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走得太快了,几十公里夜路对于普通人而言,或许真的是漫漫征途,对于周成而言却是等闲之事。一心赶路的周成在夜晚时分卷起了一阵夜风,路上偶然路过的司机都只看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呼啸而过,便眨眼间就没有了踪影。
相信以后这条公路上闹鬼的传闻肯定少不了,但却不是周成关心的了。
小时候周成到县城的次数可不少,因为这里有疼爱他的姥姥,姥爷。只要一有机会,姥姥姥爷就会让周成来县城住。周成的妹妹却没有这个待遇。
不能不说,姥姥姥爷这是明晃晃的重男轻女了。
当时的周成没感觉,到了现在更是一笑了之了。姥姥姥爷再偏心,那是是真正疼爱自己的人。只是后来的事情,不知道姥姥姥爷他们知道了有多伤心啊!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见,小小县城亦也是。
十多年没见,周成已经快认不出眼前这坐小小的城市了。虽然凌晨时分,路灯都已经黯淡了下来,所有的窗户里已经没有了灯火,但周成依旧感觉到了世界真的不一样了。
周成无处可去,便只能在街头找了一个地方闭目静坐,等待着天亮时分。
平平常常地一晚,安安静静地午夜。路上行人稀少,偶尔几个夜行人也无不都是行色匆匆。唯有周成呆呆地坐在街头无家可归。就连街上辛勤工作的环卫工人,都懒得不会多瞄上周成一眼。
就在周成眯着眼睛,以为这一夜会很平静地过去的时候,街上摇摇晃晃来了一堆貌似“妖魔鬼怪”的年轻人。
“嘿!小子,你背后那把剑不错,拿来给哥几个看看!”几个一头黄毛的家伙主意上了街头静坐的周成,更准确地说,是注意到了周成身后背着宝剑。
古香古色,卖相不凡。毕竟是好几百年前的东西,想要不带点古意都不行。周成只是没想到面前这几个奇奇怪怪的家伙会这么眼尖地盯上自己的“爱剑”。
“你们这头发怎么那么奇怪?”不能不说周成见识少,山野之地,那有机会了解世间潮流啊!周成只是纯粹地看这几个家伙的毛发不顺眼。
一头毛发黄的黄,红的红,明明一个大老爷们偏偏还带着耳环(耳钉)。奇奇怪怪地跟妖怪一般。这让周成这个以自然为美的家伙,当然看不惯了。
“关你屌事,聪明点,拿来给哥几个瞧瞧!”几个混混显然喝过酒了,一身酒气熏得周成眉头一皱。
周成瞬间知道了面前几个家伙是什么东西。这东西古代在汉代叫无赖子弟,叫泼皮闲汉,现代该叫混混流氓了。历史悠久传承悠远,但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周成闭着眼睛,懒得理会这帮家伙,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好似睡着了一般。
周成就一个人,看起来也强壮,虽然背着一把长剑,估计也是装饰或者玩具居多,现代社会哪有那么多武功高强的大侠?几个混混估摸了一下双方的战力对比之后,便对着周成的“目中无人”更是愤怒了。
街面上混的都是面子,周成如此不给面子的行为,无疑就是对几个混混最大的挑衅了。
“妈的,给脸不要脸!”为首的混混大怒着对着周成一耳光甩来。
混混打人耳光显然很有经验,这一巴掌出手果断,手段狠辣,而且手臂稳定,角度合适,加之速度奇快,不能不说妙到巅峰了。
“啪!”地一声响起,在这寂静的午夜里响亮,清脆,而且格外悦耳。
“你个小婢崽子!”为首的混混捂住了自己印记俨然的半边脸孔,又惊又怒地指着周成口不择言地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