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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儿俩(第1页)

吴叔最好的朋友是谢叔,他们是在黑龙江当工程兵时认识的。那时候,部队上大多是西南、湖南和两广人。谢叔是广西金城江人,文文弱弱,身板像柳叶似的,一吹就飘,嗓音柔细,而且口音重,舌头捋不直,普通话说得费力。谢叔喜欢音乐,不管手头做什么,不由自主就哼出歌来。但因为口音重,一唱便被战友讥笑,人又敏感,气哭了几回。平时只管埋头干活的吴叔看不下去了,跳出来骂:“你妈的,你们说话也不标准啊,凭什么讽刺人家小谢。”吴叔个子矮小,但天生神力,脾气暴,一说话就半低着头,睖起眼瞪人。有人嫌他多管闲事,就日妈操娘地吵了起来。双方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一起哄,这一架是不打不行了。吴叔不会打架,就是力气大,只会闷着头贴过去,抓起对方往地上掼,脸上挨多少拳头也顾不上。几个回合下来,对方被扔得骨头散架,他自己也鼻青脸肿。这一来,吴叔跟谢叔便成了莫逆之交。

当兵几年后,吴叔复员回了老家。谢叔考虑到自己家在农村,就申请随着吴叔到独山县,被分配到铁路上当修路工。为了适应在独山的生活,他还特意学习独山口音,到现在还是半像不像,怪怪的。

独山和贵州大多数地区一样,布依族、苗族混居,汉人都是外来者。近的有两湖两广西南几省人,远的有江浙甚至东北人,各种生活习俗、各地口音皆有,融融一堂。谢叔身体上的单薄,在部队是弱势,到了这里就不算啥了。那个年代,会吹笛拉琴的人不多,谢叔的文艺优势逐渐展露出来,颇受欢迎。不少人跟他学识谱演奏,偶尔有人逮到了蛇,会把蛇皮剥下来,送给他做二胡,他更是经常上山砍竹,做笛子送人。常来常往,独山人的热情让谢叔有了归属感,很快便融入进来。

没两年,谢叔谈了一个布依族的姑娘,会识字,做得一手好针线,还喜欢唱歌跳舞。订下婚期后,就去找吴叔当陪郎。吴叔直摇头,谢叔不高兴了,说:“平时看你挺豪爽的,怎么正用你时出不得色了,算什么朋友。”吴叔无法,只好应下来:“好好好,你不怕我丢丑就行。”谢叔不知道,贵州酒风盛,陪郎是替新郎喝酒的,吴叔顶多就是四五碗米酒的量,那天没喝几桌就睡地上了。第二天醒来,谢叔怪他:“你早说啊,我好找酒量大的去。”吴叔说:“哦,老子还以为你晓得陪郎是干什么的,非要出我丑。”婚后,谢叔的小日子过得滋润,夫妻俩闲下来就拉琴唱歌。吴叔也好二胡,两家住得近,三个人一得空就凑在一起咿咿呀呀。

谢叔时髦,是县城里第一批买录音机的,刨除生活费,所有钱都买了磁带。八十年代开始流行吉他曲,他一听欲罢不能,攒钱咬牙买了一把吉他,又到书店买了吉他谱自学。所谓触类旁通,没两年,谢叔的吉他水准在县城里已小有名气。有些单位开晚会,请他去弹奏几曲,掌声一片,时常要多弹两曲,他自然是很乐意。不久后,他听到克莱德曼的《星空》,又是听得欲生欲死,找时间去贵阳咨询钢琴价格,一听,心就凉了半截,这辈子是没指望了,心灰意冷回了家。不死心地买了个电子琴来替代,但怎么都不是那个味道,这让谢叔失意了很久。

九十年代,肯尼基的《回家》横空出世,谢叔一听到那悠长缠绵的音色,就怔住了,浑身筛糠,整个人都要化掉了,一天到晚翻来覆去地放,发誓无论如何也要买把萨克斯,这东西总不会比钢琴还贵吧。攒了几年的钱,还差得远,谢叔只好跟吴叔商量着借钱,吴叔说:“借什么借,算我合伙,买来一起练。”两人一凑,终于买了一把。萨克斯洋气,谢叔每天早晨去烈士陵园练习,成了县城一景。谢叔邀吴叔一起练,吴叔拿起来看了看,说这东西太难了,我还是拉我的二胡,吹我的唢呐吧,就再也没碰过。

这时,谢叔的老婆在菜行开了家米粉店,经济条件好了起来,儿子十几岁了,从小就喜欢乐器,读不进书。谢叔说,算了,读什么书,跟我玩乐器吧,退学。小谢自然是欢天喜地,说要不和吴叔商量商量,组个乐队吧。但没有鼓算什么乐队,大家凑钱买了一组简单的架子鼓,吴叔担任鼓手,谢叔弹吉他,小谢吹萨克斯,演奏一些流行歌。齐秦的《花祭》《冬雨》,苏芮的《酒干倘卖无》《一样的月光》《是否》,都是他们的拿手曲目。

