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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品:杀破千军

作者:闪烁

男主角:李洪涛

内容简介:

逃命逃到异界。

李洪涛发现他被瞎子大仙给耍了。

在战火纷飞的荒原大陆。

在分崩离析的苍王朝。

在偏僻的大西北。

在穷困的山区。

为了生存,为了身边的朋友,为了心爱的女人,为了安定的生活,为了无上的霸权。

为了一切,李洪涛从头做起,从基础做起,从一个拾荒者做起。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毁灭一切,创造一切。

路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正文

序章 活命

何谓“苟延残喘”,《新华字典》的解释是:比喻暂时勉强维持生存。将这个词拆开来讲,“苟延”为:勉强延续,“残喘”为:临死前的喘息。

抛开苟延残喘的贬意,正能恰当的形容此时李洪涛的现状,他只剩下最后几口气了。

当空暴晒的烈日,地面上滚烫的沙砾并没有让李洪涛感到难受,反而使他觉得如同泡在温泉里一般的舒服。比起刚刚那生不如死的折磨,这确实算不了什么。

望着悬挂在天庭中央的烈日,李洪涛笑了,笑得很苦涩。

对生在新时代,长在新时代的李洪涛来说,他没有其他大多数同龄人那样的幸福同年,因为出生在农村,父母早亡。孤苦伶仃的李洪涛在六岁到十六岁吃的是“百家饭”,穿的是“百衲衣”,幸福的童年与他完全绝缘。靠着亲戚,父母生前的朋友的接济与帮助,他才勉强活了下来。

十六岁初中毕业那年,身上穿着崭新的无衔绿军装,胸前挂着朵大红花的李洪涛与同县的另外三十多个少年搭上了墨绿色的军车离开了县城。

这是李洪涛第一次离开家乡,也是他最后一次离开家乡。

李洪涛不想参军,当年中考全县第三名的成绩,足以使他进入县里最好的高中,甚至有可能被市里的国家级重点高中录取。可那些抚养了他十年的亲戚朋友没有义务供他读高中,更没有义务继续抚养已经到了法定成人年龄的李洪涛。

所以,他参军了。

参军六年,三期兵役,李洪涛管了两年菜园子,当了两年勤务兵,最后两年还当上了所在后勤营勤务班的班长。六年里,李洪涛最大的收获有三样。

一是掌握了一手熟练的种地技术,五谷杂粮,瓜果蔬菜几乎样样都能种,而且还种出了些名堂来。比如将喂猪的红薯种得跟冬瓜一般大小,为此他还第一次被评上了连里的劳动标兵。李洪涛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要靠种地种出一番事业来,那不比搞载人航天工程难多少。“杂交水稻之父”就出了一个,宇航员则出了一打。

二是练就了一副好身体。不管是当“菜兵”时担肥施料翻垦农田,还是当勤务兵时抡起比他还高半截的大扫帚清扫营舍,这都是极费体力的劳动,别说是从农村里出来的娃,就算那些城里小康之家娇生惯养出来的兵,也照样能够练出副铁打的身体来。加上最后两年的系统化训练,李洪涛那副身板足够让新兵蛋子仰慕不已。

三是满足了他求学的欲望。不管在看菜园,当勤务兵,还是当班长的时候,李洪涛有时间就会去军营图书馆借书。六年下来,营图书馆的那几百本书被他翻了个遍,离倒背如流也差不了多少。这是对李洪涛影响最大的收获,通过学习,李洪涛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知识,掌握了更多的技能,还开阔了眼界,认识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

退役后,李洪涛没有回到老家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当农民。当时,地方政府已经不给复员军人安排工作了,对李洪涛来说,退役就是失业。

李洪涛也没有回家乡,而是到了东部沿海那座有名的国际大都市。流浪了一个月之后,李洪涛找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某夜总会的门童。

从此,李洪涛的人生发生了重大的转折。

用某些“坐家”的标准来衡量,李洪涛在社会上的三年经历完全可以写成一部小说,一部充满了曲折,惊险,刺激,还不缺乏金钱,权力,美色的都市小说。李洪涛就是这部小说里的男主角。

因为敬业,不计较得失,当过兵,加上放弃了第一个春节回家探亲的机会,李洪涛到夜总会工作的那年腊月二十一,从穿红色制服,戴圆顶帽的门童成为了穿西装,系领带,还配有一只步话机的保安。

大年三十的晚上,也就在李洪涛当保安的第九天,他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完全可以拍成一部标准的好莱坞动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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