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分说地直接把盒子往苏联宇怀里一塞,林栖头也不回地朝夜色走去。他一向走的干脆利落,头也不回。
苏联宇这个时候才发现最不对劲的地方——他的林栖,似乎不会冲他笑了。
这家饭店离林栖暂时住的宾馆不会很远,走路的话差不多只要半个多月小时,就当饭后散步了。
林栖最近食欲不高,不管吃什么都只吃一点点,就刚才那几百块一桌的东西,他都没吃几口。
前面右拐,他记得那边是一条小吃街,还隔着大老远的距离,已经能闻到各种各样的香味了。
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两声,林栖就觉得离谱,好像这破肚子背叛了他一样。
话是这样说,林栖的脚还是不由自主拐到了右边。
小吃街总是格外的热闹,所有人都在享受着,享受赚钱,享受,享受交易。
林栖站在一个四轮车的小摊贩前犹豫了一下,买了一串铁板鱿鱼。刚买完,他就后悔了。
举着这样一串东西走在街上吃,实在是做不到吃相好看,况且他还穿的是白色衣服。但那鱿鱼的香气很诱人,好像无时无刻都在呼喊林栖说“吃我吧,吃了我吧……”
草。
林栖在心里暗骂一声,加快了脚步,急匆匆地穿过一整条小吃街,直到又拐了几个弯,所有香气和嘈杂的人群被抛在身后。
现在这条街人少了。
林栖贴在墙边一边走,一边看看手里的鱿鱼,时不时还要用余光扫视周围的过路人,看看有没有人在看他。
很好,没有人注意到他。
林栖赶紧低头,正想啃一口的时候,他忽然对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幽幽绿光。
林栖:“……”
什么玩意?
然后那个玩意儿冲他狂吠了起来。
“我草!”林栖被吓了一跳,看清后发现不过是一只小小的泰迪狗,狗头还没他巴掌大。紧接着,他发现那只泰迪一直盯着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上的鱿鱼。
林栖试探性地挥了挥手里的东西,结果泰迪叫的更欢了,尾巴热烈地摇晃起来。
看着那根在身后晃得肆无忌惮的尾巴,林栖慢慢嘴角向下蹩着。他挺讨厌狗的,一天到晚就知道摇尾求欢,实在是没意思。
他把那根鱿鱼往地上一丢,自顾自走了。
终于快走到宾馆的时候,忽然又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狗叫,林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默默回头,果然,那只傻不拉几的泰迪正跟在他身后疯狂摇着尾巴。
“你他妈跟着我干嘛!”林栖冲泰迪使劲跺了跺脚,企图将对方吓跑。
岂料泰迪还以为林栖是在跟他玩,往后撤了一步,然后更欢快地蹦到了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