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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钟无艳无妨夏迎春(第1页)

这一辈子,我都希望你能有钟无艳的执着,不管那个人身边有多少夏迎春。

去爱吧,别让年华成一场寂寂无聊的憾事。

然后把结局,倒在酒杯里,讲给拥你入怀的人听。

无关悲喜,无愧于心。

1

每个人都有特别无奈的时候。

比如火车上对面那大叔睡得像死过去了一样,但他脚臭。

比如你逃了课老师并没有点名,但他上课提问抽到你。

比如你姑娘“大姨妈”来的时候,你却恰好看了两部小电影。

再比如我每天晚上都必须要去遛狗。

但是各位看官问得好:遛狗这么有闲情逸致的事情,怎么会无奈呢?

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想点燃一根烟,然后烟雾在空中旋转跳跃,汇聚成几个大字:你还是太年轻!

我养了四条狗,最轻的是121斤,最重的有134斤。

裸的!没穿衣服!

我122斤!

裸的……哦,不裸!穿了衣服的!

这几个小数据就会形成一种让人很忧郁的现象——它们遛我,而不是我遛它们。

养猛犬的男人是酷,我承认。

但是遛猛犬的瘦男人绝对是一出极好的情景喜剧,根本不用脚本,所以钟小蛮就成了我特定时候的女神,主要指的是遛狗的时候。

那时我们常常一起在河边的公园遛狗。俗称狗友。

她大学毕业两年了,在一家幼儿园里当老师,当然这也是我后来聊天的时候问的。

当她说她在教幼儿园的时候我的嘴角僵硬,已经跳过了抽搐的画面,站在风里凌乱,脚下还有一条卡斯罗在吭哧吭哧地流着哈喇子。

而我的对面,算不得窈窕佳人,但也绝不是村野鄙妇的姑娘,穿着碧绿色浅黄碎花连衣裙,脚上一双坡跟皮质的凉拖鞋。应该是在下班才随意披散的秀发,手腕上一串一看就做工精细的星月菩提。

然后……

左手牵着一条131斤重、肩高46。5公分的西班牙加纳利,右手摸着那狗的头。

对我微笑着说道:“我在幼儿园教书。”

这个画面我敢发誓,至少在我的脑海中重复了一千八百多遍。

虽然主角是个平胸女子。

我仍然有冲动跪下去:“女神啊,请接受小弟最诚挚的敬仰!”

2

而她的狗却被她驯服得听话懂事不乱吠,但护卫犬的良好性格还在。

这里的性格不是指娇气可爱之类的,指的是猛犬的凶性。

动物园温顺的猛虎还是百兽之王?

工厂里流水的生产还是匠心独运?

歌坛里穿着衣服的苍老师……

大概就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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