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你如果在整个人生中都扮演反面角色,想找到个正当工作有多么困难。我也许能让应聘申请表蒙混过关,但他妈的怎么能凭借花言巧语通过面试呢?我在自己的唯一一次面试中,提醒坐在桌子另一边的那些混球,没有律师坐在我身边,我可以不回答任何问题。我的意思是,这可不是取悦人事经理的好办法,不是吗?
你能想象吗?“芬尼斯顿先生,你的申请表的工作经历部分有些描述不清。你能更准确地给我们描述一下你的工作经历吗?”
好吧,是的。这要从我八岁时入行当小偷说起。我的两个哥哥觉得我个头小,能爬进厕所的窗户,因此他们教我如何用马桶塞牢牢吸住玻璃,然后用玻璃切割器划开玻璃。我把玻璃取下来,递给他们,然后从缺口里钻进去,为他们打开后门。接下来,他们就洗劫了电视机、录像机和立体声音响,而我负责望风。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到十一岁时,个头太大,钻不进厕所了。而且,我想要更高的分成,决定和两个贪婪的蟊贼哥哥散伙。于是我打起汽车的主意。他们都叫我“火花”,因为我会带着用绳子绑住的火花塞出门,像牛仔旋转套索一样旋转火花塞。我旋转得很快,然后抖动手腕,宾果!驾驶室的玻璃粉身碎骨,就像电影中的假玻璃。几乎不会发出声响。
我在一分钟之内就能把汽车音响偷出来。我以五镑一次的价格在酒吧里兜售这种技能。行情好时,我一晚能赚五十英镑。我就像这样过日子,没什么麻烦事发生。
然而,我一直很有野心,而这正是我失败的原因。一个朋友向我展示如何点燃火花塞,将车开走,不发出一点声音。当时,我的一个兄弟正好在为一个家伙做事,那家伙在斯特兰奇韦斯38有一个二手车的场地,还有一个安静的后街小车库。他的团队把偷来的车放在那里,然后给车一个全新的身份,卖给毫不知情、容易受骗的顾客。
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天晚上,我偷了一辆福特福睿斯,结果把车开进了警察的包围圈中。那天夜晚,到处都是条子。我的这一段职业生涯止步于斯特兰奇韦斯的另一个地方——监狱。当然了,我太年轻了,不会被关多久。我的律师很快把我弄了出来,将我送进青少年感化中心,我还没来得及说“我要改过自新”。
那些关于监狱的传言都是真的。你要想当个好囚犯,只要完全按照监狱图书馆里美国励志书上说的做就行了。首先,你要有获得成功的愿望,然后与那些成功人士为伍,做他们会做的事情。只不过,当然了,任何被关在牢里的人,理论上来说,离获得成功还差得远呢。
不管怎样,我看了,听了,学习了。我在牢里交了一些好朋友。我出来之后,准备做一些更大更好的事情。当时,银行和邮局还是很好赚钱的地方。他们还不知道要使用防弹玻璃和栅栏之类见鬼的东西。你只需走进去,挥舞着手枪,跳到柜台上,将那个地方洗劫一空。从进去到出来,只需要五分钟时间。你带着塞得鼓鼓囊囊的运动包,接下来的几个月都不用忙活了。
我爱这份工作。
这是一种简单快捷的谋生手段。好吧,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是的,我们有几次碰上了想当英雄的人。你还以为那是他们的钱呢,上帝作证,你真会这么以为。直到现在,我都相信你也应该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从进去到出来,没人会受伤害。然而,如果有些混球挡了我的道,不让我出去。我绝对不妥协。我不准备站在那里,礼貌地请他站到一边。不,去他的,你必须向他表明那里谁说了算。一枪打在天花板上,他如果还站在那里,好吧,那是他的错,不是吗?你必须专业,不是吗?你必须表明你不是在开玩笑。
我一定很擅长处理这种事,我虽然只做过这一次,但他们无法找到证据抓我。好吧,我当时已经坐了三次牢,但那是因为别的事情,你可以称之为“课外活动”。我发现戴帽子的约翰尼和我兄弟的妻子有一腿时,必须给他们点颜色瞧瞧,不是吗?我的意思是,血浓于水。她可能是个荡妇,但任何以为能侮辱我家人的人都会后悔。我以为约翰尼不会笨到把真相告诉送他去医院的迪布尔,但有些人天生没大脑。案子开审前,他一直被严密保护。不过,当然了,我败诉之后,他就不受保护了。我第三次坐牢后,家人经常来探监,我很高兴地得知约翰尼的家人去给约翰尼扫墓了。就像我说的,家人就应该紧密团结。
我出来时,已经物是人非。银行和房屋建筑协会都变聪明了,行动也更有效率。敢打劫他们的只有业余人士和该死的呆瓜。
