地走开,他不敢说自己想多赚点钱的事。简老师大概自己生活条件优越富足,就以为别人都跟他一样没有物质上的烦恼。不过现在也挺好,上台唱歌,有人听,还时不时的收到掌声,有陌生女人留电话号码什么的。春水是个知足的人,而且不太喜欢深入思考,脑袋瓜子疼。
“你不能把春水当成自己的蛋天天放屁股底下孵着,这孩子本来就单纯,你不让他出去历练历练见识一下这个圈子的复杂,他以后会吃大亏。“袁峰有点看不下去,劝简捷。
“你甭管,少走弯路少碰钉子不好吗?就因为他单纯,我能为他做多少就做多少,老实孩子非得吃亏受罪才能成事儿,你他妈的哪来的混蛋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