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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鲜  血(1)

公元前75年夏天,古罗马国家竞技场。

这个竞技场,是当时古罗马帝国最大的杀人场。它的全部结构,都是用大理石砌成。长度几乎达两千二百罗马尺,宽度近一千罗马尺。整个建筑,为椭圆形。它的四周,开有十三个宽大的出入口,场内能同时容纳十二万名观众。

这年的夏天很热,很闷。热得简直叫人不敢轻易出门,闷得几乎使人喘不过气来。然而,这天的早晨,太阳刚升上来没多久,国家竞技场四周的阶梯状看台上,却已经挤满了观众。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丑的、俊的,将偌大的竞技场,挤得像一锅沸腾的开水,既“咕嘟咕嘟”响着,又“吱吱吱”地冒着一股股白森森的热气。

有一个观众很有些特别。她是一个女人。确切地说,她还是一个少女,一个情窦刚刚开始萌芽的小女人。虽然她坐在大理石铺就的台阶上,一时还难以欣赏到她那修长而又*的身材,但她那因为燥热而沁出点点晶莹汗珠的玲珑剔透的秀气的脸蛋,还有她那一段几乎露出半个乳房的白皙皙又*嫩的颈胸,也足以让全罗马帝国的男人为之侧目、为之倾倒。

不过,说她特别,倒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美貌。她坐在台阶的最底层,隔着一排栅栏,就是平展的角斗场了。也就是说,她坐的位置,能够最近距离的、最为逼真地观赏角斗士们的鲜血淋漓的厮杀。能坐在这样一个位置的小女人,当然不会是寻常的罗马帝国公民,也不会是一般的罗马帝国贵族。她是整个罗马帝国最富有的人———大奴隶主克拉苏的小女儿。她的芳名叫达莱雅。

达莱雅这还是第一次到竞技场里来观看角斗士的表演。尽管观看奴隶们的角斗已成为罗马帝国公民的一种时尚,尽管那种血淋淋的角斗场面使得残忍好战的罗马帝国为之陶醉、为之兴奋,但达莱雅在过去的日子里,却几乎足不出户,只待在自己的闺房里,透过窗帘,一边看着大自然单调、机械地周而复始,一边默默地酝酿着自己心中那日益浓重的心思。

今天,她之所以坐在了竞技场的大理石台阶上,是因为她得知,有一个十分特别的奴隶要参加这场角斗比赛。这个十分特别的奴隶,就叫斯巴达克思。

当然,像达莱雅这样身份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单身外出的。她是克拉苏的小女儿,克拉苏对她自然十分宠爱。有一大帮奴隶可供她任意驱遣。在这一大帮奴隶中,有一个奴隶最得她信赖。这个奴隶叫朋齐,本是色雷斯的一名战士。因为罗马帝国征服了色雷斯,所以朋齐就和所有的色雷斯人一起,成了罗马帝国的奴隶。

朋齐虽也很健壮,但并不英俊。不过,他平日不怎么说话,办事又稳妥,所以,侍奉达莱雅时间不长,就成了她的亲信。而他,对她也确乎是忠心耿耿的。此刻,朋齐站在竞技场外的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里。他是个奴隶,没有任何权力和理由可以在竞技场内占有一席之地的。不过,他虽然看不见角斗场,但他心里所想的,却也和达莱雅一样。他也在想着那个斯巴达克思。因为,斯巴达克思是他的同乡。他和斯巴达克思曾是色雷斯的战士。他们是在同一场战斗中被罗马军队俘获的。

不过,朋齐和达莱雅所想的,毕竟有很大的不同。达莱雅想的是斯巴达克思这个人,而朋齐想的却是斯巴达克思的性命。无论是多少人参加的角斗,结束之后,能侥幸活下来的,可谓少之又少。这场角斗结束之后,斯巴达克思还能活下来吗?所以,朋齐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儿。而达莱雅的心,似乎比朋齐的心悬得还要高。

鲜  血(2)

竞技场内,想着斯巴达克思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加普亚城角斗学校的老板巴奇亚图,一个就是达莱雅的父亲克拉苏。就像克拉苏在罗马帝国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样,巴奇亚图在罗马帝国里也可以说是妇孺皆知的。克拉苏是依仗着自己的财产而声名显赫的,而巴奇亚图却是靠着自己的角斗学校为自己挣得了莫大的名声。