幸运的是,我在牢里认识了托米。上帝作证,我认识他简直就像命中注定的一样。我知道关于抢劫和偷窃的所有技能,而托米知道关于古董的所有知识。他知道英国的一大半博物馆和豪华古堡的安保系统都脆弱得不堪一击,我们在欧洲的那些邻居就更别提了。
于是,我组建了一支梦之队。我们两个一起干活,托米负责非法交易。移动办公很便捷。我们花了一个夏天进行调研。我们先侦查每个地方一次。三个星期后,我们再回去侦查一次。我们会等到我们上次被拍到的监控录像被删除。我们弄清楚了安保的薄弱环节,制定出相应计划。然后,我们一直等到冬天才行动,大部分这类地方都因为气候原因在冬天关闭了,只留下必备人员。
我们挑选了一个寒冷、潮湿、萧瑟的夜晚,要是有一点风就更完美了。我们制造出的任何噪音都会被狂暴的天气吞没。然后,我们进去了,七磅重的大锤直接敲在脆弱的门或窗户上,敲在放着我们确定要偷的宝物的陈列柜上。顺便说一句,砸东西有一个小秘诀。他们也许在陈列柜上安装了强化玻璃,但撑住玻璃的框架很可能还是木头的。用三磅的石匠锤砸在柜子的一角,整个柜子就会四分五裂,你想拿什么拿什么。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逃出去。当地警察出现时,我们已经跑出几英里了。没人受伤害,除了某些人的腰包。
那是我生活中最棒的几年,那种感觉比做爱还棒。在那段时间里,我进入房子,做了想做的事情,然后离开。那种快感比从毒品中获得的快感还要纯粹。这个对比并非源于个人经验,因为我从未吸过毒,也永远不想吸。我恨毒品贩子甚于恨警察。多年来,我从他们在我的地盘上的收入中抽取合理的份额。现在,他们知道不能在我的街道上兜售他们的狗屎了。不过,我和其中一些家伙有合作,他们不工作的时候,喜欢来点“查理”或“嗖嗖”。但他们发誓,他们从不会在工作时嗨起来。
我们先做了一些热身运动。法国的一家博物馆,花了两百万英镑买了技术顶尖的安保系统。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安保系统启动仪式。他们在仪式上吹嘘博物馆的防盗系统有多么厉害,简直有点恬不知耻。当天晚上,我们采取了行动。我们胡乱拼装出从大楼通往街道的滑轮组,然后把自己绑在上面,就像空军特种部队一样直接穿过天窗。他们说我们拿走了价值一百万英镑的宝物。但我们并没真的拿到一百万,刨去开销,我觉得那晚我净赚了一万五千。法国空军特种部队的座右铭说得好,“狭路相逢勇者胜”,不是吗?
我们只拿走确定有市场的东西。好吧,在大部分情况下是这样。有一次,我与伦勃朗的一幅作品一见钟情。我只爱那一幅画。那是一幅自画像。你只需盯着它看,你就能了解画里的那个怪老头,仿佛他是你的朋友。画挂在这个公爵家的墙上,就在我们想要的那些银盒旁边。那个夜晚,我一时冲动,带走了那幅伦勃朗。
托米是个该死的弱智。他说我们永远都不该偷那种东西,因为我们永远也找不到买家。我告诉他,我不在乎,它是非卖品。我说我要把它带回家时,他以为我完全疯了。
我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六个月。但这样做是不对的。威森豪的廉租房配不上伦勃朗。因此,在一个夜晚,我把它包在防水帆布里,丢到公爵家旁边的野地里。我用公共电话联系当地的广播电台,告诉他们可以在哪里找到那幅画。我非常不愿意把它交出来,我如果有幢漂亮的房子,肯定不会丢掉它。
然而,你不会把这种故事告诉人力资源经理,不是吗?
“那么,你为什么想要转行呢,芬尼斯顿先生?”
好吧,这就要讲到金姆了,不是吗?
我在学校时就认识金米了。多年后,她还是一个美人,时光并没有夺走她的美。我一直很喜欢她,但从没说服自己约她出去。我第一次从牢里出来后,她已经与丹尼·麦克盖恩交往。我灌下一瓶酒、鼓足勇气采取行动时,好嘛,得知他们结婚了。
大约一年前,我又偶遇了她。她去参加在罗斯韦尔举办的一个女生之夜,就是一群愚蠢的女人把自己搞得就像青春期少女。只要看着她,我就觉得回到了青葱岁月。我送了一瓶香槟到她们的桌上,金米自然走过来向我道谢。她一直都这么得体。
显然,她和丹尼的家庭生活不算幸福完美。他经常连着好几天加班,金米得独自照顾两个女儿,这可并不是一件轻松事。提醒你,她自己的事业很成功。她有一个非常好的工作,在一家旅行社担当重任,深受领导赏识。我们再次邂逅,我感觉自己中了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