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面是白色的。但奇怪的是,宁宇在那一面上写了字。九个小方格,每个小格子里他都写了一个数字。
阿崇皱着眉从左往右一排排地念下去,“0、6、2、7、0、2、1、6、6……”
每念完一个数字宁宇的脸色都难看一点。
念完阿崇抬头去看宁宇闪躲的眼神,“……你写我电话号码干嘛?”
他用手指擦了擦,发现擦不掉那些数字,像是烙上去似的,也不知道拿什么笔写的。
宁宇这次不止是耳朵,脸也快红了。他犹豫了会儿,才说了句:“……不干嘛。你睡觉的时候,我无聊就拿签字笔写了。白色那面太干净了,我无聊,就随便写写。”
阿崇看宁宇的神色,心里咯噔一声,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大概是错觉,应该没有这么夸张……不至于这么纯情吧?
但如果有第三个人在这里,那个人或许会大声地告诉阿崇:宁宇正在加载爱上你的进度条,目前数值已达66。
“……可惜魔方只有9个小格啊,我的号码是十位数。”阿崇随便打乱那个魔方,还给宁宇,“差一个数。”
“不差。”宁宇说,“最后一个数是9啊,每一面9个小格,我看到这一面,就知道最后一个数字是9。而且我记性很好的,特别是有关数字,无论是把这个魔方打乱多少次,我都能记住你的号码。”
“宁宇。”阿崇突然叫了他一声。
“啊?”
“你三天后会回国,我是常住曼谷的。”阿崇语气有些沉,“你来这里是来玩的,该找乐子找乐子,什么好玩就玩什么,别记挂太多,遇到什么也太当真。我不知道你是……第一次,但以后你就明白了,这事儿挺普通的。你年纪小,我才跟你说这些话。”
讲完后阿崇开始后悔。一是后悔为什么要睡个雏儿呢,后续粘粘糊糊的烦人得很。二是后悔……好像说得有点直白,宁宇看上去有点懵,不知道是不是在难过。看着挺实诚一男孩儿,也不知道想不想得通。
宁宇愣了会儿,才收起了那个魔方。
他似乎没太在意了,对阿崇说:“我很清醒啊。我知道的,接下来的三天我会认真地喜欢你,然后我会忘记你。”
他声音有点紧,似乎是在说给自己听。
阿崇听完就笑了,他回:“对啦,你是聪明人嘛。”
聪明人?
聪明人不会做糊涂事?难说。
阿崇刚说完那句话,宁宇就把那个魔方丢进了垃圾桶。
那个时候宁宇也自信满满地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忘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