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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萧瀚 历史中的婚姻及其未来(1)

迄今为止的历史,人的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便是婚姻的历史——无论是制度意义上,还是私人情爱生活意义上,它都是家庭的基本单位。

古往今来的绝大部分人,都在婚姻中生活,在婚姻中喜怒哀乐,他们中很大部分人在婚姻中离开这个世界,另外很大一部分人,在伴侣离去之后,有的进入另一个婚姻,有的在回忆中走向与伴侣的同归。婚姻于人类,其重要性几乎超过任何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人类永恒的向往,也是人类永恒的苦恼,更是人类永恒的神秘。

由此,研究人类的婚恋现象,成为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艺术家以及所有杰出人物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这部译作选编力图表现西方历史上爱情婚姻观念的流变。

可以想象,自从有了文字以后,就有议论婚恋的文字记录。在西方历史上,最早的思想源头——古希腊诸贤对婚姻便有许多探讨。其中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爱情、婚姻、家庭的见解,或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记载了苏格拉底对婚姻的看法,他说:“婚姻大事应尽量安排得庄严神圣,婚姻若是庄严神圣的,也就能是最有益的。”并且他从城邦利益出发,认为应该实行优婚优育政策,即让优秀的男女之间尽量结合,而不优秀的尽量不要结合在一起,同时对生育的孩子实行国家抚养政策,从而导出他的妇女儿童城邦共有的想法。显然,苏格拉底的这些思想可能受到来自斯巴达的影响,而这与雅典城邦的民主制并不契合。著名的《会饮篇》以赞颂爱神为名,斐多、泡赛尼阿斯、厄里什马克、阿里斯托芬、阿伽通、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借口教给他智慧的异邦女子第俄提玛)阐述了各自对爱情属于人性本身的看法,以及爱情与人天然的欲望之间的关系、爱情与城邦命运之间的关系,并且广泛涉及爱情与友谊、勇敢等美德之间的关联,以及与艺术乃至一切人间事务之间的关联。其中苏格拉底对爱神的美丑善恶保持中性态度,并且认为爱乃是一种有对象之欲望,而爱情的目的则是在美的对象中传播种子。柏拉图在晚年的《法律篇》中,在涉及爱情婚姻的问题上,更多从具体制度入手,详细谈论怎样的婚姻是美满的——既有利于自身、家族,又利及城邦,举凡结婚年龄、财产状况、人的品质、婚宴安排、生育,都在讨论之列,因此其讨论内容已经不是单纯的个人幸福,还涉及公民精神。显然,柏拉图的这些思想依然还遗留着早年受苏格拉底影响的痕迹,但晚年的想法更为中庸,少了专横的唯一论倾向,然而他依然强调整个城邦对于婚姻的理性管理。

与柏拉图相比,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对婚姻的看法,也许更倾向于务实的日常需求——虽然《家政学》被视为伪书,但人们依然以它作为亚里士多德婚姻以及经济思想的主要依据。《家政学》指出了婚姻的两大基本目的就是共同生存和幸福生活,该书第3卷以十分详尽的阐述,分析了婚姻中男女之间和谐的方法,其与女子的理家、守则以及男子的忠诚、温和并且尊重女人在家中的作为息息相关。

可以说,在古希腊时代,思想家们对婚姻家庭即有极为高超的见解,这一方面基于当时社会的状态,同时也寄托着思想家们自己的期望。

在基督教产生之前的希腊化时代,以古罗马为代表的西方文明中,对待爱情婚姻的观念显然也体现着希腊化的特性,这从卢克莱修对美爱之神维纳斯的歌颂中以及对情欲所作的全方面立体阐释中,可见端倪。这时候的爱情婚姻——至少情爱观基本上还是倾向于自然的。

基督教产生之后,欧洲的爱情婚姻观念发生巨变。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7章,保罗给教会的信中,指导教徒们的日常爱情婚姻生活的论述,这些婚姻思想至今依然在影响着人类,因此,这部分内容虽然并不很多,但十分具体、丰富,而且一个最明显的观念就是,婚姻为了信仰而存在才是有价值的。如果说,要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婚姻思想中选择一种最具影响力的思想,无疑当推保罗此书。

萧瀚 历史中的婚姻及其未来(2)

正是在基督教思想的强烈影响之下,尤其当公元380年罗马皇帝狄奥多修将基督教正式定为国教之后,也同时开启了中世纪时代,西方的婚姻状态逐渐开始进入一个基督教时代。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自称放浪形骸的奥古斯丁正是在公元386年开始悔改,皈依基督教,他写下脍炙人口的《忏悔录》,成为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此书中他的爱情婚姻观念也极为重要。在书中,奥古斯丁出于信仰对情欲作了攻击,贬低人的正常肉欲的观念在此书中得到阐述,这可能也影响了整个中世纪的性、婚恋观念。

