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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往小乔的身上一扑,嬉笑道:

“嘘,我没事。你可别让瑜老板知道,我在装病。”

康小乔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今晚连锦的员工培训课上也没有提起过旷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不过看阿阮的样子,似乎是个很严重的事情。

她毕竟年轻,看阿阮煞有介事的样子,也跟着一起紧张起来。毫无必要的左顾右盼了一番,然后做贼心虚的压低了声音问:

“为什么要装病?”

“因为不想去唱呀……”

阿阮理所当然的说。

“唱来唱去都是那么几首歌罢了,那些红倌人们每个月葵水来了的时候还能有几天的休息,可我却每天都要唱那几首,你说烦不烦呢?所以我有时候唱的腻了,便装病偷几天懒。悄悄喝几碗掺了辣油的水,喉咙便哑了。只要你不说,瑜老板就不会知啦。”

“……原来是这样……”

康小乔点了点头,心里暗暗的想着,估计瑜老板在员工福利方面还是有些欠缺的……不说是做五休二,至少也来个做六休一嘛……

阿阮看着小乔,忽然间想起了什么,掩着口笑道:

“我刚才从连锦姐姐门口路过,听见你在里头叫的可真是媚人呀……小乔姐姐,什么时候也叫来给我听听?楼里叫的这么好的姐妹可不多,瞧你手里的葡萄,可是连锦姐姐打赏你了呀?”

康小乔赶紧把还抓在手里的瓜子和葡萄小心翼翼的放下,古代资源匮乏,新鲜的水果不多。整个胭脂楼里能吃上新鲜水果的人屈指可数,她以前是个恨不得拿水果当饭吃的人,穿越以后其他都能忍,唯独没有水果实在有些不习惯。好不容易今天从连锦那里巧取豪夺了一串葡萄,康小乔简直想要拍照发到朋友圈里显摆显摆。

对于阿阮的调戏,她已经决定干脆装作不懂。于是顾左右而言他道

“阿阮喜不喜欢唱曲呢?”

阿阮一愣,在胭脂楼里过了这么多年,始终是施则瑜要她做什么她便做什么,从来没有人问过她喜欢还是不喜欢唱曲,就连她自己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这……我不知道……”

康小乔神经粗大,浑然不觉得自己的问题有什么问题。莫名其妙的问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不知道的?”

“……我平素不讨厌唱曲,可是偶尔有时也是想要偷一偷懒的……若是要我真去做红倌,我还是喜欢做清倌吧。”

“哦~明白,大家都是女人嘛,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呃……不管怎么说,我就当你是喜欢唱曲的吧。阿阮,看在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我教你唱几首新歌,包你在胭脂楼……不,包你红遍长安。”

康小乔在情人节卖过玫瑰,在夜市里卖过iphone壳,在天桥下卖过盗版cd,在4s店外卖过廉价玻璃水,对于市场营销,也算是磨练出了一套自己的经验攻略。一听阿阮只是进入了腻烦期,便打算帮阿阮个小忙。

她不至于五音不全,甚至于唱歌也算不错。不过要是想跟胭脂楼里的那些靠着歌技讨生活的清倌们相提并论,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她不是没盘算过靠自己会的那几首歌在青楼里混个一席之地,可是音乐这种东西是没有保密性可言的,在古代更是没有版权这一说。她康小乔今天晚上公开唱了什么歌,万一广受欢迎,第二天便会惹得整个长安争相效仿。最后大家还是会去听最好听的那个人唱的,而不是康小乔唱的。

所以,康小乔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与其做个三流歌姬,还不如做个一流的词曲作者。

康小乔毕竟是卖盗版出身,歌也听过不少。据她所分析,很多流行歌曲想要在古代被接受是很难的。

首先,伴奏就是很大的一个困难,许多二十一世纪的流行音乐一旦脱离了伴奏就顿时变得失色许多。即使有其他乐器作为代替,也难以达到良好的配合效果。

其次,那些中国风的歌曲想要在古代流行更是难上加难。在二十一世纪的眼光来看,‘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这歌词算是十分不错的古风了,可是这是什么年代?

这是唐朝。

是‘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是‘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且不说韩愈那厮死的有多么窝囊,至少在这首诗面前,康小乔想不出来能够与其比肩的作品。

中国风不行,太现代也不行。

那什么歌能行?

江湖传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三样东西:一是中餐,二是武侠,三是邓丽君。

一瞬间康小乔都忍不住开始幻想,当阿阮穿一身杏黄色的襦裙,隔着轻纱抱着琵琶,哀婉温柔的唱一首《天涯歌女》,下面那群精虫上脑的恩客们会不会从此常驻胭脂楼,乐不思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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