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咸阳城,大牢内。
虽然这里是关押犯人的地方的,但是因为秦朝体制的关系,所以平日里倒也算是安静。
可今天不知怎么回事,七八个囚犯竟然为了一碗清汤打得不可开交,甚至于一下殴斗致死了七个人!
在兵丁和有司官员来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还被他们逃跑了四个。
瞬间,大牢就热闹了。
依照秦法,如果发生犯人在监押期间被杀、殴斗致死等情况,那么首先要出来承担责任的就是有司官员,并且事发时的差役们也都要受到连坐惩罚。
对于有犯人逃跑的情况,更是处罚严重。
当时事发之后,负责这一摊的官员们就全都傻眼了。
但是好在,冯去疾来了。
他是“恰巧”经过的,当他得知了事态之后,非常干脆的将所有责任暂时承担过来,并且要求有司官员秘密追查,他会在一个月后将此事上奏给天子陛下。
这些话可是让相关人员松了口气,因为囚徒本身都有详细的记载,还有他们身无长物,衣着服饰又与其他百姓不同,所以很好寻找。
另外大秦时代,为了监管囚犯,都会使用一些特殊的手段来专门限制犯人的行动。
如果是活囚的话,就暂时转掉凡人的踝骨,如果是死囚更方便,用钉子扎穿了骨头就好。
这些还都是商君变法的时候留下的酷刑。
所以有了这些先决条件的话,对方想要逃出咸阳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余下的事,就好办多了。
有司官员自信可以在一个月内,将人找到。
咸阳城外,深山老林中。
此时此刻,那些被“打死”的囚徒尸首干敢被运抵进来,这也是冯去疾的命令,为了暂时掩盖这件事,他才没有按照制度将尸体焚化。
主要是不能烧,一旦烧毁,那就没有人去执行刺杀任务了。
等着那些负责运送尸体的差人离开之后,地上八具被草帘掩盖的尸体竟然纷纷活了过来。
“可算是出来了!”
其中一个身材颇为高大的家伙说着,还伸手把被扭转过去的脚踝复位。
咔嚓一声,虽然痛,但他能忍。
“老哥,你也帮我一把呗、”
这是胡就看周边的几个人也都让他来帮忙,不过这汉子倒是挺不高兴的。
“你们叫谁老哥呢!长眼睛了吗!”