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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每个人对爱的詮释1(第1页)

还没上课,坐在大礼堂的椅子上时,范思哲就用line传讯息通知大魔王,下课后,要找他见面的事情,他们约在他和大魔王第一次谈判时,见面的那家复合式餐厅,就在吴小芬所住的医院外附近。

李喜欢的老爸李良德,一进入餐厅的大门口,就看见了他们,于是面带微笑的走向他们坐的位置,大魔王再次穿得很体面,尤如一名绅士,感觉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气质稳重了许多,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来到座位前,直接就坐入,他们对面的椅子上。

一坐下,李良德马上询问:「怎么了?找我什么事?」真是罕见!他这女儿从来也没主动找过他。

「你为什么要骗阿哲的钱?」李喜欢心里很清楚知道,一定是她老爸的贪念,所以她更生气,一出口就没好口气。

「查某囝仔人,还没出嫁就那么『顾老公』,难怪老人家会说:『真的是,养女儿没用!』」

「我有没有用!关你什么事?反正你从来也没养过我,不要以为只贡献一隻精虫,就可以当父亲,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李喜欢气得口没遮拦。

因为李良德说到了她从小到大,最大的伤痛,那个痛!就像是一根又尖锐又粗又长的刺,此时正直接狠狠的、用力的,刺痛着她的心,而且对象还是,她那个没有负过半点责任的父亲。

「又不是,我不要养你的,我哪知道,你真的是我的种,我也是半年前,才突然知道,这个消息,才去作了dna鑑定,才真正的确定,你是我亲生的女儿的。」大魔王毫无保留的,对李喜欢说出这个消息和原因。

他当时还特地,回去花花县小渔村的家,偷了李喜欢曾经用过的梳子,拿上面的头发,特地去做过dna鑑定,终于才真的确定,李喜欢真的是她女儿的。

「所以……你以前一直以为,我是别人的女儿,才会那么对我的吗?以前……阿嬤告诉过我,我还没满月的时候,你就偷偷的要把我抱走过,打算卖给一对不孕的夫妻,的确有这件事情,对不对?」李喜欢含着泪,眼眶红红的,强忍着眼泪,询问这件事情。

因为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心结,一出生就被父母拋弃,还没满月,就被那个不良的父亲,差点给卖掉换钱,她从懂事后,就一直很想要问清楚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无奈,每次和他见面时,总是尖锋相对,根本没有过机会。

今天又突然得知,这个震惊的消息,使她更确定,今天一定要把这件事情问清楚了,否则不能打开她的心结。

「是有这件事情,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以为,你是你妈不知和哪一个男人,生下的野种,因为找不到人养,才丢给我当冤大头的,所以很气愤,当时我才会想办法瞒着你阿嬤,偷偷的要带走你,准备要带到别的地方,去送人的。」

「是这样吗?送人!?讲得还真好听,阿嬤告诉我,你把我装在纸箱里,就抱着那个纸箱,被阿嬤抓包,找到了,你到底是把我当成什么?我是人耶!又不是猫或狗,随便拿个纸箱装着,就可以拿去送人?你根本就不是人!我哪里会有你这样的父亲。」李喜欢气得,情绪愈来愈激动,口里的话,更没有遮拦了。

她只要想到,当时阿嬤告诉她的情景,心里不只有酸,还更加的气愤,甚至是仇恨,她狠狠的瞪向李良德,她的父亲,好像此时坐在对面的人,并不是她的父亲,而是杀她父母的仇人一样。

她真的好想哭,心里的情绪澎湃,比狂风暴雨中的海面,都还要激烈,气得抖着双手,范思哲感觉到她的颤抖,于是更用力的握紧了她的手,他不知该怎么帮助她,他心疼她的遭遇,但此时,却不能为她做什么?所以只能静静的坐在那里,默默的陪伴她,一起面对,眼前的一切,并在心中默默的为他们祷告着。

「小欢,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情。」李良德心里很痛,毕竟那都是他年轻时,所做过的事情,他完全不能逃避责任。

