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瞪口呆。他胸前那朵襟花……那呆滞的表情……不错,症状一点不差,可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我想这都是因为无数次地目睹炳哥那些开始轰轰烈烈后来无疾而终的恋爱,所以不敢相信他竟然善始善终了。
“结婚了!”
“对,今天早上去了霍尔本市政厅。我刚参加完婚宴回来。”
我一下坐直身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看这事必须从各方各面挑明了说。
“咱们得说清楚,”我说,“你真的结婚了?”
“是呀。”
“娶的是你前天还爱的那个姑娘?”
“什么意思?”
“这,你也知道自己什么样。告诉我,你怎么会一时冲动的?”
“你别这副口气行不行?我娶她是因为我爱她,要命。她是世上最好的媳妇儿。”炳哥说,“独一无二。”
“这都好说,我看你的话应该能信。可是你想过你叔叔的反应没有?上次我见到他,他可没什么心情撒五彩纸屑。”
“伯弟。”炳哥说,“跟你实话实说好了。我媳妇儿使出了激将法,我这么说你明白吧?我跟她说了我叔叔的看法,她说要是我爱她爱得够深,就会勇于面对老先生的怒火,立刻和她结婚,不然干脆分手。我根本没得选,所以就买了朵襟花一咬牙。”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哦,我全都计划好了。你去见我叔叔跟他宣布我的婚讯——”
“什么?”
“你去见——”
“难不成你打算把我拖进来蹚浑水?”
他盯着我,好像莉莲·吉许从昏迷中苏醒的样子。
“这还是伯弟·伍斯特吗?”他难过地问。
“没错,如假包换。”
“伯弟老兄。”炳哥轻轻地在我身上这拍一下那拍一下,“想想嘛!咱们是老同学——”
“哎,好啦!”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得住。她正在楼下大厅里等着,咱们马上带着她冲去庞斯比花园街。”
新娘子我只见过一次,当时她还是服务员打扮。我还担心她婚礼这天会装扮得花枝招展的,结果却发现,她并没有又是丝绒又是花帽子又是扑鼻的香水,反倒怪有品位的。很素净,没有花花绿绿。瞧她那一身打扮,就像刚从伯克利广场走出来的。自打这桩倒霉生意开始,我第一次看到了一丝希望。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伯弟·伍斯特,宝贝。”炳哥说,“我们是老同学,是吧,伯弟?”
“正是!”我说,“幸会!我想咱们——嗯——那天午饭就见过了,是吧?”
“哦,不错!幸会!”
“我叔叔最听伯弟的。”炳哥解释说,“所以我叫他跟咱们一起过去,算是做点铺垫吧。嘿,出租车!”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气氛有点紧张。等车停在老比特沙姆的陋室门口,我们三个跳下车,我心里还挺高兴的。我叫炳哥和夫人先在大厅里候着,一个人先上了楼。进了客厅,管家跑去搜寻他家大王。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等他快点现身,突然发现有张桌子上摆着《女儿当自强》那本破书。书正好摊开在第215页,其中一段重重打着铅笔线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一读之下我就发现,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待会儿刚好能助我一臂之力。
这一段是这么写的:
“有什么能战胜,”——米莉森特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眼中精光一闪——“有什么能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无论王孙公子还是达官贵戚、爵爷,也无论父母长辈如何不饶不依、以卵击石。我爱您的儿子,温德米尔勋爵,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离。冥冥之中就注定我们今生在一起,您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
侯爵透过两道浓眉凌厉地望着她。
“唔!”他说。
我正要温习米莉森特的反诘,这时门开了,比特沙姆踱步进来。和往常一样,他看到我笑逐颜开。
“亲爱的伍斯特先生,意外到访,荣幸之至。请坐。不知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哦,我这次是以使者的身份来的,代表炳哥,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