1000多年过去以后,当文艺复兴的曙光开始照耀欧洲的时候,人们对爱情婚姻这些问题也都开始了新的思考,以但丁、博伽丘、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等杰出的艺术家们为代表,发出了对健康而个性自由的爱情向往的巨大呼声,而这一切使得西方世界从人性桎梏的宗教黑暗中开始逐渐迈步走出;《十日谈》、《堂吉诃德》以及莎剧等都很好地表现了这一主题。但是鉴于篇幅,本书只能遗憾地放弃阐述。

虽然文艺复兴运动开启了数个世纪,而且在整个文艺复兴期间,性、爱情、婚姻这些人的基本生活范畴,在整个西方社会一直经历着多元、最保守和最开放以及混乱的浴火重生过程,然而,人类的观念变化始终是缓慢的。如果仅就婚姻观念而言,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安德里亚的《基督城》以及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三大空想社会主义名著中可见他们在婚恋观上的中世纪烙印。通过本书节选的《乌托邦》中的一节,就可以清晰地看到——比他晚了近百年的其他两部著作与他相比,在婚姻思想上并无大变化。

但是,思想观念的演变虽然缓慢,毕竟变化始终存在,于是在一个长时段中,它就能够清晰地显现出来。培根,这个奠定了近代精神的智者,将启蒙运动带到了门槛,他的论说文集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当时人们狭隘的精神思想,他在《论婚姻和单身》一文中,凸显婚姻的世俗化功能,婚姻开始向自然正常的人性回归。

经过了启蒙运动之后,自由、平等、博爱这些理念在婚恋领域已经开始结出部分果实。19世纪,康德、黑格尔这些不世出的大家,全方位地思考了几乎人类的所有问题,真正重新继承了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精神。新的时代,随着资产阶级经济和法权观念的兴起,婚姻越来越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契约,康德在《权利的哲学》一书中的这一观点最具代表性,但是,这一观念被黑格尔非常正确地斥为“粗鲁”。这也许是康德终生独身的缘故,所以才站在一个旁观的角度,冷静地看待婚姻——至少是绝大多数人的婚姻,而黑格尔的美满婚姻使得他对于这种纯契约的论断完全不能接受。在婚后近十年,黑格尔写就《法哲学原理》,他对婚姻的著名论断:“婚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可以说至今依然是一个极为到位的论断,也可以说是启蒙运动的成果。

几乎整整一个世纪之后,欧洲陷入了大规模的动荡,资本主义成为革命的对象,基督教的新教运动已经进行了三个世纪,个人主义的精神在摆脱天主教的过程中融入新教运动,婚恋观念也在此变革中,混杂了诸多的个人、环境、时代等因素。在这一切即将世俗化的过程中,尼采清醒地意识到在上帝的死去给世界带来开放和自由的同时,也带来混乱。于是,他发明了超人哲学,并将超人哲学糅进婚恋观念,他认为没有崇高目标的婚姻是庸俗和没有意义的。此处可见出西方婚恋观念嬗变过程中前后的承续与突破。现代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的涂尔干,则从另一个视角,从历史社会学和家庭史以及多元性关系的破坏性角度,更为冷峻地阐释了婚姻的特性,而这与尼采的观点几乎是天差地别。

托尔斯泰在晚年犯下了任何一个伟人都可能犯的错误,他要做人类的导师。如柏林所言,他实际上是一个具有多面天才的艺术家(即所谓“狐狸”),但他偏偏扬短避长,晚年的时候为了求得自己心灵的安宁,以宗教和道德为武器,横扫一切艺术领域,在艺术中强行推行宗教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于生活那就更不必说了。这些偏差在他的婚恋观念中也清晰地得到表现,他在《论婚姻和妇女的天职》中,洞察到了母亲对家庭的重要,但显然遗忘了进入近现代以来,婚姻中男女平等的前提性要件。

萧瀚 历史中的婚姻及其未来(3)

婚姻中的性问题一直是人们颇感神秘的部分,尤其在西方最初推崇自然人性的观念被宗教打断之后,性快乐在西方的历史中很长时间处于被否定的状态,尤其是女性的性快乐。20世纪以来,随着各方面思想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这个问题不再被视为洪水猛兽。英国性学家霭理士从性的角度,以统计学的数据论证了美满婚姻的条件中应有夫妻双方和谐性快乐的一份。然而他又说,婚姻的和谐是全方面的,恰恰是在最和谐的婚姻里,因为其他方面的和谐,性生活的地位则会明显下降,甚至完全退居背景。

霭理士的观点应该说极具代表性,是不是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过于强调性生活重要性的婚姻,恰恰是因为其本身的圆满度不够?然而,按照霭理士的思路,存在这样的疑问或许可以,但要去下什么结论,那则是危险的。

