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普拉维一名丈夫诉请离婚,理由是他妻子乘飞机外出旅行,保险公司将她买的保险受益凭证寄回家,他接到一看,受益“人”的名字写的是他家的那条狗。
罗得岛克兰斯的一名妻子向法院提出控诉说,她的丈夫沉湎于凶杀案小说,每天晚上,他都要照书上的情节演练一遍。他经常叫醒她,叫她躺在地板上,模仿尸首。
以上种种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虽然更适宜成为拍摄恐怖片的素材,但是就“家庭伦理剧”而言,无论如何,都要比“感情破裂”这四个字来得更为真实而生动。婚姻虽已异化为伦常,然而以人心之叵测,毕竟也不能当它是人类的天性。所以,如果说通奸和卖淫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那么离婚就是通奸和卖淫的补充。区别在于,当一个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故事被偏重于以通奸和卖淫作为情节上的补充时,拍出来的通常会是一部爱情片( 也可能是一部A片 );同样的故事若以离婚作为情节上的补充,不管导演怎么导,演员怎么演,观众最后所看到的,就只能是一部家庭伦理片。
西式风俗,以物理硬度和密度不断递增的一系列物质来象征婚姻的长久,例如,结婚1周年,叫“纸婚”,结婚 2周年,称“棉婚”,以此类推,结婚25周年,是“银婚”,结婚50周年,自动升级成“金婚”—— 然而,理论上,制度上,不管结婚多少周年,亦无论金婚、银婚还是钛合金婚,总有一种在婚后每一年,每一月甚至每一天都可能到来的“婚”,叫做“离婚”。我个人不喜欢离婚,这主要是因为我更不喜欢婚姻。只因还有离婚这一退出机制,我仍然愿意对作为制度的婚姻保持一定程度的尊重。西北大学美女教授Laura Kipnis在《 对爱说不:一个论题 》( Against Love )一书中对婚姻所下的定义,比恩格斯还要生猛:“婚姻是人类做的一桩傻事,一项苦差。家庭就是古格拉群岛,婚姻就是一条贼船,一种儿时玩过家家游戏时便开始被灌输的观念,一个资本家为了不断拥有可供剥削的人口而设下的圈套。”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一个离不开的地狱肯定不是天堂。因为离婚,古格拉群岛以及“贼船”之类不一定就会变成天堂或游艇,但至少可以令我们的电视剧变得比较好看。
不如不聚的好
如果一对夫妇连该不该离婚这种事情都不能自己拿主意而非得以“科学的”问卷测试作为决策之补充的话,那么,我就有信心替恩格斯的理论作一点小小的补充,即除了“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出现的通奸和卖淫之外,从现在开始,一夫一妻制很有可能会正式加入一个新的补充,各位观众,它的名字就叫做考试。
考试以及问卷测验之类通常多用来处理社会及公众性的事务,一旦作用于离婚,便证明了婚姻的社会及公众性正在不断加强 ( 随之而来是私人性的下降 )。由这种婚姻所组成或拆解的家庭,也许正是吉登斯描述的那种“社会整合性家庭”,即“当强有力的家庭纽带不仅向内看而且向外看时……家庭关系是更广意义上的社会生活结构的组成部分”。不管社会学家怎么说,我不喜欢离婚,既不喜欢看到自己离婚,也不喜欢看到别人的离婚,尤其不喜欢看到自己或别人的婚要参考问卷测试的结果而决定离还是不离。如果婚姻是一种承诺,离婚就是背叛;如果婚姻是一纸合约,离婚就是违约;如果婚姻是建设性的,生产的,离婚就是解构的,破产的;如果婚姻是一个当时坚信自己其实只是半个人的人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之后的合法的合二为一,那么离婚就是把一个完整的人重新分成两半—— 惟一的作用,就像卡尔维诺借“分成两半的子爵”之口所言:“被切成两半其实是件好事,如此才会理解世界上的一切人事物都不完整、才会知道这种不完整会带来悲伤。”
