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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下的侗寨(第2页)

可以相信,汉族语文的顶级大师老子、庄子、陶渊明他们如果看到侗族村寨的生活,一定会称许有加,流连忘返。

与他们不同的是,我在这里还看到了文字崇拜的另一种缺陷,那就是汉族的饱学书生几乎都不善于歌舞,更无法体验其中的快乐。太重的学理封住了他们的歌喉,太多的斯文压住了他们的舞步。生命的本性原来是载歌载舞的,在他们身上却被褊狭的智能剥夺了大半。

欧洲的文艺复兴,其实是对于人类的健全和俊美的重新确认,从奥林匹亚到佛罗伦萨,从维纳斯到大卫,文字都悄悄地让了位。相比之下,中国的书生作了相反的让位。只有在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才会重新展现生命的更本质方面。

花桥石阶上的歌唱一结束,有一个集体舞蹈,歌者和观者一起参加,地点就在宽敞的鼓楼底下。这时才发现,在集体舞蹈围绕的圆心,也就是在鼓楼的中央,安坐着一圈黑衣老者。

老者们表情平静,有几个抽着长长的烟杆。他们是寨老,整个村寨的管理者群体。一个村民,上了年纪,又德高望重,就有资格被选为寨老。遇到村寨安全、社会秩序、村民纠纷、节日祭祀等方面的事情,鼓楼的鼓就会击响,寨老们就会聚集在这里进行商议。寨老中又有一位召集人,商议由他主持。寨老们作的决定就是最后决定,以示权威。

寨老们议事也有既定规范。由于没有文字,这些规范成为寨老们必须熟记的“鼓词”——鼓楼下的协调规则,听起来很是有趣。石干城先生曾经搜集过,我读到了一些。其中一段,说到村寨的青年男女们在游玩中谈情说爱是理所当然的,而过度骚扰和侵犯却要受到处罚,很典型地展示了鼓词的风格。且引几句——

还有第二层,

讲的是男女游玩的事。

耳边插鸡尾,拉手哆耶,

墙后弹琵琶,相依唱歌,

依身在门边,细语悄言,

不犯规矩,理所当然。

倘有哪个男人伸脚踩右,伸手摸左,

狗用脚爬,猫用爪抓,

摸脚掐手,强摘黄花,

这类事,事轻罚酒饭,

事重罚金银,罚他一百过四两。

这种可爱的规矩,本来就包含着长辈的慈祥口气,因此很有禅性。真正处罚起来,还要看事端的性质和事主的态度,有所谓“六重六轻”之分,因此就需要寨老们来裁决了。但是,处罚也仅止于处罚,没有徒刑。因为这里的侗族自古以来都没有警察,没有监狱,当然更没有军队。

寨老不是官员,没有任何特权。他们平日与村民一样耕种,养家糊口,犯了事也一样受到处罚。他们不享受钱物方面的补贴,却要承担不小的义务。例如,外面来了一些客人,他们就要分头接到家里招待。如果每个寨老都接待了,还有剩余的客人,一般就由那位寨老召集人负责了。

“因此,一位长者要出任寨老召集人,首先要征得家里儿女们的同意,需要他们愿意共同来承担这些义务性开支。”两位年轻的村民看我对寨老的体制很感兴趣,就热情地为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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