渐渐地,县城的文化生活丰富起来,不期而同地冒出了几家舞厅,都是挨墙码着一排椅子,中间撒上滑石粉,昏昏暗暗,灯光迷离。门票五角一位,年轻人一到晚上就钻到里面去找对象。几家舞厅争相邀吴叔和谢叔的乐队去伴奏,可谓风光无限,还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小谢十九岁的时候,已经不甘于在县城舞厅里驰骋,说要去广州闯世界。谢叔很兴奋,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给他带上,又联系广州的战友关照。此时,舞厅的时代悄然落幕,取而代之的是卡拉OK,谢叔和吴叔重归自娱自乐的状态,不过大家娶亲办酒时,仍喜欢找这两位“当地名人”去助兴。家境宽裕后又过了十年,谢叔终于买了一架钢琴。

吴叔对乐队没谢叔那么狂热,他最爱的还是二胡。吴叔这人沉默寡言,热闹也来得但更喜欢安静,似乎二胡的音色更能体现自己的身世。吴叔谈过几个对象,不知道什么原因都没成,或许是年少时父亲就已离世,他对成家这种事也不太在意,又或许是散钱太快太随意,吓跑了女方。就这样,不知不觉便过了大半辈子。

春节时,吴叔来家里做客,正巧我妈还请来了余姨。余姨是我妈的闺蜜,二人在当地“山歌界”小有名气,联起手来几无对手,嫁娶的人家请她们去迎亲送亲,每每大胜而归。余姨来我家,总会跟我妈唱一唱山歌当开胃菜。那天,余姨颤颤巍巍唱了几首“姊妹歌”,我妈轻声和。吴叔垂头瘫坐在门边,也跟着哼,手里捏着不知道哪儿来的半截铁丝,轻敲地面打节奏,跷起的二郎腿一晃一晃的。我笑他:“你又不会唱,凑什么热闹。”吴叔撇嘴白了我一眼,昂起脸不理我。他上唇是翘的,一噘嘴更是打起弯来。我说:“你还不高兴啦,嘴巴都可以挂油瓶了。”吴叔说:“懒得跟你说,你问你妈,她们俩唱得过我了?开玩笑呢。”这时我妈笑笑地接腔:“你小看吴叔啦,他唱歌凶得很,还会唱那种烂流(下流)歌,我可不会唱。”

听我妈这么一说,吴叔高兴起来,歪着脸得意扬扬看着我:“你不懂山歌的,不要乱发言。唱山歌要会‘借歌打歌’,对方唱一句,你要还一句,要还得起,还得狠。你妈她们只会唱酒歌、迎亲歌、送亲歌、姊妹歌、苦恼歌、孝歌、筷子歌这些。现编词斗歌,她们不行。”一边说着,铁丝还敲着地。

我从来没听过吴叔唱山歌,有点不信,让他唱几句来听。他摆手:“没对手也唱不出来啊,你要会的话,我保证三五句就让你屁滚尿流,信不信?”我妈瞪起眼“去”了一声:“小吴你个狗骨头,烂流歌有什么好听的。”

这么一说,我更加好奇,央他来几句。吴叔说,没对手真不行,给你讲个好玩的事吧。说着偷瞄我妈一眼,看她笑嘻嘻的,就放开了胆:“说来你别瞧不起我啊,那会儿年轻不懂事。在水泥厂当保安的时候,厂里一丢铁蛋就喊我去查,年轻人嘛,喜欢玩,厂里一丢东西我就高兴,巴不得,骑车子到处乱转,到河边洗澡啊,捉鱼啊,总比在厂里待着安逸嘛。其实,东西都是厂里人自己偷的,大家都晓得。

“有天,我骑单车去塘立那边,荒郊野岭的,又是下坡,骑得快了点。泥巴路嘛,抖啊抖,抖得嘴巴舔到眉毛来。哪晓得前面草堆里闪出一个老奶(婆娘)来,我赶忙拐弯,一下子飞了出去,差点撞到她。老奶手里面一大把萝卜,全都舞落地上了。我一想,坏,推起车子就要跑。嘿,没想到老奶张口就唱起来了:‘鬼崽鬼崽快下来,等我婆们唱歌来,单车把我撞到了,你想脱身脱不开。’

“好嘛,我一想,你这不是自寻死路嘛,只要不赔钱就好。我放心乐意停下来,顶了她一句:‘老伯妈,你又不是放牛娃,单车把你撞到了,是你自家害自家。’

“菜地里面的其他老奶干活无聊嘛,一听有歌唱了,都跑出来,前后拦我在路上。老奶嘴壳还硬得很:‘二十老几小郎哥,骑个单车莫假多,单车把我撞到了,你想跑也走不脱。’

“我把单车支好,叉起腰就唱:‘老太婆,你故意拦我来唱歌,我单车又没碰到你,轮子没钻你裤裆脚。’斗歌就要像机关枪一样嘞,哒哒哒,一梭子,一般人是反应不过来的。乡下老奶不能缠,缠起来也麻烦,我趁她们不注意,推起车一跳,赶忙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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