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从这**中抽离出来一般。
她唯一能看到的,是自己腕上那只通体碧绿的手镯,发着幽幽绿光,那痛楚,就是从指尖开始,一直痛到了骨髓。
这玩意,简直比孙悟空的那个紧箍咒还要可怕。
好几次乍一清醒,还没等她睁开眼睛,脑中刚一转过于谦和土木堡的印象,手上就传来一阵剧痛,然后再次陷入昏迷。
如此反复了几次,她终于明白了原因,最后极力克制着自己,什么都不想,保持脑中一片空白,这才慢慢清醒过来。
一睁开眼来,她就第一时间望向自己手上的镯子,忍不住落下泪来。
就是它,害得秦翰被送来了这里,害得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来寻夫,真的要它帮忙的时候帮不上,反而死死地看住了自己。穿越不要紧,这历史性的关键问题,却成了她的要害,不能学着其他穿越者一样利用已知的历史玩得风生水起,这么个限制法,让她怎么能找到秦翰?甚至,连在这个陌生年代生存下去,都成了问题。
之前她也说起过火器地雷等等,只不过都是看着别人的东西随口说说,并没牵涉到关键性历史事件,自己也不会玩什么发明创造,所以这镯子从没有过动静,却不想今日一动,就差点要了她的小命。
不能说出代表自己身份的东西,容貌又变得连她自己都认不得了,这茫茫人海,又到哪里去找秦翰?也或许,秦翰就在她曾经见过的人里,只是也和她一样,不能说出自己的身份和来历?
她刚想抹去泪水,就看到一人端着个小碗在自己身边坐下,柔声说道:“凌姑娘,你终于醒了?钱兄和我都担心半天了。”
那声音温和醇厚,再熟悉不过,正是此间主人,秦风。
凌若辰心中一动,他会那么多的火器发明制造,又对自己如此特别,难不成,他就是秦翰?
………【第三章 气短】………
一转眼,凌若辰和钱钦,已在秦府住了十来天了。
对于凌若辰来说,这十来天的时间,过的格外快。每日里在秦府晃晃,拉着秦风的两个姐妹一个嫂子四个人一桌,正好凑成了麻将搭子,虽然没电视没网络没娱乐,可是女人啊,只要有牌搭子砌长城,就已经是最大的娱乐了。
可对于钱钦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
他是住惯营房睡惯板床的人,秦家的高床软枕让他差点睡不着觉,秦风每日还要上兵部去,白天很少在家,他总不能跟着几个姑娘在内府厮混,只得自己一个人到街上去溜达,几乎每天都要去郕王府转上两圈,可那郕王像是玩野了心,愣是一直不在家。害得他思乡成疾,真是后悔死当初留下来的决定了,可话已出口,又反悔不得,那脸色就一天天越发难看起来。
这一日,钱钦又从郕王府吃了闭门羹出来,心下恼怒,忍不住便朝着兵部走去。原本只是想去看看秦风,没想到还没进门,便被一人拉住,兴奋地冲他大叫了一声,他定睛一看,竟然是半月不见的石亨。
石亨先是埋怨了一通他和凌若辰不辞而别,害得他遍寻京城客栈不见,拖着他上了酒楼,三两杯酒下肚,这才小心地问了凌若辰的去向。
钱钦叹了口气,瞅了他一眼,“石将军啊,咱们也算是经历了生死的兄弟了,我就实话说吧,这凌姑娘虽然无亲无故,可她来历古怪,相貌又美,懂得又多,哪里是我们这些个当兵的能攀的上的,莫说有郕王爷,就算是没有,那秦大人家世丰厚,一表人才,也对她如此看重。我这人说话直接,也不瞒你,既然认了她做妹子了,就得为她终身考虑,石兄人再好,终究还得回边关去,相见不如不见,算了吧!”
石亨愣了好一会,一口气喝光了杯中酒,这才长叹了一声,“钱兄说的不错,凌姑娘人品出众,哪里是我能痴心妄想的。只不过——唉,咱们还是喝喝酒,聊聊天,过了这两日,我就得去大同了。”
“大同?”钱钦眼睛一亮,满是羡慕之色,“恭喜石兄高升了!”