现代世界的婚姻虽然是从打破宗教迷雾中走出来的,但是信仰时代的许多规则并没有被废除,也不可能被废除。因为许多规则是人性本身的产物,有宗教规范是如此,没有它也是如此,一夫一妻制就是个典型的制度。芬兰人类学家维斯特马克在《人类婚姻史》中对世界历史上大量民族的婚姻制度研究表明,人类自古以来,一夫一妻制就是主要的制度。即使在实行多妻制的一些民族中,一夫一妻制也是最主要的婚姻制度,只有极少数的权势富贵人物才实践着多妻制,可见多妻制是一种奢侈品,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但是,人类自古以来的婚姻,尤其是近一两千年,普遍盛行的一夫一妻制中,女性的地位一直在一定程度上被漠视了,女权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西蒙·波伏娃,通过对历史的梳理,给出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叙述,她深刻地揭示了两性不平等导致婚姻家庭中的两性权力之争,这是发人深省的,然而,在崇尚男女平等的时代,这种权力之争就一定能够消除吗?这样的问题不会有答案,也不能有答案,因为现在这个时代还是一个过渡时代,再说理想状态的男女平等是否可欲,也未必就不是问题。正如莫洛亚在《论婚姻》的演讲中所提出的一大堆问题一样,婚姻问题基于人性的非理想状态,所以人类普遍的婚姻生活能否达到理想状态或许就有答案了——虽然莫洛亚并不想给我们这个答案。

但是,解决现代婚恋难题依然是许多智者所感兴趣,并力图回答的,这方面,应该说罗素贡献巨大,也许他从自己一生并不那么理想的婚恋经历中,获得了不少灵感,也因此对人性中诸如嫉妒、多恋倾向作出了比较公允和理性的分析,并且劝告人们要尽力克制和改变一些非建设性的人性特质,这样才能获得比较好的婚姻状态。然而,罗素认为离婚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方法,他对现代家庭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分析,以及隐约认为人类的婚姻制度可能会解体,从中可以看出,罗素对待婚姻总体上的看法是悲观的,北欧后来的发展也许在一定程度上与他的前瞻是吻合的。

思想家们对婚恋问题的思考固然精彩,而人类真正深受影响的思想常常是通过艺术作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电影等各种艺术形式获得的。艺术家的直觉和艺术表现力,常常远比思想家对问题的看法更有影响力,尤其是文学艺术中体现出来的婚恋观念,几乎遍及西方所有文学作品。赫尔岑既是一位思想家,又是一位文学家,他脍炙人口的《往事与随想》是一部回忆录,记载了他一生中经历过的最重要的人和事。在涉及其自身的《家庭的悲剧》中,他详细地记载了一位德国诗人伙同妻子对他家庭的破坏,他也很诚实地记录下他自己在这过程中的痛苦、嫉妒和情绪的冲动以及对妻子的不公正,但最后爱的力量本身使他们夫妻之间相爱如初,本书选编的文章就是描写他们和好时候的状态。

挪威的大戏剧家易卜生——这位被视为“伟大问号”的巨人,对于即将开始的新时代感觉异常清晰,在那部曾经震动中国知识界的名剧《玩偶之家》中,易卜生以最有力的语言和思想为妇女争取独立的人格、独立的生活,娜拉离家出走前与丈夫海尔茂的对话在文学史和思想史上均具有不朽的价值。

萧瀚 历史中的婚姻及其未来(4)

在汗牛充栋的文学著作中,描写爱情婚姻的名篇可谓比比皆是,出于偏好,我选择了蒲宁。作为俄罗斯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关心俄罗斯,关心世界,却“为艺术而艺术”;他痛恨苏联的暴力,却在自己的作品中无数次阐述爱和死亡的美丽。《米佳的爱情》当是世界爱情小说中顶级的作品之一,但因为篇幅太大,无法选入。晚年的蒲宁,写作越来越短小精悍,但依然是最富诗意的作品,本书选了他的《爱情学》和《林荫幽径》,前者讲述了一个痴情男子在爱人离世后,待在爱人住过的小屋,20年不出门,只是读书和思念,其中有一本《爱情学》,书中教授了相爱的人们,双方应该融为一体、忠贞不渝;后者讲述了一个女奴被自己深爱的主人释放为自由民——而实际上是抛弃——之后,35年独身,最后两人邂逅,男的请求原谅,女的说因为爱他,而且至今依然,所以永远不能宽恕他,这触及了人类爱情中最吊诡也最人性的命题:爱情中的占有欲和忠诚的并行不悖。

蒲宁的小说由于借助于无限美丽的环境营造,最能说明人类在爱情婚姻方面的充满理想、幻想的永恒性和高度审美性。正如西方源头思想所展示的,爱情在它联系到婚姻——如果婚姻代表永久的结合与永远的忠诚时,它的美尤其令人心醉,然而在蒲宁笔下,它却常常通往具有最高审美意义的死亡,而这正好与婚姻构成了巨大的张力。

人类在这一张力中到底如何获得比较圆满的结果——既让爱情得以生存于婚姻之中,又使婚姻成为幸福生活的基础,两者在根本上是不是一回事?对于许多人而言,因为把两者视为一体而导致失败,爱情的形而上审美意蕴与婚姻柴米油盐的务实诉求能否有效结合,在此没有答案——即使有答案,那也只是个体实践经验的答案,无法放之四海而皆准。

但愿这本译作选集能够给关注婚恋问题的人们一点启发,在此也感谢所有翻译家的辛苦劳作。

是为序。

2007年7月8日于追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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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爱欲、婚姻与城邦(1)

[古希腊]柏拉图

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曾多次离开雅典,游历其他国家与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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