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罗宾说。
“现在开玩笑还太早?”
“没错。”罗宾冷淡地说。
“我昨晚在网上查了查,”斯特莱克说,“二〇〇六年,布罗克班克应该是在曼彻斯特。”
“你怎么知道是你要找的那位布罗克班克?”
“我不知道,但年纪差不多,中间名的缩写也一样——”
“你连他的中间名首字母都记得?”
“是啊,”斯特莱克说,“不过他现在应该不在那里了。莱恩也一样。我相信他二〇〇八年住在科比,但之后就离开了。那么,”他盯着街对面,“餐厅里那个穿着迷彩服、戴着墨镜的家伙在那儿坐了多久了?”
“大概半小时吧。”
斯特莱克判断,那个墨镜男同样也在回盯着他,目光穿过街道两侧的两扇玻璃。他肩宽腿长,坐在银色的椅子里显得相当憋屈。斯特莱克隔着车流和路人移动的倒影,很难百分百确定对方留着络腮胡。“那儿怎么样?”罗宾问,指向绿薄荷犀牛金属雨篷下的双开门。
“你是说脱衣舞会?”斯特莱克惊讶地问。
“不,我是说日本餐厅,”罗宾讽刺地说,“当然是脱衣舞会。”
“还行吧。”他说,不太确定罗宾到底在问什么。
“里面看起来是什么样子?”
“镀金。好多镜子。灯光昏暗。”罗宾依然期待地看着他,于是他又说,“中间还有根钢管,跳舞用的。”
“没有大腿舞吗?”
“只能在私人包房跳大腿舞。”
“里面的姑娘都穿什么?”
“不知道——反正穿得不多——”
他的手机响了。是埃琳。
罗宾转开脸,摆弄桌上的阅读眼镜。眼镜里面装了拍摄银发用的微型照相机。斯特莱克把这东西给她时,她相当兴奋,但那股激情早已冷却。她喝了口番茄汁,望着窗外,尽量不去听斯特莱克和埃琳的对话。他和女友通电话时,口气总是很实际。不过话说回来,她也很难想象斯特莱克会对谁甜言蜜语。马修心情好的时候会叫她“小罗宾”或“罗宾宝宝”,但最近没这么叫过。
“……在尼克和伊尔莎家,”斯特莱克说,“嗯。不,我同意……嗯……好吧……你也是。”
他挂了电话。
“你要躲几天?”罗宾问,“住到尼克和伊尔莎家?”
尼克和伊尔莎是斯特莱克交往时间最长的两个朋友,来过办公室一两次,和罗宾见过面。罗宾挺喜欢他们的。
“嗯,他们说我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为什么不去埃琳那儿住?”罗宾问,做好了被斯特莱克拒绝回答的准备。她很清楚斯特莱克在公私之间画的那条线。
“不方便。”他说。他看起来并没因为罗宾这么问而烦恼,但也没有详细解释的意思。“我差点忘了。”他补充道,瞥了对面的日本餐厅一眼。之前那个穿迷彩服、戴墨镜的人已经消失了。“这个是给你的。”
他递过来一个防狼报警器。
“我已经有一个了。”罗宾说,把自己的从大衣里掏出来给他看。
“嗯,这个质量更好,”斯特莱克说,指出新货的诸多功能,“至少一百二十分贝,还能给对方喷上洗不掉的红色染料。”
“我的有一百四十分贝。”
“我还是觉得这个更好。”
“这是你那种大男人主义思想吗?觉得你选的电子产品一定就比我的好?”
他笑了起来,一口喝光啤酒。
“回见。”
“你要去哪儿?”
“去见尚卡尔。”
她没听过这名字。
“经常给我小道消息,让我有筹码跟警察厅谈判的那个家伙,”斯特莱克解释道,“是他告诉我是谁捅死那个警察线人的,记得吗?把我当成大人物介绍给那个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