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我们又去找帕迪的朋友,他叫博佐,是个街头画家,就是那种在人行道上画画的。帕迪可没有地址的概念,但他依稀记得在兰贝斯区[1]可能找得到博佐,结果我们在河堤一带遇见了他。那儿离滑铁卢大桥不远,当时他正拿着盒粉笔跪在人行道上,照着一本廉价笔记本临摹温斯顿·丘吉尔的速写,画得还挺像。博佐身材矮小,皮肤黝黑,鹰钩鼻,留着一头长长的卷发。他的右腿严重变形,脚极度扭曲,脚后跟向前翻,样子相当可怕。从外表来看,他很像犹太人,但他坚决否认这一点。他说他的鹰钩鼻是“罗马式”的,还颇以长得神似某位罗马大帝为荣,我猜他指的是维斯帕先[2]。
博佐说话的方式很奇怪,有伦敦土腔,但是思路清晰,富于表现力,看样子他读过不少书,却又懒得去修正自己的语法。我和帕迪在河堤待着聊了会儿天,博佐给我们介绍了一下街头画画这个行当。我在这里重复的基本上是他的原话。
“我是公认的专业画家。我可不像其他人那样,用写黑板的粉笔画画,我用的是画家才会用的颜料。这颜料价格真他妈的不便宜,尤其是红色。白天要是画得久一点,我得花掉五先令的颜料费,最少也不会低于两先令[3]。我擅长画漫画,你知道的,就是那种政治、板球什么的,看这儿。”他给我看他的笔记本,“这些肖像全是我从报纸上临摹下来的,这些家伙都是搞政治的。我每天画的漫画都不一样,比如:讨论预算案的时候,我画了幅丘吉尔使劲推大象的画,大象上写着‘债务’,我在下面写上:‘他推的过去吗?’懂了吗?画任何一个党派都可以,但绝对不能画拥护共产主义的,因为警察不允许。有一次,我画了幅漫画,一条名叫‘资本’的蟒蛇正在吞食一只名为‘工人’的兔子。警察过来看到了,说:‘你给我擦掉,放机灵点儿。’我不得不把它擦。警察有权说你游手好闲并把你抓走,跟他们顶嘴可没好结果。”
我问博佐在街上画画能挣多少,他说:
“每年这个时候,不下雨的话,周五到周日我能挣个三英镑左右,你知道的,大家周五发工资。下雨天我没法干活,雨水会把颜料冲走。一年到头,我平均每周能挣个一英镑,因为冬天干不了什么活。有几次碰上划船比赛和足总杯决赛,我还挣到过四英镑。但要知道,你得从他们身上挤出钱来。如果你只是干坐着看他们,连一先令都别想得到。给个半便士很正常,如果不跟他们搭讪,连半便士都没有。一旦搭上了话,不给你点钱,他们自个儿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最好的办法是不断变着花样画,因为他们见你在画画,就会停下来看,但问题是,你拿出帽子一转身,这些家伙就四处散开了。干这一行确实需要个帮手,你画着画,把一群人吸引过来,你的帮手就不经意走到他们身后。他们不知道他是来帮忙的,然后他突然扯下帽子,他们就受到两面夹击了。从真正的阔佬那儿,你永远都别想得到一个子儿,那些穿得邋里邋遢的家伙反而给得最多,还有就是外国人。我甚至从日本佬、黑鬼这种人身上得到过六便士,他们可不像英国人那样他妈的小气。还有件事,记得把你的钱收好,帽子里留一个便士就行,要是看见你已经有了一两个先令,他们就不会再给你钱了。”
博佐特别看不起河堤一带的其他街头画家,称他们为“蹩脚货”。那时沿着河堤,几乎每隔二十五码[4]就有位街头画家--每个画家公认的地盘至少是二十五码。博佐轻蔑地指着五十码开外的一个白胡子老头。
“你看到那个老傻瓜了吗?十年来,他每天画同一幅画。他给画取名为《忠实的朋友》,画的是一条狗正把一个孩子从水里救出来。这个老蠢货画得比十岁小孩好不了多少,他是画出经验来了,但画来画去只有一幅,就跟拼图玩多了顺手一样。这儿有很多这种家伙,有时他们还跑来剽窃我的创意,不过我是无所谓,这帮傻帽他妈的自己什么也想不出,所以我总是遥遥领先。漫画的精髓就在于与时俱进。有一次,有个小孩的头卡在切尔西桥的栏杆里了,我呢,听说后就在街边画出了这幅场景。画完后,他们还没把那孩子的头弄出来。我动作很快的。”
看起来,博佐还挺有意思,我很想多了解他一下。那天晚上,我去河堤一带找他,他在河的南面给我和帕迪找了个住处。他把人行道上的画冲洗干净,然后开始计算当天的收入,大约有十六先令,他说赚了十二三先令。我们向兰贝斯区走去,博佐一瘸一跪慢慢走着,步伐很奇怪,跟螃蟹似的,身体往一侧倾斜,后面拖着那只残废的脚。他一手各拄一根拐杖,肩上挂着颜料箱。过桥的时候,他在一个角落处停下来休息。有一两分钟他一言不发,我诧异地发现他正在看星星。他碰了碰我的胳膊,用拐杖指着天空。
“喂,你看得到毕宿五[5]吗?你看那颜色,真像只大红橙!”