石亨苦笑了一下,“什么高升不高升,大同不比宽河,有镇守太监做主,我去了,也不过是个挂名先锋。唉,这年头,阉人当道,我们这些个大好男儿,还得看那些阉人的脸色,真他NND让人憋气!”
钱钦犹豫了一下,看看左右,才轻声说道:“石兄莫非也去拜会了那位?”
石亨点点头,又倒了杯酒一饮而尽,“我回京这么些日子,头几天没去拜会他,衙门里连个屁都没放,后来我一个同乡才跟我说了,回京述职也好,办事也好,要不去拜会一下那位千岁,别说办不成事,连掉脑袋都有可能!”
钱钦叹息了一声,郁郁地与他碰杯,“谁说不是呢,我家老爷子为了这个,已经好几年没回京了,他脖子是硬,只是苦了我们的下面的弟兄,个个都得勒着腰带过日子,这次我还丢人丢到京城来了,要不是秦大人,只怕就得要饭回去了!”
石亨瞪了他一眼,“你知道找秦大人,居然都不来找我,当我们的交情是假的啊!罚你三杯,喝了!”
钱钦只得连饮了三杯,眼圈都有些发红了,长叹一声,这才说道:“你老兄在京城有没住所,让我上哪找去,秦大人在兵部挂职,谁人不知。我们也是逼于无奈才去找的秦大人,你不知道,凌姑娘担心我盘缠不够,整日里饿着肚子我都不知道,到了秦大人府上,见到兵部侍郎于大人的时候,生生给饿晕了。唉,都是我没用,连个女人都照顾不了!”说着他自己抢过了酒壶,尽数倒入自己口中,酒水溢流到颈中,他也毫无感觉。
石亨拍了拍他的肩膀,接过空酒壶来,又冲着小二吆喝了一声,要了几壶酒来,然后说道:“钱兄也不必介怀,别的人不说,就你刚说起的那位于大人,想当初出任山西巡抚。任满回京的时候,没送上孝敬,竟然被无辜下狱长达数月,要不是当初的杨大人和几位王爷出面求情,哪里还留得命在。”
钱钦点了点头,含含糊糊地说道:“这事我也听说过,我家老爷子还特地把于大人写的那首诗请人裱起来挂在中堂,成日里教训我们。说什么‘手帕蘑姑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唉,这年头的清官,都是饿肚子饿出来的啊!”
石亨干笑了两声,说道:“钱兄的老爷子也未免太过执着,这世上有几人真的能如于大人这般,我家里还好有些田产,这些年也勉强过得去,只是一想到要受那些个阉人的气,心里就堵的慌,我们在前面冲锋陷阵,提着脑袋卖命,回来了什么功劳都是他们的,算了算了,不说了,我们兄弟难得相聚,日后各奔东西,还不知几时能再见,趁这机会多喝几杯吧!”
两人坐在这家酒楼二楼靠窗的座位上,钱钦不胜酒力,已经有些醉了,再接过酒杯时,随手一丢,扔出了窗外,自个儿身子一软,就伏倒在桌上了。
石亨暗呼一声不好,就听得窗外传来一声惊叫,急忙探头出去一看,见一个女子正低头看着脚边的碎酒杯,再抬起头来,气哼哼地骂道:“楼上哪个不长眼睛的家伙,随手乱丢东西,想砸死人啊!”
她站在长街当中,一身浅黄色的衫子,青丝如云,面如桃花,一双怒冲冲的眸子直对上他,如同夜空深邃的星子般动人。
两人视线一撞,只愣了一下,便笑了起来。
凌若辰怎么也没想到,随便出来逛个街,也能遇见这个时代屈指可数的熟人。
也许,这也是一种缘分。
………【第四章 情长】………
石亨雇了顶轿子,把钱钦送回秦府去。自己和凌若辰两人跟在轿子后面,一边走着,一边聊起别后的情形。只是石亨之前刚被钱钦打击过,心存顾忌,言语之间,不免有些失落,凌若辰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也只当他仕途不顺,随口开解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