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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我现在已经不恨邹哲了,真的。但我一定要让任小菁付出代价,是她害死我女儿!她还污蔑我女儿,说我女儿是同性恋!”

邹哲在庭上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任小菁和郭思雨虽然身材相似,发型相同,甚至衣服都是同一款式,但杀人这种事情,哪有轻易杀错的道理。任小菁与邹哲分手后,正式和闺蜜郭思雨谈起恋爱,邹哲得知,又惊又怒,冲动之下千里追袭,对情敌痛下杀手。

案卷记录分明,但半个地球的距离与语言隔阂掩埋了信息差。郭秀梅是网络大v,粉丝无数,她的话就是事实,就是真理。郭秀梅曾以任小菁侵犯其女郭思雨的生命健康权为由,向任小菁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证据不足,裁定不予受理。网络上因此掀起腥风血雨般的万人审判,正义成了最廉价的美好品质,可以通过辱骂法院与任小菁轻易获得。

没人在意法庭上指认邹哲的证人任小菁,被郭秀梅打成了过街老鼠。

烟已燃尽。徐翊白揿了烟头,举重若轻,“我如果是辩方律师,根本不用费心辩护,控制舆论就行。”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但明澈知道这是事实。道理明澈都懂,那股气却仍淤积在胸口,梗住心脉,挥散不去。

“舆论操纵司法,果然是讼棍。”

徐翊白并不以此指责为耻,“这案子本身不复杂。你就没想过为什么会自转公,一审又为什么会判无罪?”

这活直击要害。检察院起诉后,郭秀梅曾在微博大肆宣称,自诉案件转公诉案件条件苛刻,任小菁家里有背景,这是想用公权力捂她的嘴。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任小菁起诉的同时举报郭秀梅非法募捐,涉案金额有八位数之多。公安头铁,一审年轻气盛的检察官更头铁,因非法募捐界限模糊,且郭秀梅背后涉及利益过于庞大,检察官就先起诉诽谤罪,一杆子捅到了法院。至于一审为何判郭秀梅无罪,道理很简单:民意所向。

舆论左右司法,郭秀梅案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一审法院如此判决,必然是审时度势、认真衡量之后的结果。任小菁微博炸号,无法发布三年前的案卷材料,郭秀梅成了唯一可以说话的人,更是每天肆无忌惮地大放厥词。

人们愿意相信英雄母亲,公职人员就有义务维护大家的幻想。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往往需要信仰。

明澈知道徐翊白所指,故意避重就轻回答,“那是因为一审检察官逻辑不清,拿到的证据不够。二审到我手里,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徐翊白冷笑,“社会影响力这么大的案子,你觉得有多大的概率,二审会推翻一审裁判?”

答案可能趋近于零。而之所以是趋近于零,不是等于零——倘若二审法官同样头铁,改判也说不定。

夜空开阔,星辉晴朗。沪上春日多雨,少见这般天气。可少见就是少见,少见不是没有。明澈遥遥望着湖面的细碎闪光,答非所问,“我小时候在书上看过两句话。第一句是:群众都是愚蠢的。第二句是:人们总是很容易原谅别人的错误,却很难原谅别人的正确。”

徐翊白倚栏而坐,背靠夜幕,以极淡的目光打量明澈,“你这个人,不择手段又一身反骨,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自己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身为检察官,司法程序和司法原则你都可以不放在眼里。”

“你呢?”明澈反问,“你把这些放在眼里吗?”

一个被问是否作过伪证选择低头喝酒的刑辩律师,隐藏的反骨应该也没和顺到哪去。

徐翊白收回视线,看阿姨将饭菜端上了桌,“你不适合在体制内,来我律所吧。”

“我要是出了体制,两年内不能辩护。”

“没事,我养你两年。”

男人说养你这种话,全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一样。明澈没蠢到把这话当真,甚至懒得接这话茬。徐翊白招呼明澈吃饭,明澈拖沓着脚步坐到桌边,动了几筷就说饱了,又拐弯抹角打探徐翊白的思路。

检察官接案子是电脑随机分配,至于大案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检察长和副检察长都会介入,换检察官也是常有的事。明澈知道这案子只有弊没有利,真要想推也能推了。

但明澈没想推。

人都是复杂多面的,可有些人的有些面很容易看穿。徐翊白没再多费口舌试图说服明澈,转而问她的思路。明澈说一段,徐翊白驳一段,数个回合下来,明澈收获良多,一直在桌边坐到菜都冷了,明澈也不觉困。等晚上躺进被窝,明澈甚至以一种占了便宜的心态愉悦地想,可能这才是一夜情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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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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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到凌晨三四点,明澈莫名惊醒,想起来一件事情:明早穿昨天穿过的衣服上班是不是影响不太好?

就算工作时间换上制服,八卦挖掘机们也会无孔不入地通过细枝末节发现她夜不归宿。

昨晚和徐翊白讨论案情后,明澈上楼倒头就睡,奈何天生脑神经不行,对一身衣服的担忧就能在潜意识里把她唤醒过来。窗外雾蒙蒙的,可能早上要下雨,夜空中铺陈薄薄一层暗淡红光,瑰丽深远。

明澈设了个闹钟,迷迷糊糊又睡过去,睡着之前还盘算着要想收拾收拾,换换衣服,出发时间就得早点,看来还得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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