从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画廊的美术评论家才对。我感到很吃惊。我得承认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哪颗是毕宿五,真的,我甚至从没注意过星星的颜色有什么不同。博佐开始给我灌输一些天文学基础知识,指给我看一些主要星座。他似乎很在意我对此一无所知。我惊讶地对他说:
“你好像很了解星星嘛。”
“不算太了解,但多少知道一点。皇家天文家学会给我写过两封信,感谢我写了有关流星的文章。我时不时会在晚上出去看星星,星星是免费的演出,用眼睛看着就行,不用花钱。”
“好主意!我怎么从来都没想到过呢。”
“其实,你应该有某样兴趣爱好。一个人到处流浪,并不一定非要只想着一杯茶和两片面包。”
“但过着这种日子,要对某些事情感兴趣,比如星星什么的,岂不是很难?”
“你是说在街上画画?那可未必。要是你肯花点心思,培养一种兴趣爱好不会把你变成一只该死的兔子。”
“可大多数人就跟我说的一样。”
“当然,看看帕迪就知道,一个老乞丐,就知道喝茶,只配讨些残羹剩饭吃。他们多数都是这样捱日子,我瞧不起他们。但人不是非得那样,你只要有知识,就算下半辈子流浪也没关系。”
“不过,我发现恰恰相反。”我说,“我觉得,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他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不,不一定。你只要下定决心,过什么样的生活都是一样的,不论贫穷还是富裕。你仍可以保留你的知识,坚持自己的想法,只要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自由的,这样你就会过得不错。’”说“这儿”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博佐就这个问题又谈了一会儿,我听得很专心。看来他是个很不一般的街头画家,而且我也是第一次见人坚持觉得没钱没什么大不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对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因为下了好几天雨,他没法工作。他给我讲了他的人生遭遇,真可谓惊心动魄。
他的父亲曾是个书商,不过后来破产了,他十八岁就开始工作,当过油漆工,打仗时在法国和印度服了三年役。战争结束后,他在巴黎找了份油漆工的活儿,在那儿呆了几年。和英国比起来,法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他在巴黎混得不错,挣了钱,还和一个法国姑娘订了婚。不料有一天,这姑娘被公共汽车压死了。博佐整整一周都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又去工作,身体虚弱得很。当天早上,他在刷漆时从离地面四十英尺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他的右脚摔成了肉酱。不知为什么,他仅得到了六十英镑的补偿。于是他回到了英国,把钱都花在了找工作上。他在米德尔塞克斯街的市场上卖过书,还试过托着盘子卖玩具,最后决定要当街头画家。至此以后,他过得很拮据,整个冬天有一顿没一顿地过着,常常睡在收容所或河堤一带。
我认识他时,他除了身上穿的几件衣服、一些画具和几本书之外一无所有。衣服就是乞丐通常会穿的那种破布,但他穿了衬衣,打了领带,为此他很是得意。衬衣他已经穿了一年多了,领头经常松松垮垮挺不起来。博佐总是拿衬衣下摆处的布料来补,弄得那件衬衣几乎已经没有了下摆。他那条坏腿的情况越来越糟,很有可能需要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画画的缘故,老茧有鞋底那么厚。显然,对他而言,除了做乞丐,在济贫院终老外,没有别的出路。
尽管如此,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此为耻,也不自怨自艾。他早已接受这样的命运,并为自己总结了一套哲学。他说,做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既不在乎,也不想因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只要逮着个好机会,他就会搞点破坏。他拒绝节俭。夏天他把钱花得精光,因为不好女色,他把赚来的钱都花在喝酒上。如果到了冬天,他身无分文,那么社会肯定会照顾他。他有备而来,准备尽自己所能榨干慈善机构,当然,前提是不用说谢谢。然而,他拒绝接受教会慈善机构的帮助,因为他说为了得到小面包而唱圣歌,感觉如鲠在喉。他还把其他很多事和尊严搭上边,比如,他吹嘘说哪怕再怎么饥饿,也绝不捡一个烟头。他认为自己比普通乞丐高上一等,他说那些人都是可怜的家伙,连拒绝低声下气的底气都没有。
他的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几本左拉的小说、莎士比亚所有的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不少随笔。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能说得让人难以忘怀,比如,说到葬礼时,他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