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话,但是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回答的哲学问题,谁也想不清楚,什么科学都解答不了。
我想如果沈毅先顾清平出现的话,我肯定会毫无保留的爱上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子。
次日早上,我和沈毅一起乘车来到公司,被很多同时到达的同事看见,我知道自然少不了什么流言蜚语,但是我并没有在意。
我已经想过了,如果我一直在意这些流言蜚语的话,那我每天真的要累死了。嘴长在别人身上,我再怎么在意,也没有办法堵住别人的嘴吧?我相信只要自己做得好,别人就会认可你,流言自然也是不攻自破。
我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
沈毅见我没有躲闪,还有些惊讶,“少见,你怎么不害怕他们看见了?”
我眯眼睛笑笑,“看见就看见了呗,你一个公众人物都不怕,我有什么好怕!”
我直视沈毅的眼睛,在他的眼睛里我看见了赞许,我想我已经成功了第一步。
随后我们一起到了楼上,先于我们上楼的同事早就告诉了里面的职员,我是坐着沈毅的车来的,所以我们同时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小声的指指点点。
但我没有在乎,这样的桃色新闻。他们也不过是给平时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活找点乐子,就让他们说去吧!
我走到自己的办公区域坐下,开始了一天工作,刚打开电脑,就收到了陶珍珍的私聊信息,“哇噻!听说你乘沈总的承认来的啊!可以啊你,终于还是被我发现了!”
后面还配着一个色眯眯的表情。
我敲打着键盘回复她,“只是共乘一辆车而已,我还是不会承认的哦!”
然后配了一张酷帅的表情。
我现在最不在意的就是陶珍珍和我聊八卦,她对我来说最没有威胁性,因为她平时与我走得太近,所以大家已经自觉的把她画到了我的阵营里,自然她也就犯不着和别人聊我了。
上班刚开始对我来说确实是个新鲜又富有挑战性的事情,但是现在我才体会到为什么上班族会抱怨工作的无聊。我作为沈毅的秘书,每天就除了审批各种文件,接待一些到访的客人,陪着沈毅出去应酬,再也没什么新鲜工作,刚开始还行,慢慢就出现了倦怠。我想所有上班族的潜意识,都和我一样,其实并不是讨厌自己的工作,只是讨厌这样每天周而复始没有挑战性的生活,会让自己变得麻木。
大约下午四点多的时间,沈毅的北线接了过来,我已经审完了今天所有的文案,正在偷偷的上网刷淘宝,吓得我身子一颤,差点儿把鼠标扔了!
我接起电话,“沈总,有什么吩咐吗。”
我听见沈毅轻快的笑了一下。也不知道什么事情让他这么高兴,“下午有个应酬,你准备一下我们现在就走吧。”
我老脸一红,这应该是我工作范围内的事情,提醒自己的老板一天的行程安排,现在竟然由沈毅来告诉我,真是我的是失职。
“好。”
我赶紧挂了电话,利索的补了个妆,然后穿衣服,最后到沈毅办公室门前敲门,然后推门进去。
“沈总,我已经准备好了。”
沈毅正好停下手头上的工作,揉了揉太阳穴,“嗯。”
然后我站在门外等他,他久久不出来,就在我准备第二次敲门问问他好了没有的时候,他刚好开门出来。
我微微惊住,“沈总您?”
沈毅换下了西装,穿了一件休闲的浅灰色毛衣和黑色大衣,整个人青春洋溢。我记得我刚见他的时候,他也穿过休闲装,那时候我觉得他就像是一个青春洋溢的大学生。
现在也是。
沈毅挑了一下眉毛,“怎么,有什么不妥?”
我慢慢回答,“沈总,我们出去应酬,您穿成这样合适吗?”
沈毅笑了一下,“自然,只是一个比较轻松的应酬,没有那么正式。”
我点点头,结果他手里的公文包,与他一前一后的离开,临走的时候我还看见陶珍珍对我眨了一下眼睛,眼神里非常的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