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sales甚至破天荒地亲自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推荐给她,被朱行素否决了:“颜色太暗了。”
她看一看罗宋宋,又笑一笑:“有别的颜色吗?鲜艳一些的。”
于是她又买下一件五位数的杏色风衣。
“罗小姐有男朋友吗?”
“有。”
“就是智晓亮刚才提到过的孟觉吧。”朱行素又背过身去,专心挑选衣服。
她还买了许多男士衣袜,包括一对情侣表。罗宋宋听见sales窃窃私语。
“看来是真的。听说她要和瑞士一位银行家结婚了。”
“那对表款式太年轻。”
“这你就孤陋寡闻了。听说那位银行家今年才三十二岁,有世袭子爵的头衔。”
“天哪!真叫人嫉妒。”
罗宋宋本来想帮朱行素拿几个袋子,sales们也殷勤地过来推荐送货上门服务,统统被朱行素拒绝。
“那样还有什么逛街的意义?我就喜欢双手拎满名牌袋,最好还勒出红印,上车时也不要放在车尾箱,全部簇拥着我,那时才感觉自己有女王气势。”
扫货完毕,她们坐在街角的咖啡厅喝咖啡,标价令人触目惊心,每一口都好像在喝金子。
“罗小姐自己点些甜点来吃吧。”朱行素将菜单递给她,“不要客气。我如果不是年轻的时候太爱吃甜的,把牙齿都吃坏了。幸好现在懂得节制,不然老了可怎么办。”
罗宋宋也就不客气,点了一客有奶油馅的牛角包。她中午吃的很别扭,现在早已饿了。
“你累不累?”朱行素一边看她啃面包,一边闲聊式地问她。
“心好累。我平时买一件一百元以上的衣服都要斟酌半天。逛了这么久,也觉得低于四位数的衣服怎么穿得?长此以往,我要变成拜金女了。”
朱行素哈哈哈地笑起来。她笑起来很放肆,引得那些低头小口啜饮咖啡的贵妇们都纷纷侧目。这一双双聚焦而来的目光中罗宋宋似乎看见一张熟悉的脸,但只是一闪而过,就已经消失了。
“拜金不要紧,只要有这个资格。你如果嫁给有钱人,就要适应这样的生活,不要小家子气。”
庞然慢慢地喝着咖啡。她今天穿着一身黑衣,是纪梵希当季新款,夸张的金属腰带将她的腰身收得极紧,十指上鲜红的蔻丹,慢慢地翻看着一本法国杂志。
司徒勤差不多这时候会打电话过来了——果然,电话铃声响起。
“庞小姐,你在哪里?”
“我刚做了指甲,在海伦路喝咖啡。”如果是以前认识她的人,一定会诧异于她的改变。她的声音这样懒洋洋,简直不像以前那个充满活力的庞然。
“什么颜色?”
“大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