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扬起唇角,“呵呵……殿下不必客气!”
他不过是选择了另一种死去的方式罢了。
他气得胸膛起伏,两只手紧握成拳,“我真想捏死你!”
“啊哈,看来我在你心里的分量还蛮重要的,恨成这样你都下不了手。”
“住口!你……你怎么还不动手?”他催促着,僵硬的挺直脊背,握紧的拳头松开,捂住腰间的伤口。
我利落的打开药箱,先处理刚才腰上的那点小伤,这一点点是取得他信任的关键一步,在喷药之前,我扬起唇角,“忍着点,可能有点痛。”
他不以为意,眼见着那点伤口痊愈,愤怒的眼神渐渐好转。
当药水喷在他的背上时,他却痛的声嘶力竭,青筋崩突的怒吼,“你就不能给我一针麻药吗?”
我趁机将早已吸入毒药的注射器拿起来,又掺和了一点麻药刺入他的脊背,“现在用麻药已经起不了多大作用。”
“你是故意的!”他的手在疼痛中变成尖利的鬼爪,刺入软凳的绸缎中。
我嘲讽冷笑,“你忘了,昨天也很痛。医治和愈合本就是个痛苦的过程,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就是这个道理,照照镜子吧,你的伤口都消失了。”
他这才缓过劲儿,深吸着气,转头看了眼镜子,“菲丝凯蒂,我需要……我需要一点喝的。”他注意到我药箱中的漫唦霈源,“那种液体更有助我恢复体力。”
干净利落的收拾好药箱,我申明自己的身份,“我是你的医生,不是侍女!漫唦霈源的制造费用高昂,可不是拿来当赠品的,再说,我们的交情也并不太好!”
我可是记得十分清楚,他昨天差点掐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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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猎爱:心潮悸动
“如果不补充体力,我根本无法康复,父王问起来,我会说你是个滥竽充数,混吃等死的庸医!”他倒打一耙,威胁我。
哼哼,反正我已经恶名昭著,也不介意多加一笔,至于是不是滥竽充数,血族王纳里斯也心知肚明。
我正要伸手拉门时,背后,莫尔斯坐着的软凳突然爆裂。
我转头看去,他如一头焦躁的兽,已经打起精神。
“该死的庸医,菲丝凯蒂,你给我滚回来!”尽管已经站起来,魁梧的身躯却重心不稳的摇摇欲坠。
“她可不是庸医!莫尔斯,你的良心喂狗了吗?菲丝凯蒂昨天20个小时不眠不休,为了救你,她累的晕倒,你最起码应该表示一下感激!”
这突然传来磁性嗓音宛若海浪拍沙,舒爽通透。
不知何时,威斯勒已经立在我面前,休闲裤与丝光针织衫,均是清一色的浅灰,搭配着白衬衫与松散的斜纹领带,优雅中渗透几分出尘脱俗的绝艳,金色的眼罩光芒闪烁,风清月明的右眼精光闪烁的掠过我,落在莫尔斯身上。
他手上端着托盘上面放着一碟糕点,一瓶鲜红的人造血和两个酒杯。
怔怔的看着他,绮瑟难产的梦又变得真实,想起他泛滥爱恋的疼惜眼神,紧张的拥抱,还有印在额头的吻,心底五味杂陈,恍惚间,仿佛隔世情牵,心潮悸动澎湃。
如果那真是灵魂深处的记忆,他便是我前世的恋人。
而且,他将这爱恋持续了200年!
爱一个人没什么稀奇,甜言蜜语中的海枯石烂与百年不变,在现实中没有几个人能证明,但是,他却做到了,尽管他与绮瑟相爱仅仅一年,尽管绮瑟已经逝去。
“莫尔斯吓到你了?菲丝凯蒂,你还好吧?”他轻唤提醒。
我迅速回神,退了一步,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天马行空的想什么?
不过是一场梦,我怎么会将自己当成绮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