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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守株待兔,在他看好的烟摊对面坐着,偶尔溜达一下。烟市上也是人来人往,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然而,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这是很奇怪的事情。那家天天火爆的批发户今天没有开板。店铺锁着门,死气沉沉的。老板没来,伙计们也没来,那辆每天必到的送货车更是不见踪影。

本来白宝山已计划好,汽车一到他就动手。时间已经精确地计算过了,货车停下,他蹬自行车取枪,赶回来正好他们结账算钱。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慑力。谁也不甘心20万巨款被抢走的。他必须开枪见血,让对方知道,他是个亡命徒,要钱的,就别要命。

然而,鬼使神差,不知主家有什么事情,竟好好地错过去了。

开始白宝山还抱有希望,一上午的时间滴答过去,他知道必须另打主意了。

临近中午时,白宝山看见旁边烟摊上有个年轻女人在收钱。女人戴一条白围巾,短发,微胖,人很端庄。他走得近些,用眼角瞄扫那边。这女人正跟一个男子交易,提着个手包,拉链打开着,里边有厚厚一沓人民币,看上去有几万块钱。那个男人又交给她1万,她正低头数钱。

白宝山想,不能再拖延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少,就抢她吧。

他迅速走进胡同,骑自行车到垃圾堆积场取枪,又沿原路返回,整个过程仅用了10分钟。

这时他枪已在手。

白宝山把灰毛线帽拉下来,形成一个套筒子,只露出眼睛。然后大步走过去。

抢钱时他毫不犹豫地开了枪,把身前这个并无反抗能力的年轻女人打死了,然后向惊乱的人群又连开两枪。

枪响之后人群立刻逃散了,这达到了他的目的,使他得以很快钻进胡同,甩掉帽子(把它扔到房顶上),把枪收进袋子,袋子挂到车把上,蹬自行车返回垃圾堆放场。

这个过程无一人看到。

当老板娘郴椿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时,白宝山已来到安全地带。

他把包里的钱取出,用两个塑料袋装好,埋在垃圾场一角,枪埋在另一角,装枪的木盒子扔到一间破房的顶上,抢来的坤包埋在第三处……然后,他像没事人一样,骑车去天汇市场,为谢宗芬进了点袜子,顺路捎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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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携谢宗芬提取赃款

两天后,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跟我出去转转。”

谢宗芬问:“出去转什么?”

白宝山卖关子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有钱,你跟我取回来。”

谢宗芬嘴上说:“哪有这样的好事?”心里却明白,白宝山肯定是抢钱得手了。

仍穿那件墨绿色羽绒半大衣,里边套上谢宗芬缝制的枪带,两人坐地铁到德胜门,再乘22路公共汽车到新街口,走过一个过街天桥,来到那个垃圾堆放场。

白宝山让谢宗芬在外边等,他走进去,把钱找出来放进自己的提包,敞开怀,把枪挂身上,系好衣扣走回来。

谢宗芬问:“拿到了吗?”

白宝山说:“拿到了。”

谢宗芬问:“拿到多少?”

白宝山说:“我没数,有六七万吧。”

他们没再转,也没去其他地方,“取’了钱就返回北辛安。

锁上房门,钱甩给谢宗芬数,谢数了两遍,一共是65170元。白宝山从中拿出5O00元,递给谢宗芬说:“这钱给你,留着做生意用。”

谢宗芬并没把这笔钱放在生意上,她觉得做生意的资金够用,第二天就把这笔钱寄回了四川老家。

余下6万元放在白宝山手上,他既不存也不花。开始在家放了一段,后来干脆埋到山上。

取钱的这天夜里,白宝山又像讲故事一样,把抢烟摊的经过讲给谢宗芬听。

谢宗芬问:“那个女的,你把她打死了?”

白宝山说:“那么近,我的枪,是从前胸打进去的,八成死了。”他始终认为,那枪打在了胸上。

谢宗芬咯噔就没再说话。

或许,她有一丝同情那个女人,或许,她多少想到了自己的命运。这次的杀人案比过去讲的要近得多,被杀的跟她一样,是个做买卖的女人,谢宗芬不可能不受到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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