悲伤,这就是离婚的全部。如果一对感情不合并且心智正常的夫妇要在回答过一堆问题之后才能决定各自去“理解这种悲伤”,那么,婚姻制度对人类的异化无疑已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正如当初用来确认这两个人出于爱情的自愿结合竟要凭一纸毫不温情的法律文书。
事实上,我个人对于离婚的恐惧主要来自于我对婚姻制度的长期以来的怀疑。当然,与以政治、经济、风俗、宗族、生存甚至生理需求为理由的“秦晋婚史”相比,以爱情为基础的“文明婚姻史”实在短得可怜。不过,既然今天我们对婚姻的谈论无不以“爱情”的名义,那么我的怀疑以及恐惧同样也在于此。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是一对两看相厌到忍无可忍的夫妇,离婚多少也会给他们留下“何必当初”的绵绵遗恨和心理创伤。这种悲哀完全是由婚姻制度造成的,无论是合法的离婚制度抑或“科学的”问卷测验都不能使离婚者于世间的千般苦痛中豁免此项,除非我们在根本上把婚姻制度废了。对于这种悲哀的本质,林黛玉早就作出过深刻的阐述:“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冷清?既清冷则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爱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倒是不开的好。”
即使对“聚如春梦散如烟”有着深切体会,曹雪芹也不得不以一个小说家的职业道德提醒读者林的这种“人以为喜之时,他反以为悲”的“天性”实乃不合常理。不过,婚姻虽已异化为常理的一种,毕竟也不能算是人的天性。“离婚问卷”让我进一步相信,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是抬举了它,坟墓者,盖棺论定。风情万种,不过是一抔黄土掩了,制度保障下的婚姻可没有坟墓那么爽快,在它设下的那场合法的惨烈赌局中,纷纷扰扰,兜兜转转,丝丝点点计算,春宵恋恋变卦,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悲欢恩怨,真真假假,原来都是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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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啊床(1)
问世间,床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床为何物暂且不论,“生死相许”却绝不是一句大话。如果一切正常,我们的生命始于床,终于床,生死之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光,辗转消磨于床榻。虽然不能说“我不是正在床上,就是在上床的路上”,但是,床作为人之一天或者一世的起点与终点,晚上不肯上,早上就起不了,床啊床,想不“生死相许”也难。
据说美国的心理学家曾就一个“床”字访问了数百名被试者,看看他们第一时间联想到什么,结果,得到的答案有“做爱”、“休息”、“看电视”等,其中“做爱”最多,占85%。美国人交这样的答卷,一点也不出奇:“在纽约一切都脱不了床上运动,有人忙着上床享受性爱,有人想尽办法找人上床,还有人上不了床,难怪这是一座不夜城。大家都忙着找机会上床,如果有办法找到对象上床,真正好玩的这才开始。”(《 Sex and the City 》里的旁白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又何止老美?不过我还是认为,一想到床,马上就想到睡,想到做爱,固然天经地义,虽然堪称正常,却谈不上聪明,遑论想像力。