因为罗马城位于台伯河流进第勒尼安海的入口处,所以克拉苏就常常对别人说道:“我的金银财宝,能填满一条台伯河。”

因为巴奇亚图角斗学校里的角斗士个个勇猛无比且又技艺高超,所以巴奇亚图就常常对别人说道:“我的一个角斗士,至少能杀死别人两个角斗士。”

克拉苏的大话,巴奇亚图是相信的,因为没有人能够搞清楚克拉苏到底有多少财产。但巴奇亚图的大话,克拉苏却不愿意相信,因为克拉苏家中有近五万名奴隶,这几万名奴隶中,就有成百上千个训练有素的角斗士。所以,有那么一天,克拉苏特地乘着马车,沿着罗马城直通加普亚城的阿庇思大道,来到了巴奇亚图的角斗学校。

克拉苏问巴奇亚图道:“你的一个角斗士,能杀死别人的两个角斗士,这话是你说的吗?”

巴奇亚图点头道:“这话正是我说的。”

克拉苏道:“你的一个角斗士,能杀死我的两个角斗士吗?”巴奇亚图回道:“尊贵的克拉苏,我的一个角斗士,能杀死任何人的两个角斗士。”

克拉苏“哼”的一声道:“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较量一次呢?”巴奇亚图道:“一切听从您的安排。”

于是,俩人当即商定,一个月后,在罗马城的国家竞技场进行比试。由巴奇亚图角斗学校的二十名角斗士对克拉苏家中的四十名角斗士。俩人还商定,如果克拉苏赢了,巴奇亚图就付给对方一箱金子,而如果巴奇亚图赢了,克拉苏则要付给对方两箱金子。在离开加普亚城之前,克拉苏曾自言自语地道:“我就不信,我四十个角斗士,会斗不过他二十个角斗士。”

然而,回到罗马城之后,当一个家人告诉他,说是早在一个月前,那个叫斯巴达克思的奴隶角斗士,就已经被巴奇亚图用重金从另一个贵族手里买到了加普亚角斗学校,做了角斗学校的一名教官,这个时候,克拉苏才隐隐地有些不安起来。因为,据克拉苏所知,那个叫斯巴达克思的奴隶,自从做了一名角斗士以后,至少参加了数十场大大小小的角斗比赛,而直到今天,那个斯巴达克思还活着。这是一个奇迹,还是一个神话?

克拉苏敢绝对肯定,一个月后的罗马国家竞技场的角斗比赛,巴奇亚图的二十名角斗士中,一定有那个斯巴达克思。

克拉苏显然没有料错。他刚一离开加普亚城,巴奇亚图就找到了斯巴达克思。当时,斯巴达克思正在角斗学校的操场上训练角斗士们刺剑。对斯巴达克思这种勤勉的工作态度,巴奇亚图一直是非常满意的。当然,斯巴达克思的内心究竟在想些什么,他巴奇亚图就不一定那么清楚了。

巴奇亚图虽然长得跟克拉苏差不多,像个不规则的皮球,但他的声音却十分的洪亮。他站在角斗学校的任何角落大喊一声,学校里的所有人都能听得真切。

“斯巴达克思……”

斯巴达克思恭恭敬敬地跑到了巴奇亚图的面前:“高贵的主人,叫我有什么吩咐?”

鲜  血(3)

巴奇亚图把克拉苏的来意说了一番,然后重重地道:“斯巴达克思,你要明白,一个月后的这场角斗,对我的学校,至关重要。如果我们赢了,学校的声望就会大增,我的每一个角斗士,就都会卖出一个好价钱。相反,要是输了,就不会有什么人来买我的角斗士了。还有,真要是输了,我还得给那个克拉苏一箱金子。斯巴达克思,你明白我的话吗?”

斯巴达克思哈腰道:“高贵的主人,我全听明白了。”

巴奇亚图笑道:“明白就好。还有一个月时间,你再找十九个人,好好地练一练,到时候,一定要替我打败那个克拉苏。”

斯巴达克思顺从地道:“高贵的主人,我们一定会尽心尽力地为您做事的。”

“好,好。”巴奇亚图亲热地拍了拍斯巴达克思的肩膀。在那个时候,一个罗马贵族,能对一个奴隶做出如此亲热的举动,当真是有点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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