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柳鹏程特地早点上班,寻思自己是新人,总得打扫打扫卫生什么的。可是事实证明他实在是想多了。等他到的时候小韩和呼斯楞两位在局里住宿的联防员早就把办公室打扫的干干净净。
柳鹏程突然发现自己没有水杯。昨天喝水也是祸害的办公室里的塑料一次性水杯,于是向食堂的方向走去。食堂边上有一个小卖部,柳鹏程顺利买到了一个不错的保温杯,价格也还可以。
拎着新买的保温杯回到办公室,倒上水,也就到了上班的时间,队里的人都来了。只有自己的对桌,董老师的椅子上还空空荡荡。
大家都管老董叫董老师,是因为他以前真的当过老师。
柳鹏程喝了几口水,董老师还是没有来。柳鹏程心想再咋的也是搭档,还是问问比较好,于是找到了内勤发的通讯录,发现董老师没有传呼机,也没有家庭电话。
通讯录上就一个孤零零的地址。倒是紧急联系人上有个省城的呼机号码,是他儿子的。
这就没有办法了,柳鹏程看看办公室里的石英钟,已经上班二十多分钟了,要不先去找娜姐说一声,去他家看看?
柳鹏程这正想着呢,办公室门开了。董老师拎着一个案卷走了进来。
他直接走到柳鹏程办公桌前:“小柳,有活儿干了,刚才小娜找我,咱爷俩得把这个小案子破了。”
说着他把案卷放在柳鹏程桌面上,自己回到自己办公桌前,从桌子里掏出一个大罐头瓶。又拿出一袋猴王,开始沏茶。
柳鹏程的心思则全部用在这个案子上了,这可是他接的第一个案子。以前的都是碰上的。
董老师说是小案子,也没错。这案子确实不大。也很常见,街头抢夺。
案发经过非常简单。小河沿街一个老太太去早市买了菜往家里走,半路上被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青年人把脖子上的金项链给拽去了。老太太惊吓之下直接晕倒。
好在这时候街上有人,马上把老太太送往医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案卷里有几份笔录,是目击者的笔录。
罪犯根本就没有避着人,当然也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罪犯骑得是黑色二八车子。这车子在县城范围内得有好几千。
因为罪犯骑着车子,身高未知。戴着口罩,长相未知。还戴着个帽子,头型未知。
至于穿的衣服,迷彩服。这衣服别说民工一人一套,就是和部队不沾边的人家家里也都有啊。一般都是干活穿。
而且在劳保商店就有卖迷彩服的,有真有假。这个来源真不好查。
当然,这个案子也有简单的地方,就是罪犯的逃跑路线。
罪犯得手之后,并没有沿着大路逃走,而是拐进了一条胡同,进入了另一条大街逃之夭夭。
棚户区的胡同大家都知道,最复杂,不在附近生活一段时间,谁也不可能弄清楚哪条胡同通向哪里,哪条胡同是通的,哪条胡同的死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细节,开始的时候派出所接到报案,做了初步的笔录之后,这个案子并没有上报给刑警大队,而是由派出所自己侦查。派出所查案,优势就是对辖区和辖区居民的熟悉,仅仅三天的时间,小河沿派出所就把辖区内的两劳释放人员和治安重点人员全部排查一遍,结果毫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