如何安排在床上度过的三分之一人生?古人虽然没有发明席梦思或电热毯,这件事上,却比今人智慧得多。看看他们睡过的床就知道了。传统的中式床,与今日都市里一套普通住宅的开间相比,简直就可以称为一间卧室,今人见之,必惊叹其“高屋建瓴”或“迭床架屋”。巨大无比的同时,犹如一座几进的庭院那样“庭院深深”。“大床是雕花儿的黑硬木做的,四根支帐幔的床柱儿上有黑棕两色的花纹,帐子是淡绿的罗纱,镀金的帐钩儿样子很精巧。床顶由三部分构成,在丝绸上有三个颜色的画。中间是荷叶荷花鸳鸯戏水;右边是几只燕子在富丽娇艳的牡丹花上飞翔,左边是杜鹃鸣春。她闻到一种异香,从帐子里的前面两个床柱儿上挂着的香囊里发出来,里面装有麝香。”这是《 京华烟云 》里的牙床,再往前,一起来重温一下《 水浒传 》阎婆惜卧房里那张组合式的“三面棱花床”:“两边都是栏杆,上挂着一顶红罗幔帐;侧首放个衣架,搭着手巾;这里放着个洗手盆,一个刷子;一张金漆桌子上放一个锡灯台;边厢两个杌子;正面壁上挂着一幅仕女;对床排着四把一字交椅。”
北宋小富人家里的一张“二奶床”,尚且如此“奢华”,在上海博物馆四楼“中国明清家具馆”里惊艳于明清时代江南制造的“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之际,对于上海人常说的“宁要浦西一张床”,顿时便有了新的理解。
旧式的中国床之所以如此认真,一方面与古人的平均睡眠时间有关。据研究者估计,古人平均每年睡眠时间达4370小时,几乎半年,今人的睡眠时间减为每年2555小时,平均每天只有约7个小时。换句话说,古人流连床榻的时间之所以长,主要是因为没有电,正所谓“点灯说话,吹灯作伴”。不过,电力供应只是导致了睡眠时间的减少,并不必然导致我们对于床的疏离和漠视,反过来,新的能源还为新的床上活动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思路。除了睡觉和做爱,一个恋床者还可以将更多爱做和该做的事从床下搬到床上。在床上看碟,床就是剧院,“床上戏”的释义便新增了一个“在床上看别人演戏”;在床上打游戏机,床就是游乐场;在床上煲电话粥,床就是聊天室;在床上打坐,床就是健身房;在床上阅读,床就是图书馆——中国小说( 包括绝大多数惊险刺激的故事 )尤其适宜卧读,根据林语堂在《 人生的盛宴 》中指出:“当一个人闲卧被褥中而披读《 水浒 》,其安适而兴奋,不可言喻,读到李逵之闯暴勇敢的行径,其情绪之亢激舒畅更将何如?——记着,中国小说常常系在床卧读者。”
如果站在比较激进的Virtual立场来看,一个人只要先上了床,再上了网,床几乎就可以是一切——除了饮食男女。陆小凤在床上喝酒的样子,何其酷也:“他躺在床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在胸口上放一大杯酒,然后人就像死人般动也不动,想喝酒时,就深深吸一口气,胸膛上的酒杯便会被吸过去,杯子里的酒便被吸入嘴里,再‘咕’一声,酒就到了肚子里。”
其实,男女自不待言,床上早餐的传统,西方古已有之,西人在饮食男女方面的贡献,不是西式早餐,也不是他们发明的“席梦思”,而是在席梦思上吃早饭的进食方式。我怀疑,最初的床上早餐,乃是寒冷地区的居民为了节省取暖材料而对被窝余热进行充分利用的一种“绿色生活方式”。至于其从宫闱向民间的流传,就属于另一个叙事系统了。
某女小资在网上说道:“床上用早餐无疑是浪漫的,而浪漫总是堆砌在现实基础上。让我们信马由缰地设想一下:首先要有一间大卧室,30平方米?40平方米?不管,总之越大越好。再者房子必须在高层,别墅也不太适合——有蚂蚁呀,早餐的香味招了一床的昆虫怎办。”可见享乐总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床上早餐的难度在于软件,至于硬件方面,卧室够不够大以及别墅还是高层的担心,倒是纯属多余。
今天的上班族,其实只能在假日或者外出度假时偶尔奢侈一下。即使是假日,或者适逢一个美好的周末早晨,如果只是从自家的床上醒来,就算是再烧包的人,也只能趿拉着拖鞋,披挂着睡衣,揉着惺忪的睡眼自行走到厨房里去煎蛋煮咖啡,或者,支使和自己睡在同一张床上的那个人去做这件事。一切准备就续之后,先在床头安置一张“床上餐桌”( lap table ),再用一个托盘把早餐带到桌上,最后的动作,是把自己的身体重新放回到床上,并且假装自己一直没有离开过同一张床,搓手,微笑,祷告,开吃。