「什么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她根本不想听他说废话。

她心里现在真的很生气,也不管身旁是否坐着她心爱的男人,也管不了范思哲是不是会被吓到,她现在的情绪、表情与态度是如何?现在根本管不了这么多。

不过还好,他们选了一个不是很显眼的位置坐,并且现在是下午茶时段,人明显少了很多,小猫没有两三隻。

李良德停了一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后,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才道:「曾经有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因为父亲是台商,为了工作的关係,不得不出国去工作,她母亲因为不放心,老公独自去国外工作,因为害怕,以后有可以会带个小三,包更多的二奶、三奶回来破坏家庭,所以才把她送到外婆家,让她去那里过暑假,她母亲就这样坚持,跟着老公一起出国去了。」李良德停顿了一下。

又接着说:「结果少女在外婆家,遇见了一个大她七岁的年轻人,俩人乾柴烈火,一见钟情,暑假结束后,少女只好回去学校上课,后来才发现,怎么怀了孕,又发现,她自己好像被那个大她七岁的年轻人,骗了感情,还不小心,失了身,非常的后悔,可是当时她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最后走投无路,又不敢让父母和外公、外婆知道,于是只好拜託,一直以来很照顾她的邻居哥哥,帮她出主意,那个人陪她去医院生產,然后陪她抱着刚出生的女婴,想要找那个年轻人,但阴错阳差,却没找着,就把女婴交给女婴的阿嬤养,当时那个年轻人正好不在家,不过,当他们要走的时候,却在路上被年轻人不小心撞个正着,那个年轻人,看到少女正被那个邻居哥哥拥抱着,那个年轻人当时,看到这个情形的时候,一气之下,就转头走了,根本就没有留下来,或是,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后,那个年轻人,一回到家的时候,却看到有个女婴突然在家中,经母亲的转述,才知道女婴是少女抱来给他的,年轻人一想到少女,刚才被另一个男人拥在怀里的那一幕,气得就想要把小女婴带走,然后,送去给别人养,因为他已经气到,根本不认为,他有可能是女婴的亲生父亲了。所以,才会有你阿嬤告诉你的这件事情,当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切都是因为误会造成的。」李良德认真的看着李喜欢的眼睛,他的眼睛微红,心酸又心痛。

「小欢,我是个不合格的父亲,我甚至不配成为你的父亲,这些我都知道!我真的对不起你,我知道,我现在就算再多的解释,也都是多馀,我后悔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你;更后悔没有善待过你;也没有负过一点,身为父亲该尽的责任,甚至;不断的在你成长的过程中伤害你。我并不祈求你会原谅我,因为我知道,我对你的伤害很大,大到有可能,上帝都有可能,不肯原谅我,那也不一定!」李良德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口水。

然后,接着再继续说:「我知道这些事情,也有可能会造成,让你这一生,都会怀着对我的恨意,一直活下去,可是,有一件事,我现在必须告诉你,你的母亲,并不是故意要拋弃你的,她当时年轻无知,只有十四岁而已,生下你的时候,也才只有十五岁的年纪,因为害怕,所以根本无法正确判断事情,她曾经想要偷偷回去看你,可是你也知道,我们以前搬过家,不过,正确来说,应该是说,你和阿嬤曾经搬家过。」因为李良德只要看见李喜欢,就会想到他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背叛的事情,所以,自从那时候开始,就从来也没有和他们一起住过了。

阿嬤会带着李喜欢搬家,也是因为当时的邻居间言间语太多,她儿子没结婚,却多了一个女儿,回来让老母亲养,乡下人总是时间比较多,就容易有一些不好听的话,传到当事人的耳里。

「所以,她才会与你失去了连络,她这么多年来,其实一直都很自责,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误,也真心的在上帝面前悔改了,希望能早日,找回她的女儿,所以,你并不是父母故意拋弃的小孩,是因为误会,造成了我们分离。虽然我们都不是好的父母;也不知道如何作人的父母;更没有尽到身为父母的责任,但是我求求你,去看看她好吗?」李良德述说到这里,已经不自觉的流下了男儿泪,双眼明显的红。

范思哲拿起桌上的纸巾,给他擦眼涙,他接过后,随便擦了一下,然后接着又说:「她目前得了癌症,住在医院准备化疗,那两百万我真的是跟阿哲借来,要让她看病的,只不过,我当时被鬼迷了心窍,运用了诡计,这点我承认,是我不对!但是,我当时真的出发点,也是为你好的,阿爸都有请人去他老家,调查过他的家世背景了,连人品也都探听过了,才会自作主张,想要把你嫁给他的,才会有那两百万聘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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