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撞树撞死的吧?树上还有血呢!”
景墨也惊奇了:“守株待兔的事情,让咱们给碰上了?”
守株待兔不就是因为有个人捡了只撞树上的兔子,所以天天在那里等着嘛。
迟棠笑起来:“咱们的运气真不错。”
季芳也说:“这样神奇的事情,我们村也没人遇到过,这次真是运气好。”
说着,她掂了掂那兔子,说:“大概有五斤多呢!扒掉皮之类的,也能有三斤多。”
三斤能做很大一盆肉了。
三个孩子都喜气洋洋的,估计是很久没吃到肉过了。
迟棠看着觉得很心酸。
季芳美滋滋地将兔子放进篓子里,景墨说:“篓子给我来背吧!”
季芳摇头:“不用不用,我背着就行了,这一点都不重。”
迟棠说:“就让她高兴高兴吧。”
五斤多的兔子,季芳背着不算重,而且沉甸甸的篓子会让她很高兴,有种踏实的感觉。迟棠理解那种心理,就是什么东西都要放在自己眼皮底下,才放心的感觉。
景墨便不纠缠这个问题了,转而问:“谁知道怎么处理兔子吗?”
季芳几个都摇头,她们是孩子,不知道也正常。
景墨悄悄挺了挺胸,说:“我会,待会儿回去交给我吧!”
“哇!这个你也会吗?要把皮完整的剥下来哦!”季芳有些激动地说
景墨这样一个英俊出众的男人,看着斯文俊秀,一点都不像会做这种有些脏污的事情的人。
景墨颔首说:“会!放心好了。”
迟棠也很好奇,问:“你怎么会的啊?”
景墨的语气显得很平淡:“因为拍电影,所以就去学了几个月,主要学的杀猪。”
迟棠稍微回忆了一下,就想起来了:“《寒冰之下》?”
景墨有些惊讶迟棠反应之快,自己从出道至今也有几十部作品了,只提一下杀猪,迟棠就能联想到正确的作品,绝对是真爱粉了。
想到这个,景墨心中就升起一股满足感,谈性也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