床啊床(2)
一个至关重大的细节是:“床早”之前绝对不能刷牙。有些人相信,为这顿早餐,口腔里已经酝酿了一整夜的“气氛”,故不刷牙而喝下的咖啡别有一种个性化的美味。我倒是觉得,刷牙这个动作对“床早”的危害主要是因为它会破坏了“醒来后就一直躺在床上”的感觉。
在床上吃早餐虽然很享受,但毕竟是一桩闲人忙事,麻烦是少不了的。所以西人凡有机会住酒店,多数都不会放过 24小时的Room Service,门铃响过之后,只要应一声,签个单,人不离床,就能享受一顿真正的bed…to…breakfast了。
白种人对于“床早”大都抱有一种不可理喻的迷信式的向往,就好像但凡在地上发现了一线阳光,他们总会忍不住把自己脱光了摊开晒晒一样。其实我认为还有一些较为便捷的途径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床上早餐的享受,例如住院,或者,到中国北方的农家做客。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非但能在炕头吃早饭,就连中饭和晚饭,也不得不在同一个地方用了。
根据英国某机构的一项民调,在“最想和谁一起在床上共进早餐”一项中,罗比·威廉斯成为英国女性的首选,其次是布拉德·皮特 ( 23% )、布雷恩·道林( 12% )和大卫·贝克汉姆( 10% )。而男性梦想中的最佳“早餐三陪”,是爱尔兰美女凯瑟琳·泽塔·琼斯和拉丁美女詹妮弗·洛佩兹。至于“在吃早餐时最不希望看到的名人”,有克里斯·埃文斯、杰弗里·阿彻、查尔斯王子的情人卡米拉以及辣妹维多利亚。
看来在床上吃早餐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看和谁一起醒来( 相对而言,和谁一起睡下倒已无关宏旨 )以及和谁一起吃。同样道理,对于床在功能上的全方位开发,并不只是为了“恋床”而“恋床”,如果一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只是为了尽量延长自己在床上逗留的时间,最终就会毫无创意把自己也变成了一件床上用品。恋床是一种态度多过一种姿态,它以身体的“不着地”和“半腾空”状态与属于“地面上”的事物之间形成了某种暧昧的距离。《 红楼梦 》里林黛玉和贾宝玉都把那种“非睡眠性”的卧床称为“歪着”,这真是人与床之关系修辞上的一个绝世好词。因为“歪着”的不仅是身体,这种状态,歪歪的也可以称它做“诗意地栖居”吧。“床为何物”也许并不重要,人有什么样的“临床态度”以及“临床表现”,人世间就会有什么样的床。
三上相人法
“想要看透一个人,最好带他去旅行。”那个人望着窗外,自言自语道。那个人是我的上司,当时我们正坐在香港至广州的火车上,那时我成为他的下属已经两年多了。那个人虽然已不再是我的上司,但是我至今也不明白他当时的自言自语究竟是出于后悔还是别的什么。
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听到别人的上司说同样的话。所以我本人对此也深信不疑。
正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旅途中,人的真性情往往因“难”而表现得淋漓尽致,无所遁形。做上司既然不惜“偷得浮生半日难”,一心想看的正是这个。考虑到成本问题,这种旅行通常都是短途的,随机的,更不可能沿途设置出《 西游记 》里的九九八十一难来。有一天,若你的上司或准上司在作出对你的升迁或者录用的决定之前邀请你共赴一趟理由不很充分的短途旅行,你就有必要对旅途中可能出现的以下这几种情境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那会是些什么样的情境?又该作好何种思想准备呢?先来听听林语堂对“真正的旅行”所下的定义